房東税能不能轉嫁給租户?_風聞
请辩-作家-蔡垒磊:著有畅销书《认知突围》、《爱情的逻辑》26分钟前
文:蔡壘磊
在9月15日開始實施的《住房租賃條例》裏,大家關注最多的就是“房東税”。房東税從廣義上來説,可以是跟房主有關的所有成本,那可太多了,物業費也應該計入,還包括以後要實施的房產税也是其中之一;而從狹義上來説,人們在談論的往往是房屋出租收入要交的税。
很多人説,房東税這個名字就不對,應該叫租客税,因為房東根本不怕這個税,只要轉嫁給租客就行了。
這裏有兩個誤區,第一個是這個税一直都有,只是現實中交的人並不多,沒多少人去備案,房租也是點對點個人轉賬——誰知道是什麼往來款?所以就一直是一個真空地帶。現在不是要多徵税,只是要把原來漏網的地方補起來,該備案備案,不備案的該罰款罰款。
名義上就是如此,即原來是讓你漏掉了,你應該為過去少交了税而偷笑,而不能把現在“沒佔成便宜”當成是虧了。
第二個誤區是房東不能把租金轉嫁給租客,不是法律上不允許,而是事實上做不到。
舉個例子,比特幣挖礦難度增加,能不能導致幣價上漲?有人覺得比特幣挖得越來越難,挖一枚比特幣的成本越來越高,所以礦工就會惜售,不願意低拋,於是幣價就會漲——錯,全錯,是市場供需導致比特幣供不應求的時候,它會先漲,然後才有更多人加入挖礦隊伍,甚至原先已經扛不下去,能耗巨高的破礦機,也能重新開機開挖有利潤可賺,這時候難度才會飆升——它的邏輯是反過來的。
同理,**不是拿地成本貴,所以房子必須賣得更高——興許你只是一個冤大頭呢?**同等面積/用途/規劃下,你買一塊爛地花了10個億,人家比你好的地只花了5個億,你説你的房子就一定要比人家賣得貴,便宜了不賣?這不是自己找死嗎?是房價先因為供需失衡被炒上去了,你才願意用更貴的價格去買地,因為還有利潤剩下——邏輯也是反過來的,成本決定不了價格,供需才決定價格,最後再傳導到成本。如果供大於求了,那麼誰該虧本就虧本,該倒閉就倒閉,誰也轉嫁不了。
租金也一樣,租金取決於要租房子的人的承受能力,也就是一座城市有多少人能在這塊區域邊上賺到多少錢的能力,而不是房東自己的意願——如果漲租也有人租,那不交房東税之前,為什麼不漲?房東在做慈善?**如果這座城市的平均收入下降,你這塊區域附近的人的平均收入下降,那你這個片區的租金就一定下降,不是你想不降就不降的。**租金也好,房價也罷,最終取決於什麼?取決於你這個房子周圍,有沒有人能賺到大錢,以及是不是非得住在這兒才能賺到大錢——這才是重點,也是曼哈頓和硅谷的房價如此堅挺的本質原因。要是有一天那些賺大錢的機會全部一窩蜂落户在別的地方了,那原先的房價就是個屁,新的地方的房價就會暴漲。
所以房東能不能漲租,取決於周邊的機會到底有多值錢,而不是房東自己交更多錢,租客就得承擔——租客可以搬走啊,總有願意不漲租的。就算所有人都漲租,只要這座城市的賺錢能力不足以應對租房成本,那租客就會搬離這座城市,到時候就剩淨支出了,房東一樣要虧本降租甚至虧本賣房——你説你有錢,你不賣,你爛在手裏?可以,但你們那片的價值,你説了不算。
當然落實到個體,肯定也會有一些核心區域漲租成功的,但這不是税的問題導致的成本轉嫁,而是原先這一片就可以租得更貴,只是很多房東自己沒有發現而已。
房子有消費和生產兩種屬性,在經濟下行期,消費屬性會被削弱,房子的價值會由生產屬性主導。如果你真的把它當成是資產,那就得按它作為生產資料能產出多少實際money來衡量它的價值,它跟你個人的成本毫無關係。
這是正確的思考邏輯。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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