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校大學生住院期間死亡!四川大學華西第四醫院被衞健部門立案調查_風聞
熊猫儿-55分钟前

據消費日報8月14日的消息,就在國家緊抓醫療質量安全之時,四川大學華西第四醫院卻因嫌違反《病歷書寫基本規範》《醫療質量安全核心制度》等,並關聯一名在校大學生在醫院死亡,被當地衞健部門立案調查,給醫療質量安全敲響了一記警鐘。

洛先生(化名)投訴稱:其獨子、四川大學學生洛某(化名),2024年12月27日因胸部不適到四川大學華西第四醫院就診,經檢查後發現前縱隔腫物遂收入胸外科治療。為進一步確認病情接受縱隔腫物穿刺活檢,但洛某活檢術後情況迅速惡化並最終在醫院死亡,經家屬封存查看洛某的病歷後,發現醫院存在疑似病歷內容造假、管牀醫生掩蓋患者死亡真相等情況。
洛先生稱,最初他到醫院希望院長能夠出面解釋上述問題,但醫院醫務部負責人回覆:“院長有院長的工作,不是你想見就見,我還想見省長呢!”。
洛先生遂向當地衞健部門投訴舉報。據“成都市武侯區衞生健康局關於L某某投訴四川大學華西第四醫院的調查回覆”顯示:針對該院上述涉嫌違反衞生健康法律法規的行為,我局已啓動立案調查程序,且現場下達衞生監督意見書責令其立即開展自查整改工作。
據洛先生提供的醫院開具其子死亡證明書中寫明:
1.前縱隔腫物(混合型生殖源性?)伴雙肺轉移、骨髓侵犯。但經院方及衞健局專家答覆:“該診斷無病理依據”;
2.多器官功能障礙綜合徵(循環、呼吸、內環境、肝功、腎功、血液);
3.重症肺炎;
4.呼吸衰竭;
5.膿毒性休克……
患者家屬查看病歷後發現諸多疑點:2025年1月7日的病例討論及當日查房記錄內容與1月9日、10日的檢查報告內容完全一致,存在病歷造假補寫的嫌疑。1月7日的副主任醫師查房記錄及科室主任參加的疑難病例討論中均載明予以舒普深抗感染治療,但患者直到1月13日才開始使用該藥物,因此家屬認為與患者的去世存在聯繫,且病歷中存在患者外出檢查不在病房中時間段的查房記錄,同時間段護理記錄中載明患者外出檢查未在病房,與事實嚴重不符。
對此家屬認為,該醫院存在醫療文書書寫不及時、不完整甚至複製粘貼的情況,以及患者電子病歷管理不規範等問題。在患者病情危急轉入重症監護室的過程中,醫護工作人員竟因無法連接氧氣嚴重延誤急危患者搶救,醫院的安全管理制度未落實,應急處置機制存在漏洞。在2025年1月1日主任醫師查房記錄顯示“控制體温對症治療”,但在當天的護理記錄中不存在患者發熱的體徵,二者記錄相悖,而管牀醫生的回答是“不記得自己當日是否來過醫院”,暴露了該醫院存在管理混亂、制度落實不到位的情況。
洛先生稱:“我曾多次詢問院方,患者入院時生命體徵、雙肺CT檢查均無異常,為什麼入院短短幾天就雙肺轉移?院方回覆是‘暴發性轉移’。而對偽造病歷資料的質疑,院方僅稱書寫不規範,但對其餘幾條質疑均含糊其辭或避而不答。”
而一個重要情況是,管牀的上級醫生明確表示,他們胸外科主要收治的是肺部和食管的腫瘤患者,且這麼年輕的患者很少見,他第一時間看了患者的CT就進行了評估,考慮到四院沒有心臟大血管外科,他就跟管牀醫生説這個手術他們做不了,讓患者到其他醫院去治療,並強調這一點是跟管牀醫生第一時間説的。但如此重要、關鍵的情況沒有醫生告知患者及家屬。洛先生向記者播放了該段錄音。
此外洛先生提供了多段錄音,內容包括:2025年2月27日在華西壩派出所患者家屬提問管牀醫生“病歷書有沒有做到客觀、真實、準確、及時、完整?”管牀醫生回答:“沒有”。以及在病歷中上級醫師等多名醫生多次提及“建議華西醫院腫瘤科就診”的情況下患者家屬不僅沒有收到該建議反而是在要求轉院後,管牀醫生告知家屬沒有明確病理情況且同級別醫院無法轉院,也不會接收。另有一段錄音內容為經專家討論四川大學華西第四醫院承認在此次事件中有45%的責任。
洛先生表示:“我們家屬需要院方回答幾個問題:
1、為什麼醫院副主任醫師都説了做不了患者的手術,建議告知轉院,管牀醫生為什麼不告訴我們?
2、為什麼不遵循上級醫囑且不採取三甲醫院該做的必要的診療措施?
3、病歷上為什麼有那麼多失真造假的內容?還用所謂的不規範來掩蓋。希望醫院認真審視自己的問題,重視患者生命權、健康權,不要讓類似悲劇繼續上演,
對此,記者到四川大學華西第四醫院瞭解情況,四川大學華西第四醫院宣傳部工作人員回覆稱:“此事件目前暫無定論故不能作出進一步回覆,本院相關領導暫時無法接受採訪。”
記者到成都市武侯區衞生健康局就此事件進行採訪,成都市武侯區衞生健康局工作人員稱:“收到此事件的相關舉報投訴後武侯區衞生健康局立即啓動了調查程序並就此事對家屬進行了書面回應。此事件已完成對四川大學華西第四醫院的詢問,並且於2025年4月8日立案調查,並將在90—180天內作出處理決定。”
在成都市武侯區衞生健康局的調查回覆中顯示:“四川大學華西第四醫院涉嫌違反《病歷書寫基本規範》;涉嫌違反《 醫療質量安全核心制度》。”
一名在校大學生,僅因為胸部不適入院短短幾天就失去生命,死亡原因為何至今沒有明確説法?如果是正常死亡,院方為何修改、偽造病歷?如果醫院承認在該事件中負有責任,則應該給逝者家屬怎樣的交代?
目前,此事件仍在調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