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地鐵一老伯被下車女子撞成十級傷殘!法院:老伯自擔7成責任_風聞
心之龙城飞将-21分钟前
上海地鐵一老伯被下車女子撞成十級傷殘!法院:老伯自擔7成責任,雙方各有過錯
來源:錢江晚報-2025-08/2709:51近日,記者從裁判文書網上獲悉,上海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對一起因乘客未遵守地鐵“先下後上”規定引發的生命權、身體權、健康權糾紛案作出二審判決。
一場突如其來的碰撞
事情發生在2023年11月14日的西藏南路站。當天上午11時07分,年近七旬的丁老伯與陪同家屬在站台等候上車。然而,丁老伯並未站在規劃的上車區域內,而是選擇了下車區域等待。
據監控視頻顯示,當時車門處迅速聚集了多名乘客,爭先恐後地想要上車,完全忽略了“先下後上”的基本規則。站在丁老伯身後的一位男子跨着大步搶在丁老伯前上了車,而就在這時,準備下車的袁女士與正在上車的丁老伯發生了碰撞,丁老伯摔倒,隨後,袁女士和地鐵站的工作人員立馬攙扶丁老伯,將他送往醫院治療。經診斷,丁老伯右股骨粗隆間骨折,司法鑑定意見書認定為十級傷殘。
法律辯論:責任歸屬的焦點
事故發生後,丁老伯認為袁女士應對他的所有醫療相關費用共28.4萬元承擔全部賠償責任,理由是袁女士在下車過程中未盡到注意義務,導致自己摔倒受傷。
同時,丁老伯還指出地鐵運營方未及時疏導人流,存在安全保障義務缺失。
袁女士則表示,自己是按照正常流程下車的。丁老伯的摔倒,很大程度上是因為他未遵守“先下後上”的規則。
地鐵運營方也表示,已設置了明顯的指示標識,並在事發後第一時間進行了救助,已經盡到了合理範圍內的安全保障義務。
法院判決:責任共擔,規則為先
經過一審、二審,法院最終認定丁老伯和袁女士均存在過錯。
法院查明,車站候車區域地面設置了金屬材質油漆標識,明確規範了等候區域。《上海市軌道交通乘客守則》中明確乘客須在安全線內排隊,先下後上,禁止強行上下車。而丁老伯在候車時卻未站在規劃的上車區域內,導致與下車乘客發生對沖,這是事故發生的重要原因之一。
同時,法院也認為袁女士在下車時未謹慎觀察周圍人流狀況,存在一定的疏忽。
法院最終判令袁女士對丁老伯的損害承擔30%的賠償責任,而丁老伯需自行承擔70%的責任。地鐵運營方已盡到法定職責,無需擔責。

先下後上
一度是上海公交地鐵站台上
一道流動的風景線
但有不少網友稱
如今乘坐地鐵這個高素質習慣,已被淡忘
甚至出現了“先上後下”的現象
今年2月7日至12日,記者就此在工作日早高峯8點至10點與平峯下午1點至4點在地鐵人民廣場站、徐家彙站、世紀大道站、上海火車站等站點進行了觀察與採訪。
記者觀察發現,不少乘客往往不在候車線內排隊,而是直接站在“下車”箭頭指向的區域。在上海火車站等大件行李較多的車站,甚至有乘客將行李箱等物品放在下車處堵路。
而在列車到站後,“先下後上”幾乎絕跡,多為“邊上邊下”,也有門一開就“鑽”上車的情況。由此一來,往往是候車乘客都上車了,還有乘客才剛剛下車。當然,下車不順暢也有車廂內的原因,站立乘客往往都喜歡站在車門口,還有乘客會等列車停穩、甚至開門後才從座位上起身。
在採訪中,“先下後上”這條守則人盡皆知,乘客普遍認為“先下後上”避免了上下車人流對沖,減少了安全隱患,也體現了這座城市的文明程度。
不過也有部分年輕人認為,人流量較大時可以提倡“邊上邊下”“快上快下”。“有時候車上的人不急着下來,車下的人着急上去”。
就部分乘客反映人流量大時遵循“先下後上”可能趕不上車,運營方呼籲文明乘車,“先下後上”這樣的乘行規則,也是保障乘客安全出行的重要前提。“如果趕不上車,下一班車也很快就會來。”
對此,網友們也是議論紛紛
↓
有人呼籲建立“不文明數據庫”
通過人臉識別公示違規者


有人指出:部分乘客下車遲緩、地鐵關門過快等現實問題
倒逼“搶上”行為


有通勤族分享策略:“提前幾站挪至車門,否則根本擠不下地鐵。”

來源:案件聚焦、東方網、上觀新聞此前報道、網友評論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