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世界上有那麼多人願意去瑞士接受“安樂死”?_風聞
吴金光-中国国际公共关系协会理事-08-31 09:20

一、法律框架健全、尊重病人的自主權
1. 瑞士這一法律框架經過數十年實踐,催生出如Dignitas(尊嚴死)、Exit(解脱)等專業機構,形成成熟的服務鏈條。相較之下,荷蘭、比利時等國雖合法化安樂死,但僅限本國公民。
2. 程序嚴謹性與患者自主權瑞士嚴格執行“本人親手結束生命”原則。申請者需經過多重審核:
提交完整醫療證明,證明疾病不可治癒且帶來持續痛苦;
通過精神科醫生評估,確認意識清醒且意願堅定;
簽署法律文件並多次確認意向,全程可隨時反悔。例如中國台灣主持人傅達仁在瑞士安樂死時,醫生反覆強調“喝完止吐劑仍可後悔”,最終由他親手服藥離世。
3. 人性化服務與死亡尊嚴機構提供“尊嚴屋”等私密空間,允許家屬陪伴,並支持影像記錄(如傅達仁的臨終紀錄片)。這種對個體選擇的尊重,契合瑞士社會“生命自決權高於一切”的價值觀。
二、光環下的陰影:爭議與代價
1. 高昂的經濟成本安樂死總費用涵蓋會員費(最低年費約300-550元人民幣)、醫療評估、藥物及喪葬服務,累計可達數萬至十萬人民幣。機構對富裕申請者收取更高費用,被質疑將死亡變為“奢侈品生意”。
2. 倫理與宗教的激烈衝突基督教團體強烈反對,認為“生命屬神賜,自殺違背神意”。部分醫學界人士則擔憂:經濟壓力可能迫使患者選擇死亡,變相形成“被動安樂死”。另有案例揭露服藥後並非完全無痛,有人經歷痙攣痛苦,引發對“安樂”真實性的質疑。
3. “死亡旅遊”的污名化瑞士因外籍申請者激增(超半數來自德、英等國),被貼上“自殺觀光業”標籤。社會輿論開始反思:是否過度放大了死亡的自由,而忽視生存支持的完善。
三、中國距離安樂死合法化還有多遠?
1. 文化與倫理的深層阻力傳統“好死不如賴活”的觀念根深蒂固,孝道文化強調“全力救治直至終老”。傅達仁在瑞士安樂死後,其家人公開視頻推動立法,但在華人社會仍引發巨大爭議。
2. 制度與醫療體系尚未準備
法律空白:中國現行法律將協助自殺視為故意殺人罪,無例外條款;
醫療資源不均:緩和醫療(安寧療護)覆蓋率不足,晚期患者常面臨疼痛管理缺失,可能被迫尋求極端手段;
監管風險:在未建立嚴格審查機制前,合法化可能引發謀害、騙取遺產等犯罪行為。
3. 可能的破局路徑可參考加拿大模式:先針對晚期絕症患者試點,要求兩名醫生獨立評估+司法複核。但短期內立法可能性極低,需優先完善臨終關懷體系,減輕患者生理痛苦,再探討死亡自主權。
結語:自由與邊界的永恆命題
瑞士的實踐揭示了人類對生命尊嚴的極致追求,卻也暴露了資本侵蝕、倫理困境等尖鋭矛盾。對中國而言,在生死議題上的破局,不僅需要法律革新,更需構建一個讓民眾“不畏懼生存”的社會支持網絡。當疼痛有醫、暮年有依,關於死亡的抉擇才能真正迴歸理性與尊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