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莊撤併的挑戰與出路_風聞
心之龙城飞将-08-31 16:37
瞭望智庫
2025年08月31日 08:0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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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應對城鄉格局加速演變,今年初印發的《鄉村全面振興規劃(2024—2027年)》提出細化村莊分類標準,通過差異化路徑推動城鄉發展格局優化與鄉村全面振興。
在這一系統性工程中,搬遷撤併類村莊因直接關係羣眾生產生活方式轉變、基層治理結構重構及資源利益分配調整,其推進過程的複雜性備受關注。
近期,《瞭望》新聞週刊記者在東中西部多地走訪調研瞭解到,儘管各地嚴格遵循規劃指引推進工作,但個別地區在村莊撤併後仍面臨集體資產統籌難、治理架構優化滯後等階段性挑戰,折射出政策落地過程中需進一步破解的深層次矛盾。
記者|《瞭望》新聞週刊 邵琨 鄒明仲 趙久龍 張思潔 王朋 許晉豫 呂軒昂
本文轉載自《瞭望》2025年第35期,原標題為《瞭望丨村莊撤併的挑戰與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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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莊分類推進深化
我國村莊分類實踐經歷了從框架構建到精準施策的深化過程。《鄉村振興戰略規劃(2018—2022年)》首次提出“分類推進鄉村發展”思路,《農村人居環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動方案(2021—2025年)》明確“加強分類指導”。
《鄉村全面振興規劃(2024—2027年)》提出,集聚提升類村莊重點強化產業發展,改造提升基礎設施;城郊融合類村莊重點推動城鄉一體化建設;特色保護類村莊重點改善基礎設施和公共環境;搬遷撤併類村莊有序實施搬遷撤併,解決好民生保障、就業增收和生態保護等問題。
在此背景下,搬遷撤併類村莊的推進規模與比例備受關注。從地方實踐看,多地已明確較大比例村莊納入此類範疇:
安徽省淮南市城鎮開發邊界外行政村783個,認定搬遷撤併類112個,佔比約14%;陝西榆林神木市326個行政村認定撤併搬遷類101個,佔比31%;江蘇揚州儀徵市2056個自然村認定搬遷撤併類1055個,佔比51%。
受訪基層幹部普遍認為,農村人口持續流失是推動村莊“撤併”的核心因素,未來這一趨勢將進一步加劇。同時,隨着老齡化程度不斷加深,農村常住人口減少,不少村組恐仍將面臨被“撤併”。
客觀現實正推動各地以更系統的思路推進搬遷撤併工作。然而推進過程中,一些深層次矛盾有待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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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併後的整合困境
村莊規劃調整是涉及城鄉空間優化、資源高效配置的系統性工程。其中,搬遷撤併類村莊因涉及資產統籌、債務化解與治理協同等多重挑戰,較易產生矛盾糾紛。
集體資產統籌與利益分配機制待完善。在推進鄉村資源整合與結構優化過程中,個別地區面臨集體資產權屬不清、利益聯結機制鬆散等問題。例如,部分撤併村仍保留原村獨立賬務,僅通過簡單疊加數據完成集體收入考核;某縣兩個村因合併前集體收入差距較大,收益分配方案長期無法達成共識。
債務管理與可持續發展面臨壓力。城鄉統籌建設中,個別地區因前期投入過大、資產變現困難,形成債務負擔。有村幹部表示,村莊合併前修建道路、水渠等公共基礎設施時存在工程欠款,合併後集中由新村償還,造成較大債務負擔,施工隊上門討要欠款的情形時有發生。西部某縣小城鎮中心村建設通過貸款和融資形成超過100億元債務,因宅基地騰退的建設用地“變現”困難,債務至今未消化。
治理架構調整與服務效能協同不足。撤併後新村雖通過“兩委”成員均衡配置保障原村話語權,但一些原有結構性矛盾仍未解決,導致發展合力弱化。部分村幹部告訴記者,村莊合併後進行基礎設施修建等涉集體利益項目時,會由新村出面爭取,但有的村集體經濟仍存在原村各自發展的情況,內部差異較大,一些資產資源無法有效整合。此外,有村幹部坦言,合併後鄉村治理壓力有所增大。西部一合併村人口超6100人,但村“兩委”僅6名幹部,在日常工作之餘,還需花費大量時間處理歷史遺留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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穩慎推進系統治理
受訪基層幹部普遍認為,村莊撤併涉及資產資源重配與農民切身利益調整,需以系統思維統籌推進,通過前期規劃精細化、利益分配透明化、資源整合高效化,實現治理效能與民生保障的協同提升。
強化前期規劃論證,在“穩慎”中守護鄉風鄉愁。《鄉村全面振興規劃(2024—2027年)》明確要求,短期內難以判斷的村莊,留足觀察和論證時間,重點保障基本民生需要。實踐中,需依據地域稟賦、人口結構等實際情況制定差異化撤併標準,避免“一刀切”。
例如,在資源整合中可通過復墾新增耕地發展現代農業,同步完善水、路、電、網等基礎設施;在空間重構中適當保留傳統庭院、古村落肌理及老地名文化符號,既改善生產生活條件,又維繫鄉村記憶與情感紐帶。
明晰資產權屬與利益分配規則,從源頭減少矛盾隱患。資產債務分攤是資源稟賦差異較大村莊合併後的核心矛盾點。
基層幹部建議以市場化手段破解整合難題:一方面,完善農村產權交易平台,推動宅基地、集體建設用地等資產規範流轉;另一方面,通過立法或政策細則明確資產權屬關係與處置規則,對合並前各村的債權債務進行清單化管理,建立“權屬清晰、權責對等”的分攤機制,從制度層面降低基層糾紛風險。
以資源整合促產業升級,實現“搬遷—發展—增收”良性循環。基層幹部建議,撤併過程中需兼顧農業生產便利性,通過土地平整、連片開發形成規模化種植基地,盤活閒置耕地發展特色農業;同時延伸產業鏈條,佈局農產品加工、鄉村旅遊等業態,帶動村民就近就業增收。此外,在新村規劃中應預留產業發展空間,為後續招商引資、項目落地奠定基礎,避免“重搬遷輕發展”。
從實踐來看,村莊撤併的核心在於“以人民為中心”——既要通過空間優化提升治理效率,更需以利益共享、文化傳承、產業可持續為紐帶,讓農民在整合中享有實實在在的獲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