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禁摩、限電與民生需求的解決之道_風聞
踏雪追风-09-01 18:17
城市禁摩、限電與民生需求的解決之道
省、地級城市禁摩由來已久,自80年代中一直延續至今已40來年沒有變化,利弊得失已不必多説,畢竟過去的事已經過去無法改變;
隨着快速城市化,各種用途的短途交通成為剛需,然而摩托車又在禁之列,定義為非機動車、不需要任何手續證件的電動兩輪成為絕佳替代已是必然,電驢從此大行其道;
然而市場剛需就在那裏擺着,對於很多用途來説,譬如外賣快遞、小生意行業,當然不止這些場景,非機動車定義的兩輪完全不能滿足需求,那市場當然就會出現性能滿足需求的兩輪,此時非機動車就跨越界線成為灰色的機動車,很多問題隨之而來,政府當然就是出規則來規範,現在來看之前的法規談不上成功,接下來就現在新版。
新標關於安全方面的規定值得肯定,但最關鍵的25公里時速及與之相關的限制,如果真正落地對於很多行業來説等於宣判死刑,有沒有解決辦法?答案當然是有。
要解決電動兩輪問題我們需要站在更高層面才行,法律法規也好標準也罷,其終極目的是民生,是為民生服務的,而不能成為障礙,這是前提。
既然時速25公里定義為非機動車如果不能改變也不是問題,也能滿足很大一部分需求,但不能滿足全部,那不能滿足的怎麼辦?
全面解禁摩托車嗎?説心裏話,作為摩托車駕駛里程曾經超30萬公里的我是完全支持的,但從現實看,燃油摩托車受空間限制,先天存在高規格的排放標準達標困難、噪音控制困難,到處汽油味、滿街突突聲對於今天的城市來説確實難以接受,是個大問題,但今天的我們有很好的解決辦法,那就是“放開電摩”。
小結一下:
辦法就是:將“禁摩”限定為“禁燃油摩托車”,“電動摩托車”則放開,即使禁摩的大城市也放開,這樣的話,時速25的新標照樣實行,不能滿足需求的則選擇“電摩”,作為機動車管理,考證、上牌、上保險,城市也沒有燃油兩輪的煩惱,電摩還能催生壯大新的產業鏈,多全齊美,也算是一個新標法規的配套政策。
但這最大的阻力來自於ZF,權力與權利誰該為誰讓路?我想只要將“法律法規標準最終是為民生服務的”放在首位,不難做出決定,我們今天的城市已與幾十年前的情況有很大的不同,65%以上的城市化率,仍然一刀切的“禁摩”已嚴重脱離實際,政策需要與時俱進。
很多人可能擔心哪怕即使是“解禁電摩”也會導致城市交通如何如何,這其實大可不必擔心,由於汽車開始全面普及,摩托車作為交通工具已經被邊緣化,現在即使是不禁摩的縣城級小城市甚至農村摩托車都不多見,西方的情況我們其實也可以參照,他們是沒有禁摩的,然而路上的摩托車很少,再説,兩輪比四輪可以肯定是有利於緩解交通壓力的,如果有擔心,不妨先小範圍試試就是了,老這樣一刀切地禁着製造對立不是辦法,真心希望在此事上能有所改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