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朗普的“國家警察夢”遭法官重擊,法律紅線不容踐踏_風聞
水军都督-09-03 07:14
特朗普的“國家警察夢”遭法官重擊,法律紅線不容踐踏
撰文:雅禮學人
2025年9月3日星期三
聯邦法官查爾斯·佈雷耶一紙裁決,如同驚雷炸響:特朗普向洛杉磯部署軍隊的行為嚴重違法!這份裁決不僅撕碎了白宮的法律遮羞布,更揭露了一個令人不安的企圖——建立總統直屬的“國家警察部隊”。
一、法官裁定:總統越權,理由蒼白
聯邦法官查爾斯·佈雷耶在裁決書中明確指出:
違法鐵證:特朗普政府今年6月命令部署在洛杉磯的海軍陸戰隊員和國民警衞隊士兵,直接參與了針對其移民政策的抗議活動執法,執行了本應由民事警察承擔的職能。
越權本質:此舉公然違反了美國法治基石之一的《地方保安隊法》(Posse Comitatus Act of 1878)。該法核心精神在於嚴格限制聯邦軍隊介入國內民事執法,防止軍事力量對內鎮壓民眾。
“國家警察”的野望:佈雷耶法官一針見血地指出,特朗普政府的行動模式,實質上是在構建一個由總統直接掌控、繞開地方自治的“國家警察部隊”,這與美國分權制衡的憲政設計背道而馳。
法官雖未勒令軍隊立即撤離(約300名士兵仍在洛杉磯),但明確禁止其在國會明確授權前執行任何警察職責,為後續行動劃下不可逾越的紅線。
二、法律基石:《地方保安隊法》——軍隊不得當警察
核心禁令:該法明確規定,聯邦現役軍隊(包括海軍陸戰隊、陸軍等)不得用於在國內“執行法律”,即履行警察職能(如維持治安、逮捕平民、搜查、鎮壓集會等)。
關鍵例外:唯一例外是國會通過特定法律(如《叛亂法》)明確授權,或出現憲法明確規定的極端情況(如鎮壓叛亂、抵禦入侵)。在洛杉磯事件中,國會並未授權,所謂“緊急狀態”也遠未達到法定標準。
國民警衞隊的“雙面性”:需特別注意,當國民警衞隊在州長指揮下執行州內任務時,不受此法約束(州民兵性質)。但一旦被聯邦化(由總統指揮),則同樣受此法嚴格限制。洛杉磯部署的部隊即包含聯邦化單位。
代理司法部長比爾·埃薩耶利辯稱“軍隊從未在洛杉磯進行過直接的執法行動”,但在法官基於事實的權威裁決面前,這種蒼白辯解如同螳臂當車。
三、特朗普的“實用主義”套路:勝則狂歡,敗則掀桌
面對司法挫敗,特朗普及其團隊的回應堪稱“特朗普實用主義”教科書:
1. 敗訴即“錯誤”:代理司法部長埃薩耶利第一時間宣稱裁決是“虛假敍事”、“誤導性禁令”,全盤否定司法權威,拒絕承認違法事實。
2. 威脅升級:裁決出爐之際,特朗普正公開威脅將“華盛頓模式”複製到奧克蘭、舊金山、芝加哥等“藍色城市”,在真實社交上宣稱要“迅速、公正地解決芝加哥犯罪問題”,全然不顧州長普利茲克的嚴詞拒絕(斥之為“入侵”)。
3. “將錯誤進行到底”:政府已表示將上訴(裁決因此暫停至9月12日),並強硬宣稱“軍隊將繼續留在洛杉磯”。這種“我錯我有理,你能奈我何”的姿態,是對法治精神的公然蔑視。
其邏輯內核暴露無遺:符合我意的判決就是“偉大勝利”,不利我的判決就是“政治迫害”,司法不過是其權力遊戲的背景板。
四、歷史鏡鑑:紅線屢被挑戰,法治終將捍衞
軍隊介入國內事務的爭議在美國曆史上並非孤例:
1957年小石城事件:艾森豪威爾總統派遣101空降師護送黑人學生進入實行種族隔離的中央高中。此行動雖涉軍,但核心是強制執行聯邦法院廢除種族隔離的裁決,且面臨地方當局公然違抗聯邦法律的“叛亂”狀態,其法律基礎(法院命令、州權對抗聯邦)與執行方式(保護而非鎮壓) 與特朗普的洛杉磯行動有本質區別。
1992年洛杉磯騷亂:老布什總統應加州州長請求,派遣聯邦化國民警衞隊及部分現役軍人協助恢復秩序。關鍵點在於獲得了州政府的正式請求,且主要任務被限定在支持地方執法、保護關鍵設施,而非直接充當警察衝鋒陷陣,程序上更接近《地方保安隊法》的例外情形。
這些案例反覆印證:《地方保安隊法》劃定的紅線神聖不可侵犯。總統權力不是橡皮泥,軍事力量更非****御林軍。任何企圖以“法律彈性”為名行踐踏法治之實的行為,終將在獨立的司法審查面前碰得頭破血流。
結語
佈雷耶法官的裁決,不僅是對特朗普政府一次具體越權行為的否定,更是對美國立國根基——文官控制軍隊、軍隊不得干政原則的鏗鏘重申。當總統試圖將刺刀對準本國公民,將國民警衞隊變為“總統衞隊”,司法體系亮起的紅燈,正是守護民主的最後屏障。
特朗普的“實用主義”表演可以繼續,他絕對是“**不撞南牆心不死”**的主兒,但法律的尊嚴與歷史的審判,從不因強權者的喧囂而褪色。在白宮的權力幻覺與聯邦法院的司法鐵律之間,美國人民終將用選票和法律,寫下最終的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