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恆企教育”被指未上課拒退款 合同期限條款引爭議_風聞
网经S-09-03 14:02
近日,網絡消費糾紛調解平台“電訴寶”接到重慶市的劉女士投訴“恆企教育”未上課拒退款,合同期限條款引爭議問題。
8月28日,重慶劉女士向投訴平台反映,其2021年購買恆企教育課程A後,於2023年12月17日在老師推薦下補差價升級至課程B,並被引導申請教育分期貸款。此後劉女士因故未實際學習。2025年8月28日,她以從未上課為由要求退款,但恆企教育以“合同一年有效期已過”為由拒絕。劉女士表示不記得簽署過合同,且報課時老師未明確告知合同期限及退費限制等關鍵信息。
用户指出此舉侵害權益,付費未獲服務,機構卻以格式條款推責,既無公平性亦缺乏合理性,強烈希望平台能夠介入調查,督促恆企教育退還相關費用,並規範其經營行為。
接到劉女士投訴後,我們已第一時間將投訴案件移交至該平台相關工作人員督辦,要求其妥善處理。截至目前,我們尚未收到來自被投訴平台的任何處理回覆或説明。
網經社企業庫顯示,恆企教育屬於上海恆企專修學院有限公司,成立於2013年12月13日,位於上海市楊浦區,法定代表人為江勇。
據“網經社企業風險評級系統”顯示,恆企教育所屬上海恆企專修學院有限公司的風險評級為R3+,公司目前所處高風險。
2025年至今,“電訴寶”受理投訴中涉及的職業教育用户有效投訴顯示(依據投訴量排行),“恆企教育”排名第9位。最新評級為“不予評級”。除此之外,其他被投訴的類似平台還有:中安建培、一隻船教育、尚德機構、幫考網等。據網經社旗下電商大數據庫“電數寶”監測數據顯示,恆企教育2025年上半年投訴的問題主要包括退款問題、網絡欺詐等。
【案例一】恆企教育被指虛假承諾畢業時間報名失敗後誘導轉項目拒擔責
2025年7月15日,四川省的王先生通過消費投訴平台發起投訴稱:他於2021年5月在恆企教育招生人員明確承諾“學制2.5年,2024年1月可取得畢業證”的前提下,與瀘州市恆企教育諮詢有限責任公司內江分公司簽訂了電子科技大學成人教育協議並全額繳費。但半年後(2021年底)恆企單方面告知報名失敗,且未説明學員存在任何配合失職問題。
退費協商期間,其工作人員再次以相同話術誘導王先生轉入傳媒大學項目,並承諾2024年6月底必獲畢業證。然而截至2025年7月14日,畢業證仍無下文。王先生表示自己全程配合校方並完成考試,未導致任何入學或畢業障礙。恆企初期推諉為“政策原因”,經王先生向行業權威核實並反饋後,其無法否認卻仍舊以其他藉口搪塞。
目前,王先生要求恆企教育:1. 書面披露延遲畢業的真實原因及責任歸屬;2. 賠償直接損失:包括但不限於學費資金佔用利息(按LPR年利率3.45%計息至實際發證日)、因無證導致的晉升機會喪失及工作調級受阻等經濟損失;3. 照協議中“因恆企原因無法畢業需支付學費20%違約金”條款,支付3360元違約金。
【案例二】恆企教育被指誘導貸款消費,用户要求退款遭惡劣拒絕
2025年3月23日,福建省的蘇女士通過“電訴寶”平台發起投訴稱:她於2025年3月23日通過百度搜索諮詢成人自考機構,一位自稱“李老師”的人推薦學歷提升計劃,學費總額為9980元。對方要求先支付500元首付學費,剩餘9480元承諾可免息分期付款。蘇女士按指引操作付款時,發現實際被引導至名為“雨花貸”的貸款平台,需通過充值並貸款方式支付剩餘費用。蘇女士察覺風險後立即申請退還已支付的500元,但對方以“需去其他機構報名”為由拒絕退款,且一名自稱“教育主任”的人員態度惡劣,堅稱不予退款。
事後,蘇女士多次與恆企教育交涉,並提供付款憑證及貸款平台截圖證據,要求終止交易並返還首付款。對方均未履行承諾,且未給出合理解釋。蘇女士遂向消費維權平台投訴,但截至目前,問題仍未得到有效處理。
目前,蘇女士要求恆企教育立即返還500元首付款,並呼籲監管機構對此類誘導性貸款消費行為展開調查,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
【案例三】“恆企教育”被指虛假承諾拒退款 用户信息疑遭泄露反遭詐騙團伙盯上
2025年1月7日,貴州省的鄧先生通過“電訴寶”平台投訴稱:他於2020年3月4日通過上海恆企教育教育培訓有限公司貴陽分公司(以下簡稱“恆企教育”)購買了一項培訓服務,支付培訓費用共計5928元。然而,付款後至今未收到任何承諾的書本資料及培訓服務,且無法通過官方渠道聯繫該公司處理退費事宜。
鄧先生表示,該公司官網已無法訪問,投訴電話長期處於關機狀態,原聯繫人信息均發生變更。更嚴重的是,他懷疑公司擅自泄露其個人信息至第三方平台。此後,有不明身份人員通過QQ主動聯繫鄧先生,聲稱可協助辦理退費,但要求其先購買金融產品並通過“賺取差價”的方式操作退費。對方還在社交羣組中偽造大量“成功退費”案例誘導其參與,鄧先生未輕信操作,後經網絡查證確認該模式為典型詐騙手段。
鄧先生認為,恆企教育存在未按合同約定履行服務、泄露學員個人信息、對退費訴求不予回應等違規行為,已違反《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及相關教育服務規範。他要求該公司立即退還全部培訓費用5928元,並呼籲監管部門對信息泄露問題展開調查。
截至目前,恆企教育平台未對該投訴作出正式回應,電訴寶已將案件移交平台督辦處理。
【案例四】“恆企教育”被指拖延退款售後“踢皮球”換人逃避責任
2024年11月19日,蔡女士向“電訴寶”投訴稱,她自去年年初起就向上海恆企教育培訓有限公司旗下“恆企教育”申請退款,但該公司一直以“踢皮球”的方式拖延處理,期間不斷更換對接老師,卻始終未解決退款問題。
蔡女士嘗試通過信息和電話多次聯繫相關負責人申請退款,均未得到任何回覆與合理解釋,她甚至懷疑對方已辭職不再處理此事。截至投訴時,退款事宜仍無進展。
接到該用户投訴後,我們第一時間將投訴案件移交該平台相關工作人員督辦妥善處理。對此,恆企教育平台暫未回應。
【案例五】“恆企教育”被指以“助學貸”誘導報名 用户患病後協商無果
2024年10月9日,四川省的包女士(通過消費投訴平台發起投訴稱:她於2023年通過線上渠道接觸恆企教育,一名自稱“老師”的銷售人員以“助學貸免息分期”為幌子誘導其購買自考課程,承諾“統一報名考試”“無需額外費用”,並聲稱後續可協調至四川本地考試。包女士在對方指導下通過網貸平台“度小滿”支付了學費。
簽約後,包女士發現恆企教育並未提供其承諾的服務:實際需自行處理報名及考試事宜,此前聲稱的“轉到四川考試”也以各種理由推脱。更嚴重的是,繳費後銷售人員即失聯,合同中存在“概不退款”的霸王條款。
2023年,包女士確診乙肝,因小縣城醫療條件有限,需頻繁檢查治療,無力繼續課程學習。她多次嘗試與機構協商退費,均被以“合同規定”為由拒絕。包女士認為恆企教育虛假宣傳、誘導貸款的行為屬欺詐消費者,要求退還全部費用並停止網貸扣款。
目前,包女士已向消費維權平台提交憑證,並呼籲監管部門對教育機構“培訓貸”亂象加強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