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與前公司打過官司,女子求職背調“亮黃燈”被拒錄,你怎麼看?_風聞
观察者网时政-观察者网时政编辑部-09-07 13:31
據封面新聞報道,在應聘某銀行徵信投訴專員崗位後,餘女士突然接到該公司HR發來的不予錄用通知。經過反覆溝通,她才得知被拒錄的原因,是公司在“背調”時,發現她和前公司有過打官司的記錄,背調標為“黃燈”。
“有勞動糾紛,背調未通過……”這是餘女士反覆追問下,公司HR回覆給出的理由。
2025年7月,餘女士在某網站上看到一則招聘信息,崗位是xx銀行的徵信投訴專員,她給招聘方發去了簡歷,之後順利通過初篩,並一步步到了入職背調階段。
令餘女士意外的是,自己各方面條件都符合崗位需求,並且通過了面試。但在等待的過程中,該銀行HR卻發給她“不予錄用”通知。在她反覆溝通下,HR才回復,她因為和前公司有過打官司的記錄,背調未通過。

但這個理由,卻讓餘女士很是氣憤。“這個勞動糾紛是七年前的了,而且我還是原告維權,在前公司工作一年沒有籤合同,公司不給我支付工資。”她告訴記者,她從前公司離職後,申請過勞動仲裁,起訴過前公司。案件在成都市錦江區人民法院開庭,一審判決她勝訴,公司應支付她工資;之後前公司上訴,成都市中級人民法院二審維持原判,駁回上訴,該判決也在網上公開了。
“為什麼現在求職還要背調這個?”餘女士説,她詢問HR為什麼要查之前的勞動糾紛,對方告訴她,確實“背調”要查這一項,並且還會查徵信、工商企業信息和是否有過刑事訴訟記錄等。
餘女士現在求職的這家銀行HR還回複稱,如果是個人名下有糾紛記錄,就需要求職者提供結案證明,或者説證明自己是起訴人(原告),過錯並非在自己,“但凡涉及背調的公司,只要你名下有勞動糾紛,基本上背調都不會過,公司擔心用工風險。”
9月4日上午,該公司人力周經理確認,餘女士之前確因背調未通過而未被錄用,並解釋稱背調授權明確、流程合規。周經理表示,公司在背調前會要求候選人簽署紙質授權書,並明確告知將查詢包括徵信、工商信息、刑事訴訟等內容。
她強調,餘女士的不予錄用決定是基於綜合風險評估,企業在背調過程中通常採用“一刀切”的方式,即只要存在勞動仲裁或訴訟記錄,無論其性質如何,都會被視為潛在風險。
記者梳理發現,勞動者因有過勞動仲裁經歷,在求職時被拒的情況,並非偶然。
據《工人日報》報道,應聘某食品公司的羅女士背調被標為“黃燈”,原因是她在2018年小區業主與物業的糾紛中,羅女士被列入了被告名單。無獨有偶,上海一名求職者王某,在已經拿到了公司錄用通知後,卻在背調環節因有過勞動仲裁記錄也被拒絕錄用……
如今,背景調查已經越來越頻繁地出現在職場招聘流程中。常見的將背調結果進行標準化、可視化分類模型的方式,就是給求職者標註“紅黃綠燈”,旨在幫助HR和業務部門快速作出決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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