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有沒有遇到過父母被電信運營商誤導消費的情況?一般都是如何處理的?_風聞
咖啡人2098-09-08 15:31
晚上和羣友聊天的時候,有個羣友抱怨他家父母最近被電信運營商誤導消費的事情。
按照該羣友的講述,那天是他收到了手機即將欠費的通知,他那時還很奇怪,因為手機前幾天剛充了200元,怎麼還沒到月底了手機就又欠費了?
他登錄到聯通app上查了下賬單,才發現是他母親在用的副號憑空出現了兩個新套餐。


阿姨60多歲,平時用手機只用來接打電話,連怎麼用WIFI都不會,怎麼會去開通那些功能都沒聽説過的套餐服務?
羣友馬上打了個電話過去,羣友母親説她也不知道怎麼回事,只依稀記得前段時間接到過聯通客服打來的電話,因為聽不懂對方在説什麼,當時就掛斷電話了。
羣友一聽就感到很氣憤,又打了聯通的客服電話,結果對方拒不承認,非説老人肯定是同意了才會給她辦理套餐。
而且客服還説如果想要取消套餐,必須要老人的驗證碼,或電話老人來取消,主號不能代為操作。這把羣友給氣壞了,因為羣友並沒有和母親住在一起,阿姨也不懂這些,沒辦法一個人到營業廳去取消套餐,某種意義上這個問題算是無解了。
保健品刺客還沒解決,電信運營商也開始學了。昨天收到手機即將欠費通知,想着前幾天剛充了200,怎麼還沒到月底又欠費了,登錄聯通APP查詢賬單才發現,我媽媽在用的副號憑空出現了兩個新套餐。
我媽媽60多歲了,平時用手機只用來接打電話,連個WIFI都不會,怎麼會用這些沒聽過的功能。
打電話問,我媽媽説她也不知道,只依稀記得前段時間接到過聯通客服打來的電話,聽不懂對方在説什麼,就掛斷電話了。聯通業務員就是利用了這點來背刺留守老人。我打電話聯繫聯通客服,對方拒不承認,堅持説老人肯定同意了才會給她辦理。想要取消套餐,必須要老人的驗證碼,或電話老人來取消,主號不能代為操作。
問題是我跟我媽媽沒在一起,這樣就無解了。
聯通的操作真實噁心到我了。
羣友的原話
事情發生後,羣友專門去諮詢了律師,律師的回答是這樣的操作雖然夠不上詐騙,但至少“誘導消費”這個罪名是逃不掉的。
我到網上搜了一下,發現這樣的事情還不在少數,像在今年7月份的時候,很多網友都在網上發帖申訴,稱在無任何需求的情況下,聯通公司故意誘導老人辦理業務,更改高額資費套餐。


在黑貓投訴平台上,也有很多網友投訴聯通誘導老人購買各種各樣的服務,其中甚至還包括誘導老人貸款。
而且從流程上來看,很多時候聯通幾乎都不予理會訴求。大多數情況下,用户要麼壓根沒發現,要麼發現了再申請變更套餐,及時止損,很少出現死磕到底,要求賠償的程度。








今年7月31日的時候,貝殼財經也曾發佈過相關的報道。

相關鏈接:《運營商套餐亂象調查:暗增套餐、“誘騙”升級、資費降檔難》
據這篇報道中的描述,受訪的羣眾,河南的劉女士就遇到過類似的情況,這幾年劉女士使用的是中國聯通一款29元/月的大王卡套餐,然而在今年6月份的時候,她發現個人資費賬單裏從兩個月前開始多出一個疊加套餐,每月多扣15元,此外還多了個5元短信包。
這讓劉女士非常困惑,因為她並未主動訂購過這兩個套餐。
在和客服溝通未果後,劉女士在中國聯通APP內投訴申請退費,但等了幾天依然沒人處理。
劉女士又去黑貓平台投訴,沒過多久,中國聯通工作人員聯繫劉女士,主動為其取消多出來的套餐,並退還了之前3個月總計45元扣費。

而根據劉女士的説法,實際上在今年3月劉女士已有過類似遭遇。當時她收到一條短信,通知她開通了一項5元/月的新業務,驚訝的劉女士立即撥打中國聯通電話質詢,客服才予取消。
除了被中國聯通誘導購買套餐以外,報道中還提到有客户被中國電信“誘騙”升級的經歷。
除了暗中增訂套餐,也有用户被“誘騙”升級。今年7月,廣西劉先生搬家時聯繫中國電信,諮詢搬遷光纖網絡相關問題,工作人員回覆稱,可以搬遷光纖但原有套餐無法保留。劉先生的手機套餐是114元/月,之前在此基礎上辦理的寬帶套餐是9.9元/月,使用的光纖速率是300M。工作人員表示,由於光纖線路升級,新地址樓宇已經沒有原來的套餐,需要更換成1000M速率的,價格199元/月。
新家和原地址相差不到2公里,中國電信的説法難以讓人信服,何況自己也不需要那麼高的網絡速率,劉先生不同意升級。多次溝通無果,劉先生去黑貓投訴平台上投訴,結果不到兩天,中國電信的工作人員就來電給劉先生辦理了光纖遷移。
報道中還提到,早在2006年前後,媒體就曾曝光這類現象。此後數年,隨着智能手機和通信技術發展帶來的套餐多樣化,相關亂象愈演愈烈。僅黑貓投訴平台上,和三大運營商套餐相關投訴量已有數萬條,其中,中國移動套餐投訴量29896條,中國聯通套餐投訴量23645條,中國電信套餐投訴量8233條。
該報道還認為,這類現象極有可能與運營商的經營業務考量有關。
有財報顯示,三大運營商的營收增速近幾年均有所下滑。以2023年為例,中國移動全年營收10093億元,同比增長7.7%(上年增速10.5%),中國電信營收5078.43億元,同比增長6.9%(上年增速為9.5%),中國聯通營收3726億元,同比提升5.0%(上年增速8.3%)。實際上,這種降緩的跡象從2021年已經開始。
與此同時,三大運營商的毛利率總體上一直呈下降趨勢。

國家相關部門也曾多次出台相關規定。
2008年,信息產業部發布了《關於規範電信資費方案管理指導意見》。
2017年,工信部相關部門還曾約談三大運營商,要求企業除了雙方合約另有約定外,不得限制用户的資費選擇權。
2018年8月,工信部又發佈《關於進一步規範電信資費營銷行為的通知》,通知提到,電信業務經營者應充分尊重用户自主選擇權。在宣傳推廣資費方案時,對資費方案限制性條件以及有效期限、計費原則等事項也應當履行提醒義務。
針對這類現象,北京市京師律師事務所合夥人李源認為,運營商的這類區別對待(升級和降檔)屬違約行為。他表示對運營商來説,為用户升級套餐和降檔套餐都屬於合同約定下應當履行的義務,基於公平原則,在提供同類服務時,不應因對自身是否有利而有所差別。
李源還提到,用户辦理降檔套餐也是在購買服務過程中自主選擇服務方式的行為,運營商無權干涉或者對此設置障礙,否則侵犯了消費者的自主選擇權。
而由於工信部是國務院下屬部門,僅由其制定的規範性文件效力不及全國人大制定的相關法律,對運營商約束有限。再加上運營商具有壟斷優勢地位,其面對用户使用的合同多為格式合同,其中條款或對運營商天然有利。
因此,縱使信息產業部和工信部多次出台相關規定,但類似的現象一直沒能得到有效的治理。
中國政法大學傳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表示,這些面向消費者的格式條款,應該變成類似於備案式的條款。電信消費羣體巨大,這種涉及眾多消費者的格式合同,應當由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或各地消費者協會備案審核。
並且信息公開也很重要,比如每年、每個季度和每個月嘗試定期給消費者發送相關消費單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