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鑫:全球治理倡議引領下的南海治理新路徑_風聞
中国南海研究院-09-08 11:15
全球治理倡議引領下的南海治理新路徑
今年是中國人民抗日戰爭暨世界反法西斯戰爭勝利80週年,這場偉大勝利不僅捍衞了國家主權和民族尊嚴,也深刻影響了世界格局,在戰火中淬鍊並鑄就了戰後國際秩序。戰後,依據《開羅宣言》《波茨坦公告》等國際法律文件,日本竊取中國的領土必須歸還,這既是對中國在南海的主權的明確,同時也是構成南海秩序國際法律基礎。然而,近年來南海局勢因地緣政治迴歸和大國博弈等複合因素,逐漸演變得更加複雜和動盪,也日益成為國際地區熱點問題和大國博弈競爭的前沿陣地。戰後南海秩序遭到了挑戰和破壞,這也使得保障地區和平穩定、促進共同發展的南海治理議題重要性和急迫性逐漸凸顯。
全球治理倡議的核心內涵與南海治理適配性
全球治理倡議的形成,是區域合作機制從單一領域向綜合性治理演進的邏輯必然,其創新的治理範式與南海治理需求高度契合。該倡議不追求單一領域深度整合,而是通過靈活對話機制與議題驅動模式實現多元主體協同治理,“共商共建共享”的治理原則為南海治理提供了方向和指引。
在價值層面,全球治理倡議堅持真正的多邊主義,反對霸權主導的治理模式,對南海治理具有糾偏意義。長期以來,南海區域治理受到西方“霸權穩定論”影響,部分國家試圖通過軍事優勢或外部結盟獲取主導權,加劇了地區治理體系不平等性。而實踐表明,當區域內國家秉持“互信互利、平等協商”理念,即便國情差異顯著,也能在關鍵領域達成實質性合作。這一價值導向可破解南海“零和思維”困境,為構建平等治理秩序奠定基礎。
制度層面,倡議創新性地將法治機制嵌入區域治理,形成 “對話而非對抗、協商而非仲裁”的爭端解決文化。習近平主席多次在發言中強調“以法治方式促進各國經濟高質量發展,維護地區和平穩定”,這一理念對南海區域治理建立規則互信具有直接借鑑價值。與傳統國際爭端解決機制的“剛性”特徵不同,基於廣泛共識基礎上共同制定規則的治理模式,可通過預防衝突、降低合作交易成本,為南海合作創造穩定預期。
實踐層面,倡議主張從低敏感領域入手構建合作基礎,逐步積累政治互信,這種“先易後難”的漸進路徑對打破南海治理僵局尤為關鍵。低敏感領域的務實合作能成為信任建設的黏合劑,通過具體項目合作釋放合作紅利,為後續高敏感領域協商創造條件。南海周邊國家年貿易額超過萬億美元,具備開展務實合作的經濟基礎,只需通過合理路徑設計,即可將經濟潛力轉化為治理動能。
南海治理的現狀困境與轉型潛力
當前南海治理呈現出“硬安全僵局與軟治理潛力並存”的複雜局面。在主權爭議方面,儘管在《南海各方行為宣言》框架下的行為準則磋商持續推進,但實質性進展有限,部分國家通過島礁建設、軍事部署強化實際控制,外部勢力介入進一步增加局勢不確定性。這種傳統安全領域的博弈,導致南海治理長期陷入集體行動困境,難以形成協同治理合力。
與此同時,非傳統安全領域的合作潛力日益顯現,為治理轉型提供突破口。南海沿岸國家在珊瑚礁保護、漁業資源可持續利用、海洋塑料污染治理等領域已開展初步合作,這些領域不涉及核心主權爭議,卻與各國共同利益直接相關,具備優先推進的可行性。此外,南海治理的民間基礎逐步形成,中國與東盟國家的漁民社區在傳統漁場保護方面建立非正式合作網絡,每年開展大量漁船互救、氣象共享等活動,這種自下而上的合作實踐,為 “周邊命運共同體”建設提供了微觀社會基礎。
機制碎片化是制約南海治理效能的主要制度障礙。當前區域內存在多重平行機制,如東盟主導的以“東盟+”為主體的嵌套機制、大國雙邊對話、功能性合作論壇等,這些機制之間缺乏有效銜接,甚至存在議程競爭,導致治理資源分散。南海周邊國家功能性合作的資金投入與需求的不匹配,嚴重製約了海盜應對、海上搜救、跨境污染治理等跨國議題的解決成效。
外部環境變化為南海治理帶來新變量。部分國家將地緣政治博弈思維滲透到南海區域,試圖通過拉幫結夥組建“小圈子”替代區域內現有合作框架,這種做法易將區域合作政治化,干擾南海治理進程。南海治理需警惕外部勢力介入主權爭議,堅持“區域問題區域解決”原則,保持戰略自主性,避免治理方向偏離 “共同利益”軌道。
命運共同體理念下的南海治理路徑創新
海洋命運共同體理念為南海治理提供全新價值座標,其核心是將海洋視為連接各國利益的紐帶而非分割線。全球治理倡議與這一理念高度契合,二者均強調通過規則共建而非權力主導構建區域秩序,將其轉化為實踐需從理念融合、機制設計、實踐突破三個維度系統創新。
**理念層面,應構建“平等有序的區域多極化”治理共識。**借鑑本地區合作的多層架構經驗,南海治理可設計“核心圈 + 擴展圈”模式:由直接爭議國組成核心協商圈處理敏感問題,邀請東盟其他國家及相關方作為觀察員,參與環保、科研等非敏感領域合作。這種設計既能保證爭議解決的針對性,又能擴大合作參與基礎,逐步培育“友誼之海”的社會認同,緩解不同國家間的利益分歧。
**機制創新是連接理念與實踐的關鍵。**可建立“南海法治論壇”,由周邊國家司法、海洋事務官員及專家學者參與,就海洋法解釋、爭端預防、法律服務開展常態化交流。專業技術層面的法律合作較易取得突破,可優先推進司法鑑定、海洋權益保護等領域的技術對接,為法律互信奠定基礎。同時,需組建“南海治理智庫聯盟”,彙集區域內專家學者提供智力支持,形成類似區域合作組織學術網絡的支撐體系,為機制創新提供持續智力保障。
實踐層面應採取“梯度推進”策略,分階段實現治理目標。初期聚焦低敏感領域突破,重點建立海洋環保合作機制和海上搜救熱線,通過具體項目積累信任;中期拓展至經濟合作領域,推動建立南海藍色經濟合作基金,支持跨境漁業、海洋旅遊項目,以經濟利益共享強化合作紐帶;長期逐步構建政治安全對話機制,在互信基礎足夠的前提下,重啓爭議海域實質性磋商。
**非傳統安全領域合作應成為突破口。**參考區域合作組織在非傳統安全領域的協同經驗,南海可建立“海上應急協作中心”,整合各國搜救力量,制定統一應急響應標準,開展常態化聯合演練。生態治理方面,可將區域內現有環保實踐升級為區域標準,重點推進珊瑚礁保護、海洋塑料污染治理等跨國項目,通過“小切口”合作積累治理共識。
**經濟合作制度化能為“合作之海”建設提供持久動力。**南海可重點推進三項合作:一是建立區域漁業資源聯合養護機制,吸納漁民社區參與資源管理,將民間合作轉化為制度性安排;二是開發南海海上旅遊航線,通過旅遊合作增進民間互信,培育區域認同感;三是共建海洋科研合作網絡,聚焦氣候變化對南海生態系統的影響等跨國議題,以科研合作推動技術共享與利益融合。這些合作不僅能產生直接經濟收益,更能培育“利益共同體”意識,為破解安全困境創造條件。
南海治理的挑戰應對與前景展望
全球治理倡議在南海的落地面臨三重現實挑戰,需以戰略智慧應對。一是地緣政治制約,外部勢力介入可能干擾合作進程。南海治理應保持開放性,但需明確排除外部勢力在主權爭議中的介入權,堅持“區域問題區域解決”原則,避免治理進程受外部地緣博弈裹挾。二是機制兼容性問題,需與東盟現有治理框架協調,避免資源分散。可建立機制間定期對話平台,借鑑區域合作組織間協調經驗,實現現有機制與新機制的資源整合、功能互補,形成“1+1>2”的治理效果。三是信任赤字的長期存在,需通過制度設計與時間積累雙重作用化解。應建立密集合作議程,涵蓋官方對話、民間交流、學術研討等多種形式,通過提升“治理密度”逐步消融信任赤字。
展望未來,南海治理轉型將呈現三個發展方向。其一,治理理念從“權力主導”轉向“規則共建”,逐步形成區域性海洋治理規則體系,以規則與法治築牢信任基石。其二,治理主體從 “國家中心”轉向“多元協同”,地方政府、企業、民間組織將在特定領域發揮重要作用,構建網絡化治理結構。其三,治理目標從“危機管控”轉向“共同發展”,通過藍色經濟合作、生態治理等建設性議程,實現從“爭議海域”到“合作海域”的轉變。
南海治理的創新實踐具有重要示範意義。在全球化遭遇逆流的當下,這一實踐將檢驗多邊主義的有效性,為全球其他爭議地區治理提供參考與借鑑。全球治理倡議所藴含的“以合作創造共同利益、以包容化解分歧”的智慧,是破解南海治理困局的關鍵。從長遠看,隨着全球治理倡議的深入實施與海洋命運共同體理念的落地,南海有望形成新型治理秩序:在安全領域,非傳統安全合作積累的信任逐步外溢至傳統安全領域;經濟領域,藍色經濟夥伴關係創造廣泛共同利益;社會領域,頻繁民間交流培育深厚友誼基礎。儘管進程面臨挑戰,但只要堅持“互信、互利、平等、協商”原則,南海成為“和平、友誼、合作之海”的目標終將實現,也必將成為人類共同應對海洋挑戰、共享海洋利益的典範。
(作者胡鑫,中國南海研究院北京分院執行主任、助理研究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