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網購一把“通用鑰匙”關掉百部電梯廣告引爭議,你怎麼看待電梯廣告?_風聞
熵不增-15小时前
我關掉了100台吵人的電梯廣告,這個舉動旨在推動廣告業的改革。”如今,在小區電梯裏面,都隨處可見電梯廣告的存在,它們要麼是反覆播放某些畫面,要麼是使用一兩句廣告詞“循環轟炸”,電梯封閉空間裏的聲音與畫面,成了不少人的困擾。近日,上海嘉定區一名大學生髮布視頻稱,他網購了一把針對電梯廣告的“通用鑰匙”,一口氣關停了附近小區100多塊電梯樓宇廣告,這一視頻以及相關話題隨即引發熱議。

上海一男子關停100台電梯廣告(視頻截圖)
11月10日,當記者聯繫到當事人孔同學,他説,自己實際上是出於一個行為藝術的視角,希望激起公眾對電梯廣告合法性、收益歸屬及居民知情權的大範圍討論。
關掉100台電梯廣告
當事人回應:只希望引起探討 大家不要效仿
孔同學的視頻,在某社交平台上,如今已有接近上萬點贊和幾百條轉發量。視頻中,他展示了自己出入不同的小區,並用工具一口氣關掉小區裏面電梯廣告的場景,最終統計為100台電梯廣告。
網友在視頻下方留言,對於他的行為以及電梯廣告的收益歸屬等問題,也產生了爭議。11月10日,記者聯繫到孔同學,他説,“這是一個行為藝術,主要是新媒體營銷的課程作業,但是它不限題材。”

上海一男子關停100台電梯廣告(視頻截圖)
孔同學告訴記者,他希望藉此作業的契機,做一些對社會有益的事情,因為這樣的事,能夠引起大家討論法律方面的問題,“大家討論比如廣告收益是否公開了?以及它的透明度問題,從我這個行為本身引起的探討,去懂得很多。”
在關停廣告之前,孔同學提前做了一些“民意調查”。他詢問了小區一些業主,大部分業主對他的行為表示認可,但也有人擔心他的人身安全,提醒他“注意保護好自己”。他告訴記者,他認為電梯廣告屬於一種“侵入式”廣告,在狹小的空間內,通過噪音不斷“洗腦”,強迫人觀看廣告內容,侵犯公民的權益,而且有些小區電梯廣告是反覆播放,甚至還有低俗內容,對小孩子也會造成影響。他希望通過這次行動呼籲,廣告業應創作真正深入人心的廣告,真正被大眾接受的廣告,真正不喧囂的廣告。“我們並不排斥好的廣告,我們拒絕的是這種‘侵入式’廣告,希望還居民一個安靜的生活環境。”

上海一男子關停100台電梯廣告
記者走訪:
小區業主擔心電梯廣告內容存在負面影響
電梯廣告,實際上就是指在電梯轎廂、等候區域及相關空間投放的廣告形式,常見類型包括智能屏廣告、框架廣告、投影廣告,通過視覺與聽覺傳遞信息,具有高頻觸達、低干擾特性,其收益部分用於物業維修,但因審批標準缺失及設備電費爭議常常引發業主權益討論。
孔同學告訴記者,他走訪和關停的小區電梯廣告中,多數來源於一家電梯廣告的頭部公司,而每到一個電梯前,他都會先用分貝儀測量廣告播放音量。據他觀察,該公司佔據了電梯廣告投放的市場份額很高。11月10日,記者嘗試聯繫該公司客服熱線,一名工作人員告訴記者,針對有人反映的電梯廣告內容太吵以及內容低俗等問題,他們會統計情況後向上反饋,而針對如果個人覺得太吵能否關掉電梯廣告一事,這名工作人員稱,“個人是沒辦法關掉的,因為我們都是統一操作的,就如果關掉了屬於非正常的情況,比如損壞了之類的,還是要承擔責任的。”

孔同學介紹 自己在關停電梯廣告之前 在網上購買了聲量分貝檢測儀
記者連日來也走訪了成都市內多個小區,對廣告內容和市民反饋進行了瞭解。在成都清江西路附近某小區,有業主向記者反映,平時他乘坐小區電梯的時候,發現過一些廣告內容存在“諧音梗”的問題,“我帶孩子坐電梯的時候,就發現過有些廣告就是那種洗腳按摩的,打擦邊球的問題,我覺得對孩子的影響很不好。”另一方面,該小區業主閆先生也告訴記者,他理解小區電梯廣告可能是物業和廣告公司投放後,但是產生的收益去了哪裏?以及這部分投放的過程是否有審核,這些問題沒有告知。
同時,記者也在成都西站附近某小區走訪瞭解到,該小區的電梯廣告會定時公開收益,並且向全體業主告知這部分收益用作設施維修還是那些具體的工作,對於這樣的舉措,大部分業主也表示認可。
個人是否有權利關停小區電梯廣告?
律師解讀:存在追究侵權責任風險
記者梳理發現,此前在全國多地,就曾出現過圍繞電梯廣告收益,業主和小區物業之間引發糾紛,以及電梯廣告出現低俗內容、電梯廣告產生噪音等問題,激起公眾對電梯廣告合法性、收益歸屬及居民知情權的大範圍討論。這些廣告由專業公司運營,通過與物業合作安裝,形成穩定的盈利鏈條。然而,鮮有人追問:這些廣告是否經過業主同意?廣告收入去了哪裏?收益是否透明?
11月10日,北京澤亨律師事務所胡磊律師告訴記者,根據《民法典》相關規定,小區電梯屬於業主的共有部分,全體業主對其享有共同管理的權利。而在電梯內設置廣告,本質上是對業主共有部分的經營性使用。這種使用本身並不違法,但其前提是必須符合法律規定和業主的共同意志。如果該行為經過了合法的程序(如業主大會或業主委員會的決定),並符合管理規約的規定,那麼電梯廣告的設置就是合法的。
針對個人是否有權關停電梯廣告的問題,胡磊律師認為,電梯作為共有部分,其管理權屬於全體業主共同行使。單個業主僅是共有權人之一,無權單獨決定關停屬於全體業主共有的電梯廣告,“個人擅自關停電梯廣告,可能構成對物業公司或廣告主合同的侵害(如果廣告合同合法有效),也可能侵害了其他業主對共有部分的收益權。因此,該行為存在被追究侵權責任的法律風險。”
該如何處理好業主共有權、共同管理權與物業公司管理行為之間的平衡問題?在律師看來,解決之道在於業主積極行使法定權利,通過集體決策和合法監督來維護自身權益,“電梯屬於是業主共有的,投放廣告得經業主同意,收益也該歸業主。”同時,除開所有權問題,電梯廣告的內容合規性也需要關注,在《廣告法》中,明確禁止廣告損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但一些電梯廣告確實出現過低俗以及“狂轟濫炸”“魔性洗腦”的內容,存在負面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