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凡爾賽到烏克蘭》_風聞
铁鱼-平视世界,平心而论。9小时前
1.
一戰後,《凡爾賽和約》對德國的懲罰遠超其承受能力(如1320億金馬克賠款、領土割讓、軍事限制),其目的並非“維護和平”,而是“徹底削弱德國”。
凱恩斯在《和平的經濟後果》(1919年)中尖鋭批評:“這是迦太基式的和平,旨在將德國淪為一代人的奴隸。”苛刻條款不僅摧毀了德國經濟,更埋下了民族復仇的種子,直接推動了納粹黨的崛起與二戰的爆發。
2.
二戰後,美國主導的北約持續東擴(1999年吸納波蘭、捷克等;2004年吸納波羅的海三國等),逐步逼近俄羅斯邊境。俄羅斯將北約東擴視為“對其生存空間的擠壓”,認為烏克蘭若加入北約,將徹底喪失“戰略緩衝區”。2021年12月,俄羅斯向美國提交《安全保障條約》草案,明確要求北約“停止東擴”“不接納烏克蘭為成員國”,但被美國拒絕。這種“零和博弈”最終引發了2022年的烏克蘭戰爭。
3.
從德國(19世紀統一)到歐盟(20世紀末成立),歐洲統一進程始終受到西方的干擾。一戰後,法國試圖通過《凡爾賽和約》肢解德國,阻止其重新崛起;
二戰後,美國通過馬歇爾計劃與北約控制歐洲,防止其形成“獨立於美國的統一力量”。而俄羅斯的“歐亞主義”(強調與歐洲的文化聯繫)與“統一歐洲”的理念,被西方視為“威脅”——西方需要一個“分裂的歐洲”,以維持其“世界霸權”。
4.
“零和戰爭”:
一戰:
19世紀末20世紀初,資本主義進入壟斷階段(帝國主義),列強(英、德、法、俄等)為爭奪殖民地、原料產地與商品市場,矛盾不可調和。德國作為“後起之秀”,經濟與軍事實力超過英、法,但殖民地僅為英國的1/11、法國的1/3,因此試圖通過戰爭“重新瓜分世界”。
二戰:
凡爾賽體系的“不公平性”(如德國承擔全部戰爭責任)與西方綏靖政策(如英、法對德國吞併奧地利、捷克斯洛伐克的縱容),導致德國再次發動戰爭。而日本、意大利的參戰,本質也是“帝國主義擴張”(如日本企圖佔領中國東北,意大利企圖控制地中海)。
烏克蘭戰爭:
美國主導的“單極世界”格局(冷戰後)與俄羅斯的“多極世界”訴求(反對美國霸權)衝突。烏克蘭作為“歐洲門户”,其加入北約的選擇,本質是“選邊站”——選美國還是選俄羅斯。這種“零和選擇”最終引發了戰爭。
5.
民族主義是一把“雙刃劍”:它能凝聚民族力量(如德國統一、中國抗戰),但極端民族主義(民族沙文主義)會導致“對外擴張”與“種族仇恨”:
一戰:
德國的“泛日耳曼主義”(主張將所有日耳曼人居住的地區納入德國)、法國的“復仇主義”(因1871年普法戰爭失敗,試圖收回阿爾薩斯-洛林)、俄國的“大斯拉夫主義”(主張控制巴爾幹半島),均是極端民族主義的表現。這些情緒推動了各國走向戰爭。
二戰:
德國納粹的“種族優越論”(認為雅利安人是“高等種族”,應統治世界)、日本的“大和民族優越論”(主張“大東亞共榮圈”),直接導致了“南京大屠殺”“猶太人大屠殺”等暴行。
烏克蘭戰爭:
俄羅斯的“大俄羅斯主義”(主張將烏克蘭視為“俄羅斯的一部分”)、烏克蘭的“民族主義”(主張“去俄羅斯化”),均是極端民族主義的表現。這種情緒推動了雙方的“軍事對抗”。
6.
國際秩序的“不公正”:
一戰:
以“維也納體系”(1815年)為核心,由英、法、俄、普、奧等列強主導,本質是“強權政治”。德國作為“後起之秀”,因未獲得“相應的勢力範圍”(如殖民地),試圖打破這一秩序。
二戰:
以“凡爾賽-華盛頓體系”(1919-1922年)為核心,由英、法、美主導,本質是“懲罰德國”與“維護殖民體系”。德國因“體系的不公平性”(如鉅額賠款),再次發動戰爭。
烏克蘭戰爭:以“單極世界”(冷戰後)為核心,由美國主導,本質是“美國霸權”。俄羅斯因“體系的不公正性”(如北約東擴、烏克蘭加入北約),試圖“打破這一秩序”。
7.
蘇聯與俄羅斯:
蘇聯是二戰中的“反法西斯主力”,而非“戰爭發動者”。二戰中,蘇聯犧牲了2700萬人(佔全國人口的13%),擊敗了德國納粹(佔德國軍隊總傷亡的70%),為世界反法西斯戰爭做出了巨大貢獻。而烏克蘭戰爭的“發動者”是俄羅斯(試圖阻止烏克蘭加入北約),而非“蘇聯”(蘇聯已解體於1991年)。
8.
霸權與反霸權:德國(一戰、二戰)、俄羅斯(烏克蘭戰爭)均試圖“打破西方主導的國際秩序”,而西方(英、法、美)則試圖“維持其霸權地位”。
統一與分裂:歐洲統一(德國統一、歐盟成立)與俄羅斯的“歐亞統一”(與歐洲的文化聯繫),均被西方視為“威脅”,因此西方通過“分裂歐洲”(如凡爾賽體系、北約東擴)維持其霸權。
9.
美國的“單極世界”格局(冷戰後)是烏克蘭戰爭的“根源”,其“零和博弈”思維(如北約東擴)導致了“不可調和的矛盾”。
極端民族主義(如俄羅斯的“大俄羅斯主義”、烏克蘭的“民族主義”)是戰爭的“催化劑”,其“排他性”導致了“民族仇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