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的沒必要課堂禁手機,最多是上課禁止手機發出聲響_風聞
五月石榴-7小时前
【本文來自《左瑋:“課堂禁手機”的紅線,究竟怎麼畫才好?》評論區,標題為小編添加】
而今眼目下,真的沒必要課堂禁手機。最多是上課禁止手機發出聲響,即關閉鈴聲,違反紀律者“請”出教室外到指定地點即可。比如:空的房間或教室,需有教師或義工、最好是學生家長輪流值班看管比較穩妥,學生在校安全是第一要務。目的嘛。當然是玩手機別影響其他同學。
若要硬性禁止,執行有難度、有風險。難度是學生不配合怎麼辦?説服教育麼,能説服,就不會違反了!強制沒收?私人財產不可侵犯。。。若遇見不太“冷靜”的教師,一個處理不好。那麼,輕者向學生賠禮道歉,重則飯碗不保。。。
學生在校學習,屬於其本人、家庭的完全自願。到校是學習還是玩手機,也是其自願的選擇。遵不遵守校規、課堂紀律,主要是在家庭的教育。學校、教師只能管理,不能強求學生遵守校規、課堂紀律。除非是嚴重違反校規被勸退、開除。像不遵守課堂紀律玩手機這類,教師是無權沒收其手機(雖然有校規、課堂紀律約束,但與國家法律相比,就“不值一提”了),只能採取“請”其離開教室,但這是有法律風險的(家長送學生來學校學習,教師無權“剝奪”學生學習的“權利”)。
學校、教師若不想“冒險”,在學生不配合的情況下。比如:不關閉手機聲音;不離開教室繼續玩手機影響其他同學等等。最好方式是通知其家長到校,在家長羣內告知全體家長暫停授課及原因。當然,這種處理方式需提前與學生家長簽署相關“同意書”。包括前面所談的“請”離教室。
為什麼説學生是否遵守校規、課堂紀律,主要是家庭教育?因學校只是管理,無權強求學生,兩者關係是“合約”關係。即甲方(學生及家長)乙方(學校)或“僱傭”關係。僱主為學生及家長),傭方為校方。這就是如今家校關係的實質。學生到校學不學習、認不認真都在學生本人及家庭,學校就是負責學生在校安全管理,教師就是負責傳授知識。。。
在普職分流、國家篩選、教改頻繁的今天。家庭如何看清形勢,積極支持配合學校及教師完成教學任務,才是務實行為。別被社會流言、網絡平台、小視頻所矇蔽及誤導,加深家校對立,影響孩子的學業完成。
思考:1、影響學生學習成績好壞的主要因素當中,下面哪種因素順序(由主到次)符合自身實際情況?a教師、家庭、學生;b學生、教師、家庭;c家庭、學生、教師;d學生、家庭、教師。
2、學生良好習慣、行為養成的主要因素中,下面哪種因素順序(由主到次)符合自身實際情況?a教師、家庭、學生;b學生、教師、家庭;c家庭、學生、教師;d學生、家庭、教師。
一個優秀學生養成所必備因素:良好的行為習慣、良好的家庭氛圍、良好的教育資源、具備一定的天賦。
如今國家的教育形勢。教育任務之一是:“九年義務制教育”。即“文化掃盲”;教育任務之二是“精英(人才)篩選”。完成方式:義務制教育結束後的“普職分流”及高考的精英(人才)“篩選”。當然,屬“文化掃盲”的學生中也會出現人才、精英。不過,他們不是在學習成績這條賽道上,而是在行為能力方面。
需要明白:精英篩選,不僅僅是對學生的篩選,也是對其家庭的篩選。也不僅僅是對學生掌握文化知識程度的篩選,更包括對學生行為能力的篩選(天賦高,行為能力差的一樣會被淘汰。這類人,大有人在。)。因內因是學生(天賦、行為),外因主要是家庭(主要是行為教育),學校(主要是知識傳授)。最重要的是良好的行為能力,因各行各業中的翹楚、人才、精英大多都是行為能力良好的。
所以,課堂不要禁止學生帶手機。帶與不帶手機是由學生及學生家庭所決定的,不是學校、教師有能力完全禁止的!遵不遵守校規、課堂紀律是學生本人所選擇的,教師干涉的權利及其有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