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市場的詛咒 - 聊聊中國的歷史週期律_風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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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工業革命沒有誕生在中國,而是誕生在了西歐?為什麼歐洲黑暗的中世紀卻孕育了資本主義的萌芽?為什麼同時的中國歷史,卻陷入了無止境的王朝盛衰循環的歷史週期律,直到1840年鴉片戰爭?歷史學家給出了各種各樣的解釋。
今天我講一個獨特的觀點:中世紀西歐在土地產權制度的落後和非市場化,反而使西歐擺脱了歷史週期律,誕生了資本主義的萌芽。
漢朝之後的中國是官僚集權制,政治身份和財產產權是分割的,財產(土地)產權清晰,土地所有權是可交易的。財產繼承製度也是更公平的諸子均分制。
工業革命前的西歐和日本是封建制,財產(土地)產權和政治身份是綁定的,產權是模糊的不可交易的,繼承製度是不公平的長子繼承製。
如果我們以現代資本主義社會作尺子衡量,毫無疑問,中國的制度,更接近現代資本主義制度,更接近市場經濟。然而,中國看似先進的,更自由更市場化的制度,卻讓中國陷入了盛衰循環的歷史週期律。
經濟學中,有一個概念叫生產要素,指進行社會生產經營活動時所需要的各種社會資源。生產要素包括:勞動力、土地、資本、技術等。互聯網時代,有人認為,數據也是一種生產要素。農業中,土地和勞動力是主要的生產要素,工業革命前,農業資本和技術的投入相對較少。
所謂中國歷史週期律,本質上就是土地和勞動力這兩種生產要素之間的變化。
在中國,王朝初期,人少地多,存在大量待開墾的荒地,政權也鼓勵開墾,鼓勵生育。土地和勞動力這兩種生產要素同步增長。這個階段,土地價格(地租)低,勞動力價格高,人均產出持續增長。這個階段,生孩子的邊際收益很大。孩子多,意味着勞動力多,可以開墾更多的土地,擴大家庭的資產。
到了所謂的“盛世”階段,人口快速膨脹,能開墾的荒地也都開墾了。人多地少。勞動力這個生產要素的供給仍然在增長,土地卻無法增長了。這個階段,雖然土地總量無法增長,但靠增加勞動力投入精耕細作,畝產也可以增長,總產出也能增加。但是,人均產出卻開始下滑。這個階段,土地稀缺,勞動力過剩,土地價格高,勞動力價格低。生孩子的邊際收益極速下降。
經濟學的一個基本概念是,完全競爭市場價格的長期均衡點等於企業的成本,利潤為零。勞動力市場也一樣,當勞動力供給過剩時,勞動力的價格(工資)等於勞動力的機會成本。之前一篇文章《虛弱的帝國》,比較了官僚集權制下的明清和封建制下的德川幕府的財政汲取能力,裏面有這樣一段話:**土地稀缺,勞動力過剩時,勞動力(佃農)是沒有利潤的,勞動力能拿到的價格,等於勞動力的機會成本,換句話説,就是農民維持活着的成本。**這時,王朝的人口達到頂峯,而人均產出卻不如王朝初期,進入所謂的“飢餓的盛世”階段。
“盛世”階段,勞動力供給大量剩餘,如果農民沒有土地,那麼,能拿到的勞動回報,就是能讓他一家人最低程度活下去的產出,剩餘的都會被土地所有者拿走,區別的只是,這部分剩餘價值,是政府以税的形式拿走,還是地主以租的形式拿走。
盛世人均產出下降,勞動力的利潤趨近於零。無地農民在生存線掙扎。一旦出現災害,無地農民就活不下去了,只能揭竿而起造反。隨後出現戰亂,人口下降,土地拋荒,進入新的一輪歷史週期。
這個歷史週期律,和資本主義自由市場因為產能過剩引發的經濟危機,很類似。經濟危機損失的是金錢,歷史週期律損失的是人口。
相比之下,西歐和日本沒有這樣的週期性循環。為什麼?
西歐/日本中世紀封建制度下,君主將土地分封給不同的封臣(vassal)以獲得其軍事協助,封臣還可以將土地繼續分封,形成一種等級化的土地產權關係,莊園(manor)則是最底層和最基礎的經濟單位。比如,英國普通法規定,所有的土地均源於領主的分封。普天之下莫非王土,國王是名義上的所有者,領主從國王處領得土地後,可將土地向下分封,轉移相應的權利義務,經過層層分封的土地凝聚了多重權利與義務。
**封建制土地產權來自身份的授受,身份與財產合為一體,財產繼承與身份繼承相互綁定,不可分離。**對於莊園內部成員而言,無論是莊園主還是佃農,其擁有的權利是等級社會中的成員基於身份的權利,是身份性產權。
莊園主對莊園財產的權利,與其作為領主封臣的身份綁定。未經上一級領主的同意,莊園主或佃農不得自行將土地轉讓他人。分封制下的土地產權不可交易,無法分割,無法自由處置,受到與身份相對應的法律和相關財產文件的限制。莊園主階層中的繼承,不僅針對財產,還包括身份和財產之外的相關權利,三者不可分割。
由於西歐的產權是身份制的產權,而身份只有一個無法分割。所以封建制下的繼承製度,是長子繼承製。長子繼承身份和產權,其他孩子基本上分不到土地。
莊園中佃農的權利同樣基於其身份。封建制度下的佃農或農奴,儘管形態多樣,但都代表着特定的社會身份,他們對莊園主所承擔的義務往往超出其擁有的土地經營權。他們享有的權利,包括使用公地、得到領主保護、養老等,也超出了一般租佃權的範疇。佃農擁有和繼承的對象是基於身份而非財產本身的權利。對於佃農而言,家產的承繼同樣意味着身份的代際傳承,只有擁有莊園成員的身份,才擁有相應的土地權利。這就意味着家產不可轉讓與析分,佃農往往只能選擇特定後代繼承家產,在預期壽命不到40歲的中世紀西歐,由長子繼承無疑是更合適的選擇。
均分繼承製度下的中國,在土地富裕時,人口增長速度遠遠高於長子繼承製下的歐洲。假設養活一個家庭需要十畝地才能温飽。當一個家庭有二百畝地,可以生五個孩子,每個孩子分四十畝,仍然有富裕,可以再生四五個孩子。一個家庭兩代人就可以變成二十個家庭,每個家庭都掙扎在温飽線。一旦出現天災,就會變成失地農民。土地均分,每個孩子都有土地,但也會一輩子綁死在土地上。
長子繼承製度下,土地不會分割均分,土地富裕時,人口增長也不會很快。只有繼承產權的長子有能力養活大家庭,其他孩子都分不到土地產權,也無法開枝散葉。一個富裕家庭的除長子外的其他孩子,也許可以接受良好的教育,但因為分不到土地產權,也沒能力多生孩子,發展出一個新的家族。這些孩子就只能從事商業、手工業和其他職業,反而促進了西歐的資本主義萌芽。
同時,土地和身份綁定,不可分割,交易不自由,無法買地。這也讓歐洲人有更大動力去積累土地之外的,可分割可自由交易的工商業資產。
中國土地可以自由交易,中國富人,攢了錢就買地,不斷擴大佔有的土地面積,最後富者田連阡陌,貧者無立錐之地。歐洲封建制,土地和身份綁定,有錢也沒法買地,攢了錢,只能用來幹別的,投資手工業和商業,然後誕生了工業革命。
禍兮福所倚,福兮禍所伏。尊重私有地權,土地產權清晰可以自由交易的傳統中國,工商業發展不起來。身份和土地產權綁定,交易不自由的歐洲,卻誕生了工業革命和現代資本主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