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毛黨”升級?AI假圖騙“僅退款”成風 或面臨牢獄之災_風聞
网经S-昨天 16:13
雙11收官,商家們除了盤點戰績,更在應對一場由技術驅動的“新型退貨”危機。一張經過AI處理的商品瑕疵圖,幾句看似理直氣壯的退款要求,正在成為少數“羊毛黨”薅向商家的利器。
出品|網經社
作者|可樂
審稿|雲馬
配圖|網經社圖庫
一、AI偽造可能涉嫌詐騙
“雙十一”的熱潮剛剛退去,一股利用AI技術偽造商品瑕疵圖片的風潮便在電商平台悄然興起。有商家反映,一些消費者熟練使用AI工具,生成帶有瑕疵的商品圖片,如果指令足夠細緻,最終生成的圖片仿真度極高,幾乎難以辨識。
西安一陶瓷店店主王強表示,他的客服賬號曾收到一條售後申請,買家稱“杯身有裂紋,申請‘僅退款’”,並附上了杯身有多條裂紋的圖片。出於謹慎,王強邀請買家視頻驗證,買家卻未接受,還表示不用退款了。這一異常舉動讓王強產生懷疑,他使用AI檢測工具對圖片進行分析,系統顯示該圖片“92%概率為AI生成”。
消費者利用AI偽造商品問題圖片申請退款,看似是“薅羊毛”的小聰明,實則是可能構成民事、行政乃至刑事犯罪的違法行為。
網經社電子商務研究中心特約研究員、上海正策律師事務所律師董毅智表示,利用AI偽造證據申請“僅退款”的行為,根據其情節和涉及金額,可能同時觸犯民事、行政乃至刑事法律。該行為直接違背了**《民法典》中的誠實信用原則,屬於典型的民事欺詐。受欺詐的商家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機構撤銷該退款行為,並要求消費者返還貨款。若騙取金額未達到刑事立案標準,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行為人可能面臨拘留和罰款的行政處罰。
如果行為人單次或多次騙取退款累計達到“數額較大”,則可能涉嫌構成**《刑法》**中的詐騙罪。已有司法案例顯示,即使單筆金額很小,但多次作案累計達到標準,也可能被追究刑事責任。董毅智補充到。
網經社電子商務研究中心特約研究員、萬商天勤律師事務所程亮律師指出,相較於普通“僅退款”,利用AI製作假圖的行為性質更加惡劣,其行為是通過偽造證據的方式欺騙商家和平台,騙取商品或者退款,侵害了商家和平台的財產權益,輕則構成《民法典》上的侵權行為,重則構成《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詐騙行為,更為嚴重的可能構成《刑法》上的詐騙罪,需要承擔刑事責任。
二、從AI偽造到灰色產業
除利用AI軟件製作假圖外,圍繞“僅退款”已衍生出更為系統的灰色產業。一個教學該“技術”的“師傅”表示支付288元學費即可傳授“僅退款”竅門,並宣稱一個賬號約可成功退款30次。
“電訴寶”顯示,除拼多多外,抖音電商、淘寶、天貓、快手電商、京東、1688、全球速賣通、蘇寧易購、微店、萬師傅、千牛、小紅書、TEMU、亞馬遜等平台均涉及“僅退款”相關投訴。
國內首份《電商平台“僅退款”調查報告》主編、網經社電子商務研究中心主任曹磊稱,**“僅退款”灰色產業已經不再是零散的“薅羊毛”,而是演變為組織化、專業化的黑色產業鏈。**從編寫“教程”、開發造假工具(如AI修圖軟件)、收購他人賬號,到提供“代退”服務,這條產業鏈分工明確,隱蔽性強,打擊難度大。原本,商家可以投入資源提供“無障礙退換貨”、“免費試用”等創新服務來提升競爭力。但在灰色產業的威脅下,這些旨在建立信任的優質服務反而可能成為被攻擊的漏洞,使得商家在服務創新上畏首畏尾。
天使投資人、網經社電子商務研究中心特約研究員郭濤指出,“僅退款”灰色產業對電商生態造成全方位破壞,嚴重擾亂市場秩序。
對商家而言,不僅直接遭受貨、款兩空的經濟損失,還需投入額外成本核驗證據、應對糾紛,中小商家抗風險能力弱,可能因頻繁惡意退款陷入經營困境,打擊創業與創新積極性。
對電商平台來説,此類行為打破買賣雙方權利平衡,引發商家對平台規則公正性的質疑,導致優質商家流失,同時平台需承擔審核失職的法律風險與聲譽損失,影響用户信任度。
對消費者而言,長期來看,商家為對沖風險可能提高商品定價、收緊售後政策,最終損害合規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且灰色產業的蔓延會滋生不誠信的消費風氣,破壞公平交易的市場環境,阻礙電商行業健康可持續發展。
(網經社電子商務研究中心特約研究員、萬商天勤律師事務所程亮律師)
程亮表示,圍繞“僅退款”衍生出的灰色產業,造成商家的直接經濟損失,同時也會打擊商家的經營信心,造成商家對平台、對消費者的不信任感。對消費者而言,最終可能通過轉嫁其他消費者獲得彌補,同時,由此產生的信任危機,對整個消費者羣體造成影響,導致消費者正常的售後維權流程變得越來越繁瑣和困難。對電商平台而言,首先,會對平台聲譽造成影響,同時,平台也需要投入更多的技術和人力成本來識別和打擊這種行為,最後,平台成本的增加也可能轉嫁到普通商家和消費者,造成惡性循環。
三、多元共治遏制“僅退款”新型亂象
2025年1月10日,市場監管總局副局長束為在國務院新聞辦舉行的“中國經濟高質量發展成效”系列新聞發佈會上表示,針對社會集中反映的“僅退款”問題,市場監管總局約談主要電商平台,就平台利用“僅退款”規則擠壓商家生存空間、助長低質低價競爭風氣等問題,提出具體整改要求,落實平台企業主體責任。
作為回應,多家電商平台相繼調整了“僅退款”規則。5月14日生效的《京東開放平台交易糾紛處理總則》將“商家交付消費者的商品存在嚴重劣質、貨不對板”情形的退貨政策由“交易支持僅退款或退貨退款”變更為“交易支持退貨退款”。同時,平台也在加強技術手段應對AI假圖問題。某店鋪的電商客服稱,現在客服團隊的日常會議上,如何識別AI偽圖已成為新的培訓課題。
面對利用AI偽造圖片騙取“僅退款”的新型亂象,單一的法律懲戒或平台規則調整均不足以全面遏制,需要構建多元共治體系。
(網經社電子商務研究中心特約研究員、上海正策律師事務所律師董毅智)
董毅智認為,根治此亂象需要監管部門、電商平台和商家各司其職,形成合力。
首先,監管部門需完善法律法規,進一步明確針對此類惡意退款行為的法律後果,並細化對商家的保護條款;強化技術監管,推行《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內容標識辦法》,要求AI生成內容帶有不可篡改的水印或標識,以便溯源和識別;建立信用機制,推動建立跨平台用户消費信用聯動機制,將惡意退款行為納入徵信評價體系,實施聯合懲戒。
其次,**電商平台在處理爭議時負有合理的審查義務。**若平台未嚴格遵循自身規則和程序(如未核實圖片真實性、未聽取商家申訴)便支持退款,給商家造成損失,則可能需要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最後,商家需要自我保護,強化證據留存:對商品從打包、裝箱到交由物流的全過程進行錄像,形成完整的證據鏈。優化售後流程:明確退款規則,在遇到可疑申請時,可要求消費者提供多角度照片或連續視頻等更充分的證據。
(天使投資人、網經社電子商務研究中心特約研究員郭濤)
郭濤也表示,**監管部門需完善法律法規,**明確惡意退款的法律界定與處罰標準,落實AI生成內容強制標識要求,對違規AI服務提供者與篡改標識用户依法處罰;同時建立跨平台消費信用機制,將惡意退款行為納入個人徵信。**電商平台應優化規則與審核流程,**打破“僅看圖片即退款”的單一模式,增加人工審核環節,利用技術手段核驗圖片真偽,設置賬號退款次數閾值與風險預警;對惡意賬號採取封號等處罰,明確平台審核失職的賠償責任。**商家需主動防控,**發貨時全程錄像留存證據,優化售後溝通流程,要求買家提供多維度退款憑證;遇AI假圖詐騙時,及時向平台申訴並向公安機關報案,聯動行業協會共享惡意買家信息,共同抵禦風險。
曹磊總結到,面對AI技術濫用帶來的新挑戰,沒有單一角色能獨善其身。它需要監管部門劃定底線、平台織密防護網、商家提升自衞能力,以及每一位消費者的誠信參與,共同構成一道堅實的防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