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炸裂的八卦都在離婚律師的羣聊裏_風聞
心之龙城飞将-昨天 22:55
ONE文藝生活
2025年11月19日 13:10:19
家人們,中午好。
脱口秀演員嘻哈之前講過一個乘客把秋褲晾到飛機行李架的事;
當時還有網友懷疑這是段子,認為世上沒有這麼缺心眼的人。
直到嘻哈甩出了現場照片,才明白林子大了什麼鳥都有。
説實話,不是咱普通人見識少,而是炸裂的八卦只掌握在少數職業手裏。
目前全國八卦中轉三巨頭,是醫院肛腸科、酒店前台還有開庭律師。
其中以離婚律師受得工傷最為嚴重。
過去以為律師是人均靳東,精英中的精英;
實際上的離婚律師最懂啥叫:錢難掙,屎難吃。

律師上班,遇到匪夷所思的案件不稀奇;
稀奇的是當事人每説一句話,都會讓你摸不到頭腦。
正式合作前,有的當事人比你老闆還會薅;
想打官司,但一分錢不想掏;
張嘴就是:你負責訴訟,所以訴訟費應該你出?

案情還一點沒問出來,對方倒是句句不離錢;
不知道是不是被拼夕夕給洗了腦,都要告到法院了他還來先用後付那一套。

雖然咱沒當過律師,但咱看得懂人話。
脾氣再好的律師,也架不住對面天天説胡話。
把律師當偵探,讓人家去跟蹤破案:

稍微和他講點邏輯,發現他腦殼裏沒裝一點道理。
但凡國產職場劇多看幾集,也不至於不知道凡事都要講證據。
你讓他拿出證據,他反手告訴你,有證據還用得上你?

按理來説,律師業內對工作暴露比較敏感;
但要是你不把律師逼到一定程度,都不會給你厚碼發到網上去。
如果你覺得是律師太敏感了,對不起,這一句足以讓更多律師在評論區破防。
和當事人的無效溝通還只是前菜,真正的孽緣都得從上庭開始。

之前網上有一段東北線上開庭視頻火遍全網。
當事人大媽憑藉一己之力,把庭審變成了菜市場。
這類的當事人並不是少數,而是法院的日常。
輕則讓法官給做主,重則先罵代理律師“你到底是不是律師”;
再蛐蛐法官,“他還不一定有我懂法”。

不懂法有律師撐着,不懂人事兒肯定是很難收場。
有的眼見自己庭審時落於下風,開始對天起誓:“我要是説假話,當場就被雷劈死”。
有的上個庭跟多動症犯了一樣,法官還在那發言,他起身就要去廁所。
今天為了收回2000塊的債,非要對方牢底坐穿;
明天就敢讓律師給他牽線,把法官叫出來一起吃飯。
律師不是一般人能幹的,這話真是不假。

遇到那不懂事的,順風局也能給你幹成逆風局。
律師好不容易開個張,想從當事人手裏要點證據;
他那張死嘴比誰都嚴。
你問證據呢,他説“不需要,被告心裏清楚得很”。
你讓他出示證據,他寫“我帶嘴來了”。

要説委託人年紀大沒文化,溝通有難度也就算了。
最難纏的就是打離婚官司那批人。
一個熱知識,戀愛腦不止存在於戀愛關係。
當律師遇到戀愛腦離婚,那真是遭老罪了。
甚至有律師上網科普,律師第一課,不要相信當事人的任何一句話,尤其是戀愛腦。

上得了法院的戀愛腦,比一般戀愛腦病情更重。
她給你一筆律師費,你以為她鐵了心要離婚;
結果只是委託你給個機會見對方一面的中介費。
前腳還發微信控訴婚姻就是一場騙局;

後腳半夜12點接到委託人電話:律師,到底什麼是愛情。
委託合作還沒達成,諮詢費用也沒交付;
律師把倆人愛恨糾葛八輩子都給聽完了,最後被告知已複合,準備撤訴。

真正的狠人都把臉面丟在法院裏。
你可以在有生之年,以合法渠道觀看80歲老爺子的嫖娼視頻;

也可能在毫無防備之下,貼臉看到委託人手機裏的男性某部位性病特寫照;

情感糾紛但凡自己扯得清,他們都不會鬧到法院;
但卻在上庭那一刻,突然失了心智。

有律師目睹離婚的兩口子,哭得鼻涕一把淚一把,跨過各自的座位,抱在一起;
也有律師熬夜準備資料,想替委託人撕碎對方,卻當場聽到委託人説出那一句,我還愛他。
有時候你根本不知道委託人可以感情用事到什麼地步;
直到聽到他倆在庭上像兩個犯錯的孩子,親口承認了:“我們上星期還睡過三次”。

甚至鬧到動刀子、搶孩子的地步,拖着律師糾纏了三年,最後還會選擇復婚的;
不把律師當律師,還不把律師當人。
咱沒結過婚的普通人,壓根不知道這裏面水有多深。
有前妻告到法院,委託律師要回和男方共同財產,讓小三返還錢財。
結果一盤賬,全部傻眼。
算來算去,小三還給男的多花了兩百多萬,真正需要上法院的另有其人。

怪不得都説律師這個職業不好乾;
每天都在和這些爛事兒打交道,沒多少人忍得下來。

律師是高危職業,這話不假。
既要擅長消化奇葩案件和委託人,必要時候還得受點窩囊氣。

之前就有網友爆料,因為自己官司打輸了,半夜接到中年男委託人電話,被瘋狂辱罵加上人身威脅長達一個小時;
電視劇沒有生活精彩,隔天她被委託人妻子找上門;
上來就指着鼻子罵她是小三,理由是:我老公幹嘛半夜給你打電話?
結果律師當場放出男委託人威脅自己的通話錄音,對方這才消停。

類似事件不是少數,某書上在離婚律師的賬號下,甚至有了不成文的“保命常識”。
律師們彼此交流的不是案例,而是如何自保。
法學課老師會暗示“打離婚官司最好健身,因為有可能面臨肢體衝突”;

再有騎電瓶車去開庭比開車去安全,畢竟目標小還容易跑;
還有開庭時儘量穿運動鞋,皮鞋稍微不合腳都耽誤自己下場撤離的速度;

乍一看像律師們的自我調侃;
仔細想想,把感情中最不堪的事掰開揉碎了,沒人能在那個場景裏全身而退。
普通人也很難想象,在各種離婚案件中,遇到家暴前夫和難纏婆婆到底有多恐怖;
要成為一名律師得吃多少苦暫且不論;
光是打官司面對的種種奇葩遭遇,也要花很長時間才能跨過去。
儘管律師們的工傷乍一看是笑料,是獵奇的大八卦;
但在這個職業視角下窺見的,遠不止如此。
羅翔説,法律不是解決問題的萬能藥;
它是最後的一種手段,是一種維護秩序的外在力量;
而對人內心的力量,很多時候,法律也無能為力。
作者 / 紫薇星
編輯 / 奇 妙
設計 / JANE
注:圖片來自於網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