淘寶買到假香奈兒乳霜 消費者打了兩場官司才獲退一賠三_風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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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漫畫(來源:信號新聞)信網/信號新聞11月18日訊 為了一瓶370元的乳霜,上海消費者姜女士做了鑑定,還打了兩場官司,最終通過法律途徑獲得了“退一賠三”的結果。信號新聞(0532-80889431)在採訪中瞭解到,一審杭州互聯網法院以送檢商品與網購商品難以產生關聯為由駁回了姜女士的訴訟請求。2025年11月,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終審判決,認為姜女士通過鑑定結果、購物憑證等已經盡到了消費者的舉證責任,商家則要承擔未能“自證清白”的後果。
2024年10月,姜女士在淘寶的一家個體工商户店鋪“馬雲也愛喝可樂”花370元買了一瓶“CHANEL香奈兒山茶花潤澤微精華乳霜”。收到貨後,姜女士感覺這次網購的乳霜跟自己之前用過的有明顯差異,而且外包裝上沒有企業名稱等信息,疑似是“三無產品”。
為打消疑慮,姜女士在一款名叫“維鑑”的App上進行了鑑定。據瞭解,維鑑App的運營方惠州市維鑑檢測技術有限公司,已獲得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頒發的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證書。根據鑑定結果,“內容物質地實驗等技術信息與正品特徵不符”,姜女士認定自己買到了假貨,要求商家“退一賠三”。
“一開始我是在網上跟商家協商,他不同意,我就要求他提供品牌授權書、進貨單、報關單,證明他賣的是真貨,可是他什麼也不給,到最後發的信息都是‘已讀不回’。”無奈之下,姜女士將店鋪的經營者起訴至杭州互聯網法院。
雖然拿出了鑑定報告,但姜女士的訴訟請求並未得到法院支持。杭州互聯網法院認為姜女士提供的鑑定報告難以與她購買的商品產生關聯,駁回了她的訴訟請求。
不服一審判決的姜女士提起上訴。期間,姜女士提出,自己送檢的商品名稱與訂單上的名稱完全一致,產品的批號序列號也與外包裝一致,再加上送檢時間,已經構成了完整的證據鏈,能夠證明送檢的乳霜就是在店鋪“馬雲也愛喝可樂”購買的那瓶。
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認為,姜女士作為消費者,通過提交訂單記錄、鑑定報告等證據,已經盡到了初步舉證責任。在此情況下,銷售者理應對案涉商品的合法來源進行充分舉證。但淘寶店鋪的經營者未作任何答辯與舉證,應承擔舉證不能的法律後果。2025年11月,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做出終審判決,撤銷了杭州互聯網法院的判決,判決姜女士退回購買的乳霜,淘寶店鋪的經營者則退還貨款,並按照貨款三倍給予賠償。
信號新聞了解到,目前在淘寶平台已經搜索不到“馬雲也愛喝可樂”這一店鋪。
北京市隆安(青島)律師事務所史士輝律師分析,此案的判決結果為消費者網購高端化妝品維權提供了重要參考。“消費者網購此類商品時,應選擇正規渠道購買,收到貨後及時核查標籤信息與商品真偽,妥善留存訂單、鑑定報告等相關憑證。經營者需依法履行進貨查驗義務,確保所售商品來源合法、質量合格,否則將承擔退款賠償的法律責任,切勿心存僥倖逃避應盡義務。”(解寧)

訂單交易記錄(來源:受訪者)
維鑑App實物鑑別報告(來源:受訪者)
終審判決截圖(來源:受訪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