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賄2120萬餘元,北航原副校長張廣被判十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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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視新聞客户端消息,2025年1月10日,江西省南昌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宣判北京航空航天大學原黨委常委、副校長張廣受賄一案,對被告人張廣以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二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二百萬元;對其受賄所得財物及孳息依法予以追繳,上繳國庫。
經審理查明:2008年至2022年,被告人張廣利用擔任北京航空航天大學團委書記、繼續教育學院院長、校長助理,原北京北航資產經營有限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總經理,北京航空航天大學黨委常委、副校長等職務上的便利以及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他人在企業經營、招生入學、求職就業等方面提供幫助,直接或通過他人非法收受財物共計摺合人民幣2120萬餘元。
南昌市中級人民法院認為,被告人張廣的行為構成受賄罪,數額特別巨大,應依法懲處。鑑於其到案後如實供述罪行,主動交代辦案機關尚未掌握的部分受賄事實,認罪悔罪,積極退贓,受賄所得財物及孳息已全部追繳,依法可以從輕處罰。法庭遂作出上述判決。

公開資料顯示,張廣,1973年10月出生,男,漢族,黑龍江伊春人,中共黨員,研究生學歷,工學博士。2002年11月參加工作。
張廣2018年12月出任北京航空航天大學黨委常委、副校長至被查。北京航空航天大學官網介紹,任北航副校長期間,張廣負責安全穩定、後勤保障服務、人民防空、國內合作、醫療衞生、社區管理、基礎教育工作;分管安全保衞部(處)、後勤保障處(社區管理服務辦公室)/後勤黨委、國內合作處、校醫院、勞動服務管理中心;聯繫北航實驗學校、幼兒園、各地校級合作基地、北海學院。
北京航空航天大學屬於31所黨委書記和校長列入中央管理的高校(即中管高校)之一。任北航副校長期間,張廣曾負責安全穩定、後勤保障服務、人民防空、國內合作、醫療衞生、社區管理、基礎教育工作;分管安全保衞部(處)、後勤保障處(社區管理服務辦公室)/後勤黨委、國內合作處、校醫院、勞動服務管理中心。
2023年8月,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通報張廣被查。
2024年1月,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通報,經查,張廣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對黨不忠誠不老實,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金;違反組織原則,在幹部選拔、職工錄用工作中為他人謀利並收受財物;廉潔底線失守,長期違規擁有非上市公司股份,安排他人支付應由本人支付的費用;公器私用,靠校吃校,將任職高校的資源作為謀私貪腐的工具,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資產管理、招生入學、求職就業等方面謀利,並非法收受鉅額財物。
張廣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和廉潔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中央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中共中央批准,決定給予張廣開除黨籍處分;由國家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