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賄近千萬的小學校長:姐姐幹食堂,弟弟做工程
guancha
1月18日晚,《縱深推進—貴州正風肅紀反腐》第三集《守護民生福祉》播出。
鍾海燕,貴陽市實驗小學原黨總支書記、校長。2019年,鍾海燕的姐姐想要承接實驗小學校園餐項目,並承諾賺到的利潤分給她一半。

鍾海燕明知姐姐沒有餐飲資質,仍然為其尋找掛靠公司,順利承接了實驗小學校園餐項目。“其實我從來沒有管過食堂,這個時候,(我)姐就提出我來承包你的食堂。利益嘛,肯定照顧(我)姐了嘛,這是毫無疑問的。”
經查,2019年至2022年間,鍾海燕在實驗小學校園餐項目上累計收受好處費204萬餘元。與此同時,鍾海燕還幫助其弟弟承接實驗小學工程項目,並從中收受好處。
鍾海燕在懺悔書中寫道:我幫姐姐承接實小食堂,我需要用錢時,從姐姐那裏拿,這也是赤裸裸的權錢交易。弟在實小做大工程,姐在實小經營食堂,我為他們鋪路架橋、掃清“障礙”,在我想要買車買房、想要投資賺錢的時候,心安理得讓姐姐和弟弟為我付錢,實小成了我家的“搖錢樹”。
鍾海燕被判11年
2010年至2023年,鍾海燕利用擔任貴陽市實驗小學校長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在學生入學、轉學、分班及項目承接、工程款撥付等方面提供幫助,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共計949萬餘元。
此外,2021年3月至2023年3月,她將其收取的好處費123萬餘元,通過轉賬等方式掩飾資金來源和性質。
貴陽市烏當區人民法院以受賄罪、洗錢罪,判處鍾海燕有期徒刑十一年,並處罰金60萬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