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去年GDP突破9萬億元,比上年增長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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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統計局1月20日於官方網站發佈2024年浙江經濟運行情況。根據地區生產總值(GDP)統一核算結果,2024年全省地區生產總值9.01萬億元,總量邁上新台階,按不變價格計算,比上年增長5.5%,增速比前三季度加快0.1個百分點,高於全國(5.0%)。分產業看,第一產業增加值2586億元,增長3.5%;第二產業增加值3.48萬億元,增長6.1%;第三產業增加值5.28萬億元,增長5.1%。以下為公開報告全文。
2024年,浙江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堅持穩中求進、以進促穩、先立後破,忠實踐行“八八戰略”,深入實施“十項重大工程”,紮實推進高質量發展建設共同富裕示範區,系統落實一攬子存量和增量政策,有力推動社會信心提振,經濟運行穩中有進,順利完成經濟社會發展主要目標任務,充分展示了“經濟大省挑大樑,更好發揮帶動和支柱作用”的使命擔當。
一、經濟運行穩中有進
(一)經濟大盤穩固夯實
經濟總量突破九萬億元。根據地區生產總值(GDP)統一核算結果,2024年全省地區生產總值9.01萬億元,總量邁上新台階,按不變價格計算,比上年增長5.5%,增速比前三季度加快0.1個百分點,高於全國(5.0%)。分產業看,第一產業增加值2586億元,增長3.5%;第二產業增加值3.48萬億元,增長6.1%;第三產業增加值5.28萬億元,增長5.1%。
(二)生產供給穩步擴大
農業生產形勢穩定。2024年,糧食產量650.2萬噸,比上年增長1.8%,實現“九連增”;水果產量745.1萬噸,增長1.6%;豬牛羊禽肉類產量122.8萬噸,增長2.9%;禽蛋產量增長8.6%;生豬出欄949.9萬頭,下降0.3%;水產品產量705.2萬噸,增長4.7%。
工業“壓艙石”作用持續發揮。2024年,工業增加值比上年增長6.9%,對GDP增長貢獻2.3個百分點。其中,規模以上工業增加值增長7.5%。規模以上工業38個行業大類中,31個行業增加值實現正增長,增長面達81.6%。汽車、計算機通信電子、紡織、電氣機械、化學原料等行業增加值分別增長19.4%、13.6%、9.7%、7.1%和6.9%,合計拉動規模以上工業增加值增長4.5個百分點。中、小型企業增加值分別增長8.7%和8.8%,增速均快於規模以上工業平均水平。
服務業貢獻提升。2024年,第三產業對GDP增長貢獻3.0個百分點,比前三季度提高0.3個百分點。其中,交通運輸倉儲和郵政業、批發和零售業、金融業增加值分別增長10.3%、7.9%和7.2%。
(三)市場需求持續恢復
消費潛力持續釋放。2024年,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3.39萬億元,比上年增長4.0%。其中,商品零售3.01萬億元,增長4.2%。新型消費、數字消費、品質消費持續活躍,限額以上單位可穿戴智能設備、照相器材、智能手機、新能源汽車等商品零售額分別增長65.1%、52.9%、46.7%和35.8%;通過公共網絡實現的零售額增長16.0%,對限額以上社會消費品零售額增長的貢獻率達104.4%。
有效投資規模擴大。2024年,固定資產投資比上年增長0.4%。其中,項目投資增長7.1%。民生補短板投資持續加力,基礎設施投資增長13.7%,佔全部投資的25.3%,比重比上年提高3.0個百分點;社會領域投資增長4.6%。重點領域投資穩步增長,生態環保、交通、能源和水利投資增長21.1%,製造業投資增長3.3%。在大規模設備更新政策帶動下,設備工器具購置投資增長8.8%。
對外貿易保持韌性。2024年,進出口規模首次突破5萬億元大關,進出口、出口、進口分別為5.26萬億元、3.90萬億元和1.36萬億元,分別比上年增長7.4%、9.5%和1.9%;佔全國份額分別為12.0%、15.3%和7.4%,穩居全國第3位、第2位和第5位。出口產品結構持續優化,機電產品出口增長11.0%,高出全國2.3個百分點,佔全國份額提升0.2個百分點。
(四)市場價格總體平穩
居民消費價格温和上漲。2024年,居民消費價格(CPI)比上年增長0.3%。八大類商品及服務價格“六漲一平一降”,其他用品及服務、教育文化娛樂、衣着、食品煙酒、生活用品及服務、醫療保健類價格分別上漲4.7%、2.2%、2.2%、0.3%、0.2%和0.2%,居住類價格持平,交通通信類價格下降2.3%。
工業生產者價格降幅收窄。2024年,工業生產者出廠價格和購進價格分別比上年下降2.2%和2.4%,降幅分別比上年收窄0.5和2.8個百分點。
二、高質量發展紮實推進
(一)經營主體擴量提質
經營主體隊伍不斷壯大。2024年,新設企業和個體户162.5萬户;年末在冊經營主體數量達1095.2萬户,比上年末增長5.9%,其中民營企業和個體工商户1060.1萬户,佔比達96.8%。創新企業梯隊持續擴容,世界500強企業新增2家、達10家;“雄鷹”企業新增50家、達118家;國家制造業單項冠軍企業233家、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1801家、專精特新中小企業1.2萬家。
民營經濟“金名片”擦得更亮。2024年,規模以上工業民營企業增加值比上年增長8.1%,增速高於規模以上工業0.6個百分點,對規模以上工業增加值增長的貢獻率達79.4%。有出口實績的民營企業首次突破十萬家,達到100361家,出口增長10.0%。1—11月,規模以上工業民營企業研發費用增長7.1%,研發費用相當於營業收入的比例為3.4%,均高於規模以上工業平均水平。
(二)新質生產力穩步發展
創新活力不斷釋放。1—11月,近八成規模以上工業企業有研發費用支出,研發費用合計同比增長5.9%,增速高於營業收入1.3個百分點;研發費用相當於營業收入的比例為3.1%。
新興產業蓬勃發展。2024年,規模以上工業中,裝備製造業、高新技術產業、數字經濟核心產業製造業、戰略性新興產業增加值分別比上年增長10.0%、8.3%、7.6%和7.5%。新質產品供給增勢強勁,服務機器人(93.8%)、筆記本計算機(49.5%)、新能源汽車(47.8%)、智能手機(36.9%)、集成電路(28.8%)等新產品產量快速增長。
傳統產業創新、更新齊頭並進。1—11月,規模以上十七個重點傳統制造業企業研發費用同比增長6.3%,增速比營業收入高2.6個百分點。2024年,化學纖維(64.6%)、橡膠塑料(44.4%)、紡織(40.9%)等傳統制造行業設備工器具投資快速增長。傳統制造業煥發新活力,全年增加值增長8.0%,增速比上年加快1.2個百分點,高於規模以上工業平均水平0.5個百分點。
(三)經濟循環血脈暢通
人流物流更趨活躍。2024年,客運量和旅客週轉量分別比上年增長8.3%和6.0%,貨運量和貨物週轉量分別增長7.7%和7.5%。
金融“活水”潤澤實體“沃土”。2024年末,金融機構本外幣存、貸款餘額分別為22.95萬億元和23.79萬億元,分別比上年末增長4.0%和9.5%。其中,企(事)業單位貸款餘額增長13.1%。
企業生產經營循環逐步順暢。一、二、三、四季度,規模以上工業企業產能利用率分別為79.0%、80.1%、80.6%和80.9%;一季度、上半年、前三季度、全年,規模以上工業產銷率分別為95.3%、96.3%、97.0%和98.0%,均呈現穩步提高態勢。
(四)共同富裕先行示範
城鄉收入差距繼續縮小。2024年,全體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7013元,比全國平均水平(41314元)高25699元,比上年名義增長5.0%。其中,城鎮、農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別為78251元和42786元,分別增長4.3%和6.1%。城鄉居民人均收入倍差1.83,比上年縮小0.03。
就業形勢基本穩定。2024年,城鎮新增就業118.3萬人,比上年增長1.7%。城鎮調查失業率平均值為4.5%,比上年降低0.1個百分點,也明顯低於全國平均水平(5.1%)。
2025年,要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貫徹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決策部署,忠實踐行“八八戰略”,聚焦“一個首要任務、三個主攻方向、兩個根本”的要求,把握大勢、堅定信心,實幹擔當、久久為功,大力弘揚“六幹”作風,加快建設創新浙江、因地制宜發展新質生產力,推進高水平對外開放、建設高能級開放強省,以“千萬工程”牽引城鄉融合發展縮小“三大差距”,有力推動經濟社會更高質量發展,努力圓滿完成“十四五”規劃目標任務,為實現“十五五”良好開局打牢基礎,奮力譜寫中國式現代化浙江新篇章!
附註
(1)根據我國國民經濟核算制度和第五次全國經濟普查結果,2023年浙江地區生產總值修訂為85620億元。
(2)國內生產總值及其分類項目增長速度按不變價計算,規模以上工業增加值及其分類項目增長速度按可比價計算,為實際增長速度;其他指標除特殊説明外,均按現價計算,為名義增長速度。
(3)規模以上工業的統計範圍為年主營業務收入2000萬元及以上的工業企業。
由於規模以上工業企業範圍每年發生變化,為保證本年數據與上年可比,計算產品產量等各項指標同比增長速度所採用的同期數與本期的企業統計範圍儘可能相一致,和上年公佈的數據存在口徑差異。主要原因:一是統計單位範圍發生變化。每年有部分企業達到規模納入調查範圍,也有部分企業因規模變小退出調查範圍,還有新建投產企業、破產、注(吊)銷企業等影響。二是部分企業集團(公司)產品產量數據存在跨地區重複統計現象,根據專項調查對企業集團(公司)跨地區重複產量進行了剔重。
(4)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統計範圍是從事商品零售活動或提供餐飲服務的法人企業、產業活動單位和個體户。其中,限額以上單位是指年主營業務收入2000萬元及以上的批發業企業(單位、個體户)、500萬元及以上的零售業企業(單位、個體户)、200萬元及以上的住宿和餐飲業企業(單位、個體户)。
由於限額以上批發和零售業、住宿和餐飲業企業(單位、個體户)範圍每年發生變化,為保證本年數據與上年可比,計算限額以上單位消費品零售額等各項指標同比增長速度所採用的同期數與本期的企業(單位、個體户)統計範圍相一致,和上年公佈的數據存在口徑差異。主要原因是每年都有部分企業(單位、個體户)達到限額標準納入調查範圍,同時也有部分企業(單位、個體户)因規模變小達不到限額標準退出調查範圍,還有新開業企業、破產、注(吊)銷企業(單位、個體户)的影響。
(5)貨物進出口等數據來自杭州海關;經營主體數據來自省市場監管局;“雄鷹”企業、製造業單項冠軍企業、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等數據來自省經信廳;貨運量、客運量等數據來自省交通運輸廳;存貸款數據來自人民銀行浙江省分行;新增就業數據來自省人力社保廳;價格、居民可支配收入、城鎮調查失業率等數據來自國家統計局浙江調查總隊;其它數據均來自於省統計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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