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漂白》陷“漂白”爭議,影視行業成“洗稿重災區”?
严珊珊.

【文/新潮觀魚】
1月20日起,由郭京飛、王千源、趙今麥主演,改編自陳枰同名小説的愛奇藝新劇《漂白》陷入“抄襲”風波。
前《南方都市報》深度調查記者王猛連發兩篇文章聲討《漂白》,直斥該劇“抄襲”了其2012年發表在南方都市報的同名深度調查報道,“把事實全部給搬過去了,甚至連標題都不改一下”。原調查報道梳理的是1998-2004年,以罪犯楊樹彬為首的哈爾濱三男一女團伙流竄多地殺人碎屍10人後買通河南和山西等地相關人員,改名改年齡“漂白”身份的全過程,公安部2011年發起“清網行動”成功將四名逃犯緝拿歸案。
據王猛自述,該報道當年的“獨家性”很強,其他媒體調查得沒有這麼深,“《漂白》這個標題出自南方都市報原深度部編輯吳倩。雖只有兩個字,但非常精闢。”

另一邊,《漂白》編劇兼監製、國家一級編劇陳枰20日深夜發文回應稱,她受邀創作劇本時走訪多地、補充了大量人物細節資料,並稱“身份漂白”一詞是她採訪中聽到的,是“警界慣用術語”,也是“公有領域詞彙”。
這一説法遭到王猛駁斥,雙方21日展開了新一輪“舌戰”。

王猛放出了陳枰2022年出版的小説《漂白》和其2012年發表的深度報道行文“高度相似”的多處段落,再指陳枰明目張膽“抄襲”。陳枰21日的回擊則值得玩味,她未回應是否看過王猛的深度報道,只願意討論此事在法律上是否構成侵權,稱王猛提到的所謂“抄襲事實”均屬於“公有領域內容或有限表達,不受《著作權法》保護”,“在法律上不構成抄襲事實”。
截至發稿前,愛奇藝劇集《漂白》官方社交賬號暫未回應此事。
這一持續發酵的風波,讓影視行業著作權糾紛再次進入公眾視野,從去年11月編劇王雨銘和楊涵宣佈其起訴網劇《隱秘的角落》出品方未給他們編劇署名一案歷經四年終勝訴,到前段時間電影《好東西》因“創意撞車”被碰瓷“抄襲”後另一導演滕叢叢幫忙澄清,編劇和劇方的糾紛一次次衝上熱搜。在信息發達的“知識開放”時代,劇本侵犯著作權判定標準、編劇署名權,以及基於採訪的調查類報道著作權如何判定引發我們的思考。
陳枰曾編劇《激情燃燒的歲月》《推拿》《北轍南轅》,“並非第一次陷抄襲爭議”
王猛在“聲討”文中稱,愛奇藝新劇《漂白》1月17日開播後,很多人發消息提醒他,説跟他當年做的報道“特別特別像”,他看了劇情簡介和前幾集後,認為該劇劇名和劇情都“漂白”了他的深度調查報道,“該案橫跨十來年和近十個省份,牽涉人物眾多,初稿我寫了近6萬字,最終成稿1.5萬字,耗時一個月”。
王猛稱,劇集《漂白》的創作團隊事先沒有聯繫他和南方都市報,在宣發材料中,也沒有標示原作出處。他20日接受鳳凰網科技採訪時表示:“對內容創作來説,尊重是最起碼的……媒體本來就已經凋敝了,這種深度調查報道已經沒有多少人去做了,好不容易做點東西,這樣的心血別人就輕而易舉地給剽竊了,連招呼都不打一聲,特別地憤慨。”
他還告訴鳳凰網科技,1月20日,愛奇藝《漂白》製片人馬好向其致電表達了平息風波的願望,“説這是他們愛奇藝的熱播劇,意思是,手下留情,輕拍一下,説我有什麼訴求可以跟他們説。”
對此,1月20日深夜,《漂白》編劇兼監製陳枰在社交平台發文回應稱,2016年,一名電影製片人邀請其作為編劇創作一部以“楊樹彬團伙911殺人碎屍案”為原型的電影劇本,在充分了解整個案情後,她決定將此故事改編為小説。2022年3月,小説《漂白》出版,其後她將小説改編為劇本,2023年底,將劇本著作權轉讓給製片公司。陳枰未提到她瞭解案情的過程中是否讀過王猛的同名深度報道。
陳枰堅稱,“身份漂白”一詞是“警界慣用術語”,並強調該詞是“公有領域詞彙”,她在採訪案件主辦人員時第一次聽到警方用“身份漂白”來形容逃犯洗白身份、逃脱追捕的行為,所以從寫小説開始她就將“身份漂白”作為核心創作概念之一,“對所有原型的採訪、案頭工作我都有留存證據和證明”。
此外,陳枰稱,劇集中依靠自救逃脱魔爪的女高中生甄珍(趙今麥 飾)從受害者變成警察的“故事主線”是她原創的,自己更支持雙方訴諸法律。

“故事主線”這個詞很關鍵,曾經吃過官司的陳枰知道故事基本內容原創的重要性。
2001年,陳枰編劇、改編自石鐘山中篇小説《父親進城》的電視劇《激情燃燒的歲月》(孫海英、呂麗萍主演)就曾陷入過“抄襲”爭議,被指“97處抄襲鄧一光小説《我是太陽》”,該案2004年終審判決《激情燃燒的歲月》未侵權,法院審理查明“二者雖然有相似之處,但這是由於兩部作品題材相同造成的,這些內容不屬於著作權法所保護的具有獨創性的表達或表達方式”。
值得一提的是,法院終審認定《激情燃燒的歲月》使用了《我是太陽》的部分內容,但認為,判斷被控侵權作品是否構成對原有作品改編權的侵犯,應當取決於其是否使用了原作品的基本內容,而本案中涉及的相同或相似內容,不能構成《我是太陽》的基本內容,因而《激情燃燒的歲月》不構成對《我是太陽》的改編,亦不構成對攝製權的侵犯。
2013年,陳枰擔任編劇、改編自畢飛宇獲茅盾文學獎作品《推拿》的同名電視劇開播,她同年在未經畢飛宇同意的情況下在西苑出版社出版了改編劇本。2014年9月,法院判定陳枰、西苑出版社侵害了畢飛宇《推拿》一書的改編權,應承擔停止侵害、賠償損失的民事責任,陳枰、西苑出版社賠償畢飛宇損失14萬元,賠償人民文學出版社8萬元及合理費用5千元。
陳枰編劇作品最近一次陷入抄襲爭議是馮小剛導演的《北轅南轍》。2021年8月,知名公眾號作者“格十三”發文《想問問馮小剛:“北轍南轅”乾的這種事您知道嗎?》,稱該劇台詞和陳枰2021年7月出版的《北轍南轅》小説中的多處文字,與自己早前發佈的公眾號內容和2019年12月出版的書籍《了不起的中年婦女》內容雷同,涉嫌抄襲。

“格十三”彼時憤慨表示:“也許有人還想説‘字數又不多,大方點唄’。那再給你普及一個知識點:字不在多少,在價值……對於文字工作者來説,大多數時候,一個字背後是成千上萬的腦細胞,是徹夜的冥思苦想……要是每一個文字創作者的作品,都可以如此被隨意抓取使用,未經許可,不用知會,視我們為空氣,那我就想問問,踩在我們肩膀上看風景的‘大編劇’,您不怕腳滑嗎……再問問劇方,就算不愛惜自己的羽毛,就算不把我當回事,也不能把那麼多觀眾和粉絲當傻子是吧?這都2021年嘍喂!”當時,陳枰以“閉關寫作,免打擾”為由拒絕直接回應此事。

2025年了,類似的爭議還在上演。
互聯網上有關《漂白》“抄襲”還是“巧合”的爭論,主要圍繞“漂白”這個詞是否屬於“警界慣用術語”、王猛調查報道中的案情細節是否具有“獨家性”展開。
《漂白》第一集中,犯罪團伙在樓上碎屍導致樓下下水道堵了,警察(郭京飛 飾)與眼看東窗事發急忙逃竄的罪犯(王千源 飾)在樓道里擦肩而過,王猛的調查報道《漂白》中記錄了類似細節。他接受鳳凰網科技採訪時稱,這個細節是他2012年專門跑到吉林市採訪當年負責此案的刑警大隊隊長才得知的。

愛奇藝《漂白》劇照

王猛在南方都市報發表的報道《漂白》原文節選
陳枰則在聲明中稱,2016年,她為了解案情走訪多地,對案件主辦人員哈爾濱市公安局副局長許建國和原吉林省刑警大隊隊長袁韌進行了詳盡的採訪,暗示很多細節是她採訪獲得的“一手資料”。
王猛在第二篇討伐愛奇藝《漂白》製作方的文章中,搬出了陳枰2022年出版的小説《漂白》與自己2012年發表的深度報道《漂白》行文相似的段落,包括“警方材料中沒有的‘獨家’採訪內容”和“連錯誤也抄走的段落”,稱“正是全書精華的第四和第五兩部分,大段大段抄襲南方都市報的報道,也就是圈內所謂的‘洗稿’,更令人髮指的是,一些表述甚至一模一樣”。

王猛主張的“相似”段落
王猛還稱:“陳枰自稱曾到哈爾濱採訪過辦案人員以及楊樹彬的弟弟,那麼專案組和楊樹彬弟弟不知道的細節,她又從哪獲知? 為何這麼巧和南方都市報的報道雷同,甚至一些語句完全一樣。”
對於陳枰主張“漂白”是“警界慣用術語”一事,王猛更是嗤之以鼻,“2010年代初,社會上曝出諸多冒名頂替上學和工作的新聞,為何全國成千上萬家媒體和記者沒用‘漂白’作為標題?常用漢字就這些,聽起來都是大白話,但如有珠玉在前,並且公開發表,就不能抄襲。”
陳枰同日再次發文回擊,繼續強調“漂白”屬於“公有領域概念”,並非作者獨創,並稱王猛主張的“幾處大致雷同的詞語”在數量上佔比不到小説《漂白》字數的1%,指責王猛的言論“均屬於沒有法律知識的臆想,無法律依據”。

影視行業劇本成侵權“重災區”?
近年來,網絡小説和改編劇本涉嫌抄襲的事件多次成為熱議話題,對比行文相似度的調色盤舉證層出不窮。
此前,作者莊羽起訴郭敬明作品《夢裏花落知多少》抄襲《圈裏圈外》並最終勝訴,2020年底收到了郭敬明遲來15年的道歉;瓊瑤2014年起訴於正編劇的《宮鎖連城》多處劇情抄襲《梅花烙》後勝訴,於正直到2020年底才發文向瓊瑤道歉;2024年6月28日,作者祖佔發文宣佈其起訴作者玖月晞作品《小南風》侵犯其創作的《越過時間擁抱你》著作權一案勝訴,玖月晞同日表示將提起上訴;法院2019年判定作家秦簡(真名周靜)《錦繡未央》侵犯沈文文小説《身歷六帝寵不衰》的著作權……
一些影視大IP也曾陷入“抄襲”風波,電視劇《花千骨》原著《仙俠奇緣之花千骨》、《三生三世十里桃花》原著、流瀲紫的《後宮甄嬛傳》和《後宮如懿傳》都陷入過類似爭議。
著作權糾紛中,除了抄襲爭議,編劇的署名問題也牽出影視行業的創作生態。
第29屆上海電視節白玉蘭獎中國電視劇單元評委、《縣委大院》編劇王小槍去年6月告訴觀察者網等媒體,提到編劇話語權好像在開“訴苦大會”,但是行業的現狀無法忽視,“我舉個最簡單的例子,這幾天很多平台公佈了片單,劇集海報上大多看不到編劇名字”,“就是沒有想起來,就是忽略了”。
此類糾紛也出現在更廣泛的文字行業,有關基於採訪的深度調查類報道著作權就引發過熱議。
2024年11月4日,《人物》雜誌發佈聲明,稱其2020年9月發表的爆款文章《外賣騎手,困在系統裏》是作者賴祐萱和編輯張躍歷經16個月獨立操作的原創報道,並非基於對某個學者的採訪。《人物》稱,受訪談學者孫萍(中國社科院新聞與傳播研究所副研究員、中國社科院大學新聞傳播學院副教授、系主任)多次以《外賣騎手,困在系統裏》“原作者”“原始研究者”的身份出席講座、公開活動,在《人物》與其正式溝通後,在其參與的媒體採訪、出版物推薦語中,又多次出現“《外賣騎手,困在系統裏》一文是‘基於孫萍的研究結論’‘基於孫萍的田野研究’”等不實觀點。
孫萍則發文回應稱,她本人從來沒有在任何場合、任何地點、任何時間説過《外賣騎手,困在系統裏》這篇文章是她寫的。
1月20日,在接受鳳凰網科技採訪時,被問及影視圈“不尊重調查類報道版權”的現象,深度報道《漂白》作者王猛稱:“只是內地做得很差勁,港台就不一樣,陳可辛當年拍的拐賣兒童題材作品《親愛的》,當時南方都市報等廣東媒體都報道過,陳可辛團隊拍攝之前跟媒體都聯繫過,電影的片頭還把合作媒體進行了展示,他們的版權與法律意識很強。”
其實,是否侵犯著作權在法律上有明確的界定,不是誰主張誰有理,因“創意撞車”產生的“抄襲烏龍”案例也出現過,還要看法院審理判定;而在法律和職業道德的模糊界限內是否對得起“原創”二字,羣眾的眼睛是雪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