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不到證據告中國,歐盟想到一招:拖…
【文/觀察者網 楊蓉】
去年1月25日,歐盟以“技術原因”為由,暫停了與中國圍繞所謂“立陶宛受經濟脅迫”一事在世界貿易組織(WTO)的爭端。按照WTO的規定,若12個月內不重啓訴訟,此案將自動失效。
如今一年之限將至,早前有消息稱,由於證據不足,歐盟正考慮是否放棄繼續申訴,以免最終敗訴。不過,彭博社1月24日披露,受到來自立陶宛和美國壓力,歐盟似乎打算在期限前先重啓案件,再重新“凍結”訴訟程序,為收集證據爭取時間。
“歐盟料將在針對中國的‘經濟脅迫’訴訟中採取拖字訣。”彭博社24日以此為題報道稱,據知情人士透露,在本案暫停一年之後,歐盟很可能在本週申請恢復審理,但作為“程序性舉措”,歐盟可能最早在下週重新暫停訴訟程序,收集證據。
不過,上述人士同時表示,最終決定仍可能有變。對於報道,歐盟委員會發言人拒絕置評。
2021年11月,立陶宛不顧中方嚴正抗議和反覆交涉,允許台灣當局以“台灣”名義設立“代表處”,此事導致中方宣佈將中立兩國外交關係降為代辦級。同年12月2日,立陶宛外交部聲稱中國海關“可能”已把立陶宛從系統中移除。2022年1月,歐盟以中國針對立陶宛採取“歧視性貿易”做法向WTO提起訴訟。
但這項指控當時並無任何公開資料佐證,也沒有官方部門或商會代表背書。2021年12月3日,“澎湃明查”引述一名“相關消息人士”説,“系統裏現在還是有(立陶宛)的”。立陶宛企業家聯合會後來也很快表示,中國海關報關係統中存在“立陶宛”選項。
2021年12月25日的外交部例行發佈會上,中國外交部發言人應詢表示,個別媒體炒作中方將立陶宛從報關係統中清除、暫停立自華進口貿易許可、施壓跨國企業不得使用立陶宛生產的部件等消息均不屬實。如果個別產品輸華遇到技術問題,企業可通過正常渠道向中方主管部門反映。
2024年1月26日,WTO向成員國發出一份照會,稱歐盟已於1月25日要求該組織處理爭端的專家組“立即暫停針對中國的訴訟程序”。按照WTO的規定,暫停中止期不得超過12個月。如果歐盟在最後期限後選擇不恢復訴訟程序,相關爭端將就此結束。

照會文件 WTO網站
彭博社説,有熟悉內情的人士稱,這是歐盟採取的一種“策略”:由於繼續上訴所需的證據已不復存在,繼續申訴很可能會敗訴,使歐盟顯得軟弱。立陶宛維爾紐斯工商業協會會長貝薩吉爾斯卡斯則向媒體表示,歐盟叫停這一爭端訴訟,是因為“獲勝的機會接近於零”。
此外,有知情人士説,歐盟官員以及歐盟成員國之間甚至對是否應該恢復該案也存在分歧。一些聲音認為,輸掉案件幾乎沒有什麼好處。另據香港《南華早報》本月22日報道,布魯塞爾也未能説服第三國的企業出面作證,證明它們被鼓勵在向中國出口時不使用立陶宛的零部件。
這也讓歐盟面臨着來自立陶宛和美國的壓力。據悉,歐盟在“凍結”上訴程序時並未事先通知立陶宛方面,這讓立陶宛感到不滿。美國拜登政府也曾敦促歐盟恢復訴訟程序,而新上台的特朗普政府團隊更是早就批評過歐盟對華軟弱。有知情人士擔心,歐盟若放任此案失效,恐“激怒”特朗普政府。
對於歐盟單方面發起的這一訴訟程序,中國商務部、外交部等多次回應指出,所謂中國對立陶宛進行“脅迫”,純屬無中生有、顛倒黑白。中立爭端是政治問題,不是經濟問題。中方提醒歐盟方面明辨是非,警惕立陶宛綁架中歐關係的企圖,勸導立陶宛同歐盟其他成員國一樣,履行同中國建交時所作的政治承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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