尹錫悦向首爾中央地方法院申請取消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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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地時間2月4日,總枱記者獲悉,韓國總統尹錫悦的代理律師向首爾中央地方法院提出了取消拘留申請。
根據韓國《刑事訴訟法》規定,當沒有拘留理由時,法院應根據檢察官、被告人、辯護人等請求決定取消拘留。

尹錫悦資料圖 央視新聞客户端
1月17日,韓國高級公職人員犯罪調查處(簡稱公調處)以涉嫌“發動內亂、濫用職權”向首爾西部地方法院申請對尹錫悦的拘留令。1月19日凌晨,韓國首爾西部地方法院批准拘留令。韓國檢方1月23日從公調處接手了該案件,24日向首爾中央地方法院提出了對尹錫悦拘留期限延長申請,但被駁回,之後再次申請,又被駁回。
韓檢方認為,尹錫悦的拘留期限即將於1月27日到期,並於1月26日以涉嫌“內亂頭目”為由對尹錫悦提起拘留起訴。在檢方對尹錫悦提出拘留起訴後,如果法院不同意尹錫悦方的保釋請求,尹錫悦將被拘留至一審判決結果公佈的時刻。
(總枱記者 張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