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前特戰司令作證:尹錫悦戒嚴時命令“拉走”議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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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韓聯社報道,韓國前陸軍特戰司令部司令郭種根6日在憲法裁判所(憲法法院)出席尹錫悦彈劾案庭審第六次辯論時作證稱,尹錫悦實施戒嚴時下達“拽人出來”命令的對象是國會議員,而非任務執行人員。

郭種根 韓聯社
庭審中,國會的代理人團根據檢方審訊記錄問道,“尹錫悦去年12月4日零時30分許來電稱‘尚未達到議案通過所需的法定人數,儘快進入國會將人員拉走’,這一陳述是否屬實?”,郭種根予以肯定回答。他説,當時707特殊任務團在國會正門對峙,主樓內部沒有任務執行人員,因此我認為(尹錫悦所指的)對象當然是國會議員。
就檢方在起訴書中稱郭種根按照尹錫悦指示命令第一空降旅旅長和707特殊任務團團長打破門窗闖入國會並將人員全部拉走,郭種根表示,可以明確的是,我從未下達類似指示,起訴書記錄了我與參謀和指揮官討論總統和前防長金龍顯命令的內容,最後我指示隊員們不要進入國會將議員們拉走。
郭種根還表示,戒嚴時未曾接到尹錫悦或金龍顯令特種部隊撤退指示,我自己建議金龍顯撤軍,並自行決定撤離。這一證言與尹錫悦主張相左。尹錫悦上月23日在第四次辯論時表示,解除戒嚴議案獲國會通過後,他隨即指示(防長和戒嚴司令)撤離。
此外,陸軍特戰司令部麾下707特殊任務團團長金炫兑(音)6日在憲法法院出席尹錫悦彈劾案庭審第六次辯論時作證稱,他當時接到了“封鎖國會”的指示。

金炫兑 韓聯社
金炫兑表示,實施戒嚴時我負責封鎖和控制國會大樓的任務,並指示(隊員們)封鎖國會議事堂和議員會館大樓。所謂“封鎖”是指按照行動指南阻斷外部恐怖分子等敵人的威脅,而非全面禁止人員出入國會。
金炫兑表示,去年12月4日零時17分許,前特戰司令部司令郭種根來電詢問“能否使用電擊槍和空包彈”,我回答“不能”。部隊打碎玻璃進入國會後,郭種根再次來電稱,“聽説(國會議員)不得超過150人,是否會闖進會場”,我回答“不行”。金炫兑補充道,他後來才得知150人意味着議員人數。
金炫兑表示,破窗進入國會是我自己的決定,並非郭種根指示。解除戒嚴議案獲國會通過後,他按照郭種根的指示撤軍。對於是否接到“把國會議員拉出來”的指示,金炫兑予以否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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