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1000萬攀附孫志剛,李明衞被控受賄上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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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貴州省黔東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中級人民法院微信公眾號“黔東南州中級人民法院”消息,2月8日,貴州省黔東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了貴州省水利投資(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原黨委副書記、副董事長、總經理李明衞受賄、貪污、行賄、串通投標一案。

微信公眾號“黔東南州中級人民法院”
黔東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人民檢察院指控:2005年至2023年,被告人李明衞利用擔任中國水利水電建設工程諮詢貴陽公司總經理,中國水電顧問集團貴陽勘測設計研究院副總工程師,貴州省水利投資(集團)有限責任公司黨委委員、總工程師、黨委副書記、副董事長、總經理等職務上的便利,為相關單位和個人在工程承攬、工程項目設計變更、職務提拔等方面謀取利益,非法收受財物共計摺合人民幣1.73億餘元,其中部分未實際取得;2010年至2019年,李明衞利用擔任中國水利水電建設工程諮詢貴陽公司總經理,貴州黔投水利水電工程諮詢有限責任公司執行董事,貴州省水利投資(集團)有限責任公司黨委委員、總工程師等職務上的便利,通過虛列項目支出、虛增勘測設計費用等方式非法佔有公共財物1070萬餘元;2020年至2021年,李明衞為謀求本人職務提拔,給予國家工作人員財物共計1000萬元;2023年,李明衞在擔任貴州省水利投資(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原黨委副書記、副董事長、總經理期間,在貴州省水利投資(集團)有限責任公司作為業主方的項目開標過程中,與投標人串通投標,損害國家、集體、公民的合法利益。
檢察機關提請以受賄罪、貪污罪、行賄罪、串通投標罪追究李明衞的刑事責任。

微信公眾號“黔東南州中級人民法院”
庭審中,檢察機關出示了相關證據,被告人李明衞及其辯護人進行了質證,控辯雙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發表了意見,李明衞進行了最後陳述,並當庭表示認罪悔罪。庭審最後,法庭宣佈休庭,擇期宣判。
微信公眾號“貴州省紀委監委網站”1月17日發佈的《縱深推進—貴州正風肅紀反腐》第二集《聚焦重點領域》中,披露了李明衞等人腐敗問題。
李明衞得知時任省水利廳廳長樊新中與時任省委書記孫志剛關係好,便積極向樊新中靠攏,向他表忠心,並奉上重金。
貴州省紀委監委工作人員王治偉表示,李明衞為了晉升省水投集團總經理職務,找當時的省水利廳廳長樊新中幫忙,為了得到和感謝樊新中的幫助,李明衞分四次一共送給樊新中1000萬元。

《聚焦重點領域》視頻截圖
李明衞在視頻中説:“我想到我要攀上這條線、搭上這個權貴,那麼以後對於我謀取更大的政治前程,就不是什麼困難的事情了。”
據視頻介紹,李明衞一向把水利工程項目視為“搖錢樹”,還在某水利水電建設工程諮詢公司任總經理時,他就安排下屬楊誠等人通過虛列專家費、會議費等方式,套取公司項目資金。調到貴州省水投集團後,李明衞也將“聽話”的下屬楊誠調往省水投集團下屬諮詢公司任職,並施加手段套取項目資金。李明衞先後共從中佔有1000餘萬元。
李明衞還推薦安排楊誠到某公司任副總經理,後幫助該公司拿下合同金額近22億元的水庫項目,並收取鉅額賄賂。
微信公眾號“長安街知事”消息,公開資料顯示,李明衞,仡佬族,1966年11月出生,貴州安順人,曾任貴州省水投集團黨委委員、總工程師,黨委副書記、副董事長、總經理等職務。
2023年10月,李明衞官宣被查,2024年9月被“雙開”。通報稱,他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大搞“七個有之”,熱衷於團團夥夥、拉幫結派、任人唯親,嚴重破壞集團政治生態。靠企吃企,大肆侵吞國有資金;將國有企業視為“私人領地”,利用工程項目大搞權錢交易,非法收受鉅額財物;為謀取職務晉升,給予國家工作人員鉅額財物,情節特別嚴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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