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年3次處分還不收手,四川雅安一副局長被判刑
guancha
2月10日,微信公眾號“廉潔四川”發佈消息,以“三次受處分仍不知止 心無敬畏終落網”為題,介紹一起反面典型案例。
楊鈞,男,1981年1月生,四川雅安人。2004年7月參加工作,2006年6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曾任雅安市天全縣交通運輸局黨委委員、副局長、路政中隊中隊長、路政大隊大隊長,縣應急管理局黨委委員、副局長。
2023年12月,楊鈞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天全縣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2024年4月,楊鈞因嚴重違反黨的紀律,構成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2024年7月,楊鈞因犯受賄罪,被依法判處有期徒刑四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30萬元。
案探
“以前單位要求黨員幹部認真學習黨紀黨規,我總是敷衍了事,沒想到靜下心來學習的時候卻是在留置室裏。逐句讀完條例,我才明白黨紀處分更多的是教育約束。我幡然醒悟,但為時已晚,希望大家從我身上汲取教訓,老老實實做人、踏踏實實幹事、清清白白為官。”雅安市天全縣應急管理局原黨委委員、副局長楊鈞的聲聲懺悔,發人深思,令人警醒。

楊鈞 廉潔四川
第一次受處分
他矇混過關心存僥倖
有衝勁、有幹勁,想幹事、能幹事。楊鈞職業生涯的前半段,可以用這句話來形容。2011年,楊鈞就任天全縣交通運輸局黨委委員、副局長、路政中隊中隊長。剛上任的兩三年,他在路政執法崗位上恪盡職守,長期不分晝夜地奮戰在防汛搶險、抗災救災、保通保暢一線。楊鈞憑藉踏實肯幹,得到領導和同事一致認可,彼時職業自豪感滿滿。
心平衡,則生活穩;心失衡,則災禍生。2014年,楊鈞“偶遇”高中時期的老同學焦某,兩人不禁敍起舊來。“聊天中,得知同學從事交通工程項目生意,有自己的公司,收入不錯。”楊鈞坦白,看着這位老同學抽好煙、穿名牌,相比之下,自己顯得寒酸起來。後來,這位老同學經常約着楊鈞到高檔餐廳吃飯喝酒,每逢春節之時,還會為其送上高檔香煙。
由儉入奢易,由奢入儉難。看到昔日的同學過上“高品質”的生活,楊鈞對金錢的追求和對奢靡生活的嚮往愈加迫切。“思想出現了偏差,這是我人生走偏的第一步。”楊鈞回憶道,當商人好友陳某某邀約楊鈞出資20萬元,合夥參與其管理服務對象馮某某的砂場運輸車輛柴油供應生意時,得知穩賺不賠的他便與陳某某一拍即合,並且僅用短短三年時間就從中獲利60萬元。
世上真有送上門的好生意?馮某某讓其合夥,看上的是楊鈞手中的權力,此後,為了讓其在路政執法和雅康高速賠(補)償款撥付方面提供關照,相繼為其送上25.7萬元現金。一來二去,楊鈞便習慣並熱衷於和商人打交道,常出入茶樓談“生意”。
2019年2月,楊鈞在工作時間與他人在茶樓聊天喝茶,被天全縣紀委監委暗訪組工作人員發現。面對工作人員的詢問,他快速認錯,謊稱是幾個要好的朋友,為了敍舊耽誤了上班的時間。
2019年3月,楊鈞因在工作時間與他人在公共場合喝茶,造成不良社會影響,違反工作紀律,被給予黨內警告處分。事後縣交通運輸局召開警示教育大會,讓其作出檢討,大會上楊鈞表面上反省了自己的問題,內心卻為自己其他違紀違法行為沒被發現而竊喜。
第二次受處分
他貪念權錢不肯放手
僥倖是心靈的陷阱, 它用虛幻的希望, 誘你步入深淵。第一次組織的挽救,並沒有將這位陷入利益“暗道”的“迷路人”知止收手,迴歸正道。
“第一次被處分後,我只是將檢討和反省掛在嘴上,並沒有真正付諸行動去改正。”依舊目無法紀的楊鈞,甚至還沾染上賭博惡習,結果一路從“線上”輸到“線下”。錢包空空的他便想出向有求於他的商人老闆“借錢”的方式,先後以房屋裝修、投資生意等理由向商人老闆索要錢款43.6萬元。
俗話説“拿人錢財,與人消災”,當“借錢”給楊鈞的商人請託幫忙之時,早被利益“捆綁”的他自然不能拒絕。2021年初,楊鈞分管天全縣某還建公路工程期間,負責該工程第二標段項目的商人高某某找到他,希望幫助協調砂石加工移動設備事宜,還答應事成之後支付相應的感謝費。
“當看到有利可謀的時候,第一個念頭不是害怕,而是想着‘有權不用,過期作廢’”,楊鈞坦言,只要權力在手,一兩次黨紀處分算什麼,重要是拿到真金白銀。事成之後,楊鈞如願收到感謝費12萬元。
在其位謀其政,任其職盡其責,這是對黨員幹部的基本要求。楊鈞並沒有將心思和精力放在為黨盡責、為民造福上,而是想方設法利用手中權力謀取私利,所以當發生突發情況時,楊鈞工作作風不嚴不實等問題就顯露出來。
2021年9月25日,天全縣喇叭河村某處發生突發性山洪泥石流,導致該還建公路工程駐地一幢工板房被掩埋,造成嚴重損失。楊鈞作為縣交通運輸局地質災害防治、安全生產等工作和聯繫該還建公路項目的分管領導,卻未建立規範的預警信息處置機制,存在對承建單位履職情況管理、督促不到位的情況。
**2022年3月,楊鈞因在地質災害防治、安全生產等工作中不正確履職,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被給予政務警告處分。**組織再次找到楊鈞談話,瞭解他的思想和工作情況,但面對組織的第二次提醒,楊鈞依舊沒有選擇如實交代問題,而是繼續尋找理由搪塞隱瞞,希望能像上次一樣給個處分了事。
第三次受處分
他屢教不改自食其果
“你有沒有存在‘公款旅遊’方面的問題要向組織交代?”
“我都是按文件要求參加培訓的,不存在借培訓名義搞公款旅遊的問題。”
2022年8月,天全縣開展借培訓名義搞公款旅遊問題排查整治工作,要求存在相關問題的黨員幹部及時主動説清,當檢查組找楊鈞談話時,他沒有選擇承認,而是矢口否認自己的違紀行為。後經縣紀委監委進一步核查發現問題屬實,2022年9月,楊鈞因以學習培訓為名變相公款旅遊,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被給予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懲前毖後,治病救人。”這句話對廣大黨員幹部來説並不陌生,在黨章和紀律處分條例中都能見到它的“身影”,對犯錯的黨員幹部給予提醒和警告,既是懲戒,更是挽救,讓遊走在紀法邊緣的黨員幹部懸崖勒馬。
然而屢教不改是錯,用一個錯誤去掩蓋另一個錯誤是錯上加錯。楊鈞在三次受到處分後,非但沒有認識到組織的良苦用心,還將原因簡單歸結於自己運氣不好,他便萌生“找關係”調動工作的念頭,抱着“辦事要有背景、有金錢”的錯誤觀念,楊鈞以工作調動急需用錢為由向管理服務對象馮某某借款20萬元。
事後,只要是馮某某砂場的運輸車輛,楊鈞對其超載超限問題都“睜一隻眼閉一隻眼”。同時,楊鈞多次“以借為名”向某石膏礦經營者楊某某索要錢款36萬元,利用超限超載執法手段“打壓”競爭對手,多次進行罰款,使其運輸成本大幅增加,助長歪風邪氣。
楊鈞將公權力異化為謀取私利的工具,侵害羣眾利益,損害黨的公信力。心無敬畏、行不知止,註定在犯罪的泥沼裏越陷越深。2023年12月,天全縣紀委監委發現楊鈞涉嫌職務違法犯罪線索。
“當組織宣佈對我留置調查時,想着只要我一直不承認就能‘扛’過去。”楊鈞坦白,在犯罪事實面前,任何偽裝都是徒勞。經查,楊鈞利用職務之便,在車輛超限超載執法、工程項目建設、雅康高速佔用砂場賠(補)償款撥付等工作中非法收受他人給予的財物共計107.3萬元。種其因者,須食其果。直到聽到自己的判決結果,楊鈞才如夢初醒,無地自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