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旅部:“國家一級演員”屬不規範表述
guancha
《痛悼!國家一級演員逝世》《突發訃告!國家一級演員逝世》《國家一級演員,被查!》……經常出現在公眾視野的“國家一級演員”,是否規範呢?
2月14日,文化和旅遊部針對其官方網站上轉發的一條內容使用“國家一級演員”的表述,給出了答覆:經調查核實,確屬不規範表述,現已進行修改。

文化和旅遊部回應:“國家一級演員”屬不規範表述。
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文化和旅遊部《關於深化藝術專業人員職稱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人社部發〔2020〕68號)和《藝術專業人員職稱評價基本標準》,演員職稱分為四級,其中“一級演員”為正高級職稱。
文化和旅遊部、國家廣播電視總局此前公示的高級職稱評審結果顯示,藝術系列的正高職稱有“一級演員”“一級編劇”“一級指揮”“一級導演(編導)”“一級文學創作”“一級美術師”“一級演奏員”“一級錄音師”等,均未冠以“國家”。

“文藝陝西”微信公眾號上公佈的藝術系列職稱名稱。
一名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的相關人士介紹,各地職稱評審評出的“一級演員”等藝術系列正高職稱,無論是公示的信息還是最後出具的文件、證書,都沒有冠以“國家”。
對於職稱名稱濫用國家之名的現狀,一名藝術領域的專家直言:很顯然,有“國家”二字和沒有“國家”二字是不一樣的,加上“國家”二字顯得“高大上”,這背後反映出的是嚴重的功利思想和心態的浮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