搞團團夥夥、利益交換,雲南曲靖原副市長陳志被“雙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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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2月20日通報,據云南省紀委監委消息:日前,經雲南省委批准,雲南省紀委監委對曲靖市人民政府原副市長陳志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陳志身為黨員領導幹部,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對黨不忠誠不老實,為謀求職務晉升,搞團團夥夥,搞利益交換,對抗組織審查;罔顧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品,向從事公務的人員贈送禮品,出入私人會所並接受宴請;違背組織原則,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違規為他人工作調動、職務晉升謀取利益;借用管理和服務對象錢款,違規配備公務交通工具;利用職務便利以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他人在承攬工程、職務調整等方面謀取利益,索取和非法收受鉅額財物。
陳志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組織紀律、廉潔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雲南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雲南省委批准,決定給予陳志開除黨籍處分;由雲南省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公開資料顯示,陳志出生於1971年6月,雲南宣威人,曾在曲靖市所轄的富源縣擔任縣長,2021年2月任縣委書記。2022年1月當選為曲靖市副市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