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賄數額特別巨大,貴州省政協原黨組成員、副主席陳晏被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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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微信公眾號“最高人民檢察院”2月22日消息,貴州省政協原黨組成員、副主席陳晏涉嫌受賄、濫用職權一案,由國家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指定,由四川省成都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近日,成都市人民檢察院已向成都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陳晏享有的訴訟權利,並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檢察機關起訴指控:被告人陳晏利用擔任貴州省銅仁市副市長,貴安新區開發投資有限公司董事長,銅仁市市長,貴陽市副市長、市長,貴州省政協副主席等職務上的便利以及職權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陳晏身為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濫用職權,致使公共財產和國家利益遭受重大損失,情節特別嚴重,依法應當以受賄罪、濫用職權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陳晏資料圖 微信公眾號“長安街知事”
據微信公眾號“長安街知事”消息,陳晏出生於1963年8月,江蘇蘇州人,1986年7月參加工作,1986年3月加入中國共產黨,大學學歷。
陳晏長期在貴州省工作,曾任貴州貴安新區開發投資有限公司董事長,貴安新區黨工委副書記、管委會副主任(兼),銅仁市委副書記、市長,貴陽市委副書記、市長,貴州貴安新區黨工委副書記、管委會主任等職。
2021年1月,陳晏當選貴州省政協副主席。
2024年3月25日,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消息,陳晏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10月11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通報稱,經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對陳晏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陳晏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政績觀錯位,不落實黨中央重大決策部署,違規舉債,大搞政績工程,搞政治攀附,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違反組織原則,在幹部選拔任用工作中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違規收受禮品禮金,違規配備、使用公務車輛;違規干預、插手執紀執法活動;把公權力當作謀取私利的工具,大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項目承攬、規劃審批、企業經營等方面謀利,並非法收受鉅額財物;違規決策,濫權妄為,盲目引進推動項目,造成國家利益重大損失。
陳晏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工作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濫用職權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中央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中共中央批准,決定給予陳晏開除黨籍處分;由國家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終止其貴州省第十三次黨代會代表資格;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10月21日,最高人民檢察院依法對陳晏決定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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