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心:吉祥航空搞“保密協議”,1000元賠償變成封口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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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觀察者網專欄作者關心】
近日,“吉祥航空給乘客發過期堅果”一事引發熱議。2月23日,在烏魯木齊飛往上海虹橋的HO1256航班上,乘務人員給乘客發放的堅果包過期了10天。據媒體報道,被乘客發現後,機組承諾給予1000元補償,但要求籤署保密協議。吉祥航空回應稱,為彌補服務過失,在航班抵達後,工作人員第一時間向旅客致歉,並提供了1000元/人服務補償金。
先不説“保密協議”是否合理,吉祥航空給乘客發放過期食品,本就不算小事。航空食品直接關係到乘客的健康和安全,相關規定明確要求航空公司必須確保提供的食品符合衞生標準和質量要求。發放過期堅果,顯然是對這些規定的違反與漠視,也暴露出公司在食品採購、儲存和管理環節存在嚴重漏洞。
在事件曝光後,吉祥航空雖然迅速給出了補償方案,向旅客致歉並提供1000元/人服務補償金,但這一做法卻因為“保密協議”而變了味。從網上曝光的《保密承諾書》內容來看,乘客獲得補償後,不得通過任何方式向第三方透露協議內容。這不禁讓人質疑,這1000元到底是服務補償金,還是“封口費”?
如果航空公司真的是為了彌補服務過失,真誠地向乘客道歉,完全可以大大方方地處理此事,沒有必要要求乘客簽署保密協議。這種試圖“捂住蓋子”的做法,不僅無法真正解決問題,反而會引發公眾更多的猜測和質疑,進一步損害公司的形象。
從法律角度看,要求乘客簽署保密協議也存在問題。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消費者享有對商品和服務進行監督的權利,有權向有關部門反映情況。航空公司要求乘客對事件保密,限制了消費者的合法權益,這樣的協議在法律上可能並不具備效力。
面對這樣的危機事件,吉祥航空不應想着如何“息事寧人”,用金錢和保密協議來掩蓋問題,而是要全面審視自身的服務流程和管理機制,加強食品安全管理,提高服務質量,向公眾展示其解決問題的決心和誠意,重新獲得廣大消費者的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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