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紅“羅大美”遇害案庭審現場:主犯當庭翻供稱是意外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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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8日,備受關注的“反串網紅羅大美遭搶劫殺害”案在南陽中院開庭審理。上游新聞記者從羅大美家屬處獲悉,該案主犯餘某生當庭翻供。他説,是羅大美自願給他錢,羅大美的死亡純屬意外。
羅大美真名尚某鋒,被害時30歲。檢方查明,被告人餘某生在與尚某鋒交往過程中,知道尚某鋒是一名網紅,遂產生對尚某鋒實施搶劫、勒索錢財的想法。餘某生與沙某姣、楊某多次商議搶劫勒索錢財。

羅大美遭搶劫殺害案開庭審理。 上游新聞記者 牛泰 攝
檢方查明,2023年7月5日晚,按照餘某生的指使,楊某將尚某鋒誘騙至南陽市一小區內餘某生的租住房內。餘某生將尚某鋒控制後,夥同其同居女友沙某姣將尚某鋒轉移至南召縣南河店鎮桑樹坪村,期間多次對尚某鋒進行恐嚇,脅迫尚某鋒向沙某姣的微信、支付寶、銀行卡賬户轉賬。7月7日凌晨,在向尚某鋒索要二百餘萬元後,餘某生與尚某鋒獨處期間將其殺害並掩埋屍體。
經鑑定,尚某鋒頸部受到鈍性外力作用及鋭器作用,致其機械性窒息死亡或(並)頸動脈離斷、頸椎分離死亡。
檢方認為,被告人餘某生、沙某嬌、楊某以非法佔有為目的,採用暴力、脅迫方法搶劫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應當以搶劫罪追究其刑事責任;被告人餘某生在搶劫被害人財物後,為逃脱法律責任,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殺人滅口,致一人死亡,應當以故意殺人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羅大美家屬提起了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其父母及妹妹參與開庭。
上游新聞記者從家屬處瞭解到,針對檢方的指控,餘某生當庭翻供。餘某生在庭上説,他把尚某鋒帶到租住處和民房內,是因為尚某鋒背後説了他壞話,想教訓一頓;他沒有搶劫錢財,二百多萬元全是尚某鋒自願贈予的;他沒有殺人,尚某鋒的死亡是意外死亡,此前他向公安機關供述的殺人細節全是其臆想出來的;二百多萬元他並未揮霍,而是放在了境外,他願意帶執法人員去取贓款。
目前,庭審仍在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