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委原常委、政法委原書記楊發森被“雙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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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3月3日消息,日前,經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對第二十屆中央候補委員,青海省委原常委、政法委原書記楊發森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楊發森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對黨不忠誠、不老實,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不力;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和旅遊活動安排,違規借用車輛;在組織談話時不如實説明問題,在幹部選拔任用等工作中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廉潔底線失守,違規收受、贈送禮金,違規從事營利活動;貪慾膨脹,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工程承攬、企業經營等方面謀利,並非法收受鉅額財物。
楊發森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中央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中央政治局會議審議,決定給予楊發森開除黨籍處分;由國家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終止其黨的二十大代表資格;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給予其開除黨籍的處分,待召開中央委員會全體會議時予以追認。
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2024年10月14日通報,楊發森涉嫌嚴重違紀違法,主動投案,目前正接受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楊發森資料圖 微信公眾號“長安街知事”
微信公眾號“中國新聞社”和微信公眾號“長安街知事”報道稱,公開簡歷顯示,楊發森,男,漢族,1971年2月生,甘肅省武威市古浪縣人,1990年12月參加工作,1993年6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黨委黨校行政管理專業畢業,區委黨校大學學歷。
2015年,時任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阿克蘇地委委員、庫車縣委書記的楊發森,被授予“全國優秀縣委書記”稱號。
2021年2月25日,時任和田地委書記的楊發森,獲“全國脱貧攻堅先進個人”稱號。
2021年3月,楊發森任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民政府副主席。此次履新後,他成為新疆自治區最年輕的省部級領導。2021年10月,任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黨委常委、烏魯木齊市委書記。當時,他是全國最年輕的省會(首府)城市“一把手”。
2022年10月,楊發森當選二十屆中央候補委員。
2023年5月,楊發森調任青海省委常委、政法委書記,這是其仕途首次離開新疆。
楊發森最後一次參加公開活動是在2024年7月12日,當時他參加了青海省委的一場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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