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合正倫:“破”開一扇窗,見證上海法治營商環境持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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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合正倫是日本長島大野常松律師事務所的合夥人,2011年開始從事和中國有關的業務,並在2011年擔任長島大野常松律師事務所上海辦公室代表。

2019年,從事貨物貿易、投資等業務的一家日本公司陷入了財務困境後,向日本東京地方法院申請啓動民事再生程序。日本東京地方法院作出了啓動民事再生程序的裁定,同時也作出了指定日本監督委員(日本破產管理人)的裁定。
該公司在中國境內擁有上海的房產、股權、上市公司股票等資產。日本法院的破產裁定的效力無法當然及於這些中國境內的資產,而統籌處置兩國境內資產對實現民事再生程序至關重要,也能使中國債權人在內的全體債權人公平清償。
“作為該公司代理人,我們希望可以推動日本民事再生程序裁定得到中國法院的承認。”川合正倫説。
中日之間以往尚沒有相互承認對方法院判決、裁定的先例,在跨境破產領域更是全新的探索。上海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破產審判庭副庭長黃賢華表示,近年來,中國對跨境破產的重視度越來越高,取得了不少進展。該案是我國法院首次承認日本破產程序及日本監督委員做出的裁定。
“在中國擁有一定資產的日本企業數量龐大。”川合正倫認為,這給日本的司法界和實務界帶來了極大的信心。今後,在日本進入破產程序的債務人或其破產管理人擬處置中國境內的資產時又多了通過申請承認這一法律程序的途徑,“我們也期待着,未來日本法院也會作出承認中國破產訴訟相關判決、裁定的決定,不斷促進兩國之間的經貿往來,見證上海營商環境的持續改善。”
(原標題為《川合正倫:“破”開一扇窗,見證上海法治營商環境持續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