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定場景軟着陸”與“立法標準”誰先行,兩會“智駕”引發熱議
【文/觀察者網 張家棟 編輯/觀察者網 高莘】
自2016年以來,“自動駕駛”首次被加入兩會議案、提案至今,這一代表着汽車行業未來發展的產業技術命題,便一直是社會熱議的焦點話題。
在行業公認的“高階智駕元年”,隨着企業宣傳力度與技術導入的不斷深入,有關自動駕駛的話題,也正在社會輿論中不斷髮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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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在今年全國兩會期間,“自動駕駛”也再度成為熱點議題,多位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紛紛提出設計自動駕駛發展的議案、提案。
與往年有所差異的是,今年兩會代表、委員在自動駕駛領域的議案、提案,正逐漸形成路線上的差異化,即智能駕駛技術是應當儘快量產普及來反哺產業界,還是在立法優先的條件下強化社會認知與接納度。
加速量產及試點推廣
全國人大代表、小米創辦人、董事長兼CEO雷軍在議案中提出加速推進自動駕駛量產。
雷軍表示,汽車產業已邁入智能化高級階段,高階智能駕駛成為汽車工業的必爭高地。儘管中國智能網聯汽車關鍵技術研發處於全球並跑階段,但量產應用方面還存在一些問題,比如缺乏專屬保險、安全宣傳不足、法律法規不完善等,致使產業界難以進行清晰的產品規劃和推廣應用。
因此,他提議,我國應儘快推進自動駕駛汽車大範圍測試驗證,加快量產商用進程,並儘快明確自動駕駛汽車的量產時間預期。其次,應儘快推動設立自動駕駛專屬保險,加強安全使用宣傳。他同時呼籲,相關部門加快出台相關法律法規,明確自動駕駛車輛的合法上路身份。
與雷軍的建議相近,全國人大代表、小鵬汽車董事長兼CEO何小鵬也聚焦於加速自動駕駛技術的落地。
何小鵬在議案中提到,通過限定場景的無人駕駛先行開放,可以為社會公眾提供一個適應和認同的過程,實現有人駕駛和無人駕駛混行的軟着陸。同時,通過審核備案和批量推送的探索,不斷優化相關標準,積累管理經驗,推動無人駕駛技術產品商業化落地,實現從低速到高速、從封閉到開放的逐步發展。
全國人大代表、中國民航大學副校長吳仁彪也認為:“我國在自動駕駛汽車領域已經走在世界前列,比如蘿蔔快跑已經在很多城市進行試點應用。建議儘快修改《道路交通安全法》等上位法,充分授權有條件的地方,結合本地資源稟賦,在更大範圍、更多場景開展自動駕駛汽車規模化試點應用。”
用户接納為基礎
與上述“推動自動駕駛量產落地”的建議有所區別的,是多名代表提出的通過“完善立法與標準”的手段,來為用户接納自動駕駛提供信心。
全國人大代表、長安汽車董事長朱華榮提出,自動駕駛技術的應用越來越廣泛,但相關法規和標準還不夠完善。他建議,加快完善自動駕駛法規與標準,明確自動駕駛汽車的交通事故責任劃分。
朱華榮還建議:“技術支撐是基礎,貼合需求是目標。智能駕駛要練好‘讀心術’,車企就要站在用户角度思考真實需求,從每一個駕駛細節去理解用户,讓更多前沿技術成果為廣大用户所享,提供五星服務。”
站在用户角度提出自動駕駛發展建議的還有全國政協常委、中國科學院院士、清華大學教授歐陽明高。他表示:“‘智能駕駛’不是‘自動駕駛’,目前的NOA(領航輔助駕駛)還是L2級到L2+級的智能輔助駕駛或稱為部分自動駕駛。按照法規要求,方向盤絕不能脱手。”
所以他呼籲,面對當前城市NOA、高速公路智能駕駛推廣等應用的提速,媒體要向公眾普及科學知識,讓大眾真正理解“全民智駕”主要指駕駛技術。“智”是智能的“智”,不是自動的“自”,暫時不宜提全民自動駕駛。
完善立法迫在眉睫
儘管與會代表、委員們的提議在“應用優先與接納優先”之間呈現出了一定的差異化,但其中卻不乏提到“完善立法”的共性問題。
在多數代表、委員的建議中,也顯示出一個公認的問題,即便已經在技術層面引領全球市場,但對於我國來説,自動駕駛作為新質生產力的代表之一,同時也是我國在國家戰略層面實施的重點產業部署,中國“自動駕駛”的提速,仍迫在眉睫。
面對德國、韓國、日本、英國在國家層面的立法,以及美國快速推進的商業化試點,我國在此兩點上仍顯得相對分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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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資料顯示,目前包括上海、北京、深圳、武漢、廣州、重慶等在內的多個城市都在進行無人駕駛的試點與立法嘗試,但有關自動駕駛汽車的立法整體效力層級比較低,大多是部門規章、地方性法規、部門規範性文件、部門工作文件。在國家層面卻尚未形成統一的條例或規定。
對此,全國人大代表、西南政法大學教授,重慶市人大常委會委員、法制委員會主任委員付子堂建議,在自動駕駛汽車產業化、商業化應用的關鍵時期,我國有關部門應儘快制定《中華人民共和國自動駕駛汽車法》,以統一當前分散式、地方化立法,為自動駕駛汽車產業發展奠定堅實的法律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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