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夏回族自治區政協原主席齊同生被開除黨籍
guancha
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3月14日消息,經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對寧夏回族自治區政協原黨組書記、主席齊同生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齊同生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長期搞迷信活動;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接受宴請;違規收受禮金;貪婪腐化,恣意妄為,將公權力作為謀取私利的工具,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採礦權證辦理、工程承攬等方面謀利,並非法收受鉅額財物。
齊同生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和廉潔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中央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中共中央批准,決定給予齊同生開除黨籍處分;按規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終止其寧夏回族自治區第十三次黨代會代表資格;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據澎湃新聞和北青政知新媒體介紹,齊同生,男,漢族,1952年7月出生,河北平山人,1984年11月入黨,1968年11月參加工作。

齊同生資料圖 微信公眾號“人民日報”
他長期在寧夏工作,先後擔任過自治區計委黨組書記、主任,自治區發改委黨組書記、主任,2005年1月出任寧夏回族自治區政府副主席、黨組成員,並於2007年6月轉任寧夏回族自治區黨委常委、自治區政府副主席、黨組副書記。
2013年1月,齊同生出任寧夏回族自治區政協主席、黨組書記。
2018年3月,齊同生轉崗全國政協,擔任民族和宗教委員會副主任,直至2023年3月卸任。
2024年10月8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通報稱,齊同生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本文系觀察者網獨家稿件,未經授權,不得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