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AI撰寫色情小説牟利,男子被判10個月
guancha
隨着AI技術的普及,極大地方便了人們的生活與工作,也因此被不法分子盯上,有的為賺取平台流量補貼,獲得流量變現,利用AI合成技術編造謠言,嚴重擾亂社會秩序,更有甚者,利用AI技術撰寫色情小説牟利。
據微信公眾號“大冶檢察”消息,近日,由湖北大冶市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一起案件收到法院判決書,以製作、販賣、傳播淫穢物品牟利罪,判處被告人柯某某有期徒刑10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5000元,同時追繳全部違法所得。
據悉,2022年11月至2023年3月期間,犯罪嫌疑人柯某某以牟利為目的,使用翻牆軟件在境外網站藉助AI工具批量生成淫穢小説發佈並售賣,總計售賣約760篇(次),共計獲利22873.95元。
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柯某某以牟利為目的,製作、販賣、傳播淫穢物品,非法獲利2萬餘元,其行為已經構成製作、販賣、傳播淫穢物品牟利罪,公訴機關指控罪名成立。被告人柯某某到案後,能如實供述其犯罪事實,自願認罪認罰,並退繳違法所得,依法可以從寬處理。根據案件事實及量刑情節,法院採納了公訴機關量刑建議,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隨着AI技術的迅猛發展,其應用已滲透到生活的方方面面。但利用AI撰寫色情小説的行為存在嚴重法律風險,案件承辦檢察官在此提醒:
法律紅線不可觸碰。《刑法》規定,製作、複製、出版、販賣、傳播淫穢物品,情節嚴重的,將構成相應犯罪。AI雖為工具,但利用它創作色情小説,等同於利用傳統手段進行違法活動,同樣要承擔法律責任。傳播後果需擔責。一旦色情小説通過網絡或其他途徑傳播,無論傳播範圍大小,都可能觸犯傳播淫穢物品罪或傳播淫穢物品牟利罪。
加強自律與監管。廣大AI開發者、使用者及相關平台應加強自律,建立健全內容審核機制。平台有責任阻止違法內容傳播,個人要自覺遵守法律法規,不涉足違法創作。
檢察官強調,公民在享受AI帶來的便利與創新時,務必堅守法律底線,共同營造健康、和諧、法治的網絡環境與社會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