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結婚“毒友”隨禮1克冰毒,婚禮當天吸食,5人被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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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滎經縣公安局微信公眾號3月17日消息,近期,滎經縣公安局禁毒大隊成功破獲一起匪夷所思的涉毒案件,案件的關鍵線索竟圍繞着一場婚禮展開,新郎的“毒朋友”竟將冰毒當做婚禮“份子錢”。

經查,在新郎高某某結婚大喜的日子,新郎的朋友李某某將精心包裝的1克冰毒隨禮送給新郎高某某,高某某拿到毒品後非常高興,希望與“朋友”們共同分享,隨即邀請其他“毒友”一起吸食,妄圖在喜慶氛圍的掩護下進行違法活動。公安機關掌握線索後,先後抓獲5名涉案人員,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此次案件的成功破獲,有力打擊了毒品違法犯罪分子的囂張氣焰。雅安公安機關將繼續保持對毒品違法犯罪的嚴打高壓態勢,深挖線索,嚴厲打擊各類涉毒違法犯罪行為,堅決遏制毒品蔓延,維護社會和諧穩定!
滎經縣公安局介紹,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及相關規定,對於吸食、注射毒品的人,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並處二千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對吸毒成癮人員責令參加為期三年的社區戒毒,對吸毒成癮嚴重人員責令參加為期兩年的強制隔離戒毒,並對強制隔離戒毒期滿出所人員再責令參加為期三年的社區康復。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條規定:走私、販賣、運輸、製造毒品,無論數量多少,都應當追究刑事責任,予以刑事處罰。
走私、販賣、運輸、製造毒品,根據情形,可處十五年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沒收財產。
引誘、教唆、欺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
根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黨員吸食、注射毒品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留黨察看或者開除黨籍處分。除此之外,還將面臨開除公職的後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