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沙中考高層次人才子女單列?官方回應來了
guancha
3月24日,長沙市召開2025年中考中招制度改革新聞發佈會,會上發佈了《關於進一步推進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辦法》(以下簡稱《實施辦法》),其中“規範政策性優待項目”一項引起廣泛熱議。依據《實施辦法》,自2025年起,高層次人才子女享受教育優待實行單列,不納入統招計劃。
依據長沙市人民政府官網2021年發佈的《長沙市高層次人才分類認定目錄》,長沙市高層次人才劃分為A類、B類、C類、D類4個層次。A類稱為“國際頂尖人才”,其認定條件包括諾貝爾獎獲得者、中國科學院院士、中國工程院院士等;B類稱為“國家級領軍人才”,其認定條件包括“長江學者獎勵計劃”特聘教授、茅盾文學獎獲得者等;C類稱為“省市級領軍人才”,其認定條件包括“芙蓉學者”特聘教授、全國播音主持“金話筒”獎獲得者等;D類稱為“高級人才”,其認定條件包括重點產業領域連續兩年以上年度應納税工資薪金40萬元以上的人才等。
對於此次長沙市頒佈的中考新政,不少民眾提出質疑:“高層次人才子女單列”到底該如何理解?單列是否會降低其他考生的錄取概率?單列考生的試卷是否與其他考生一致?《中國新聞週刊》就相關問題致電長沙市高層次人才服務發展中心,工作人員表示對此並不清楚。
長沙市教育局宣統處一位工作人員告訴《中國新聞週刊》,只有A、B、C三類高層次人才子女能享受單列的優待政策,且不會佔用統招名額,不會擠佔普通考生的錄取機會。《中國新聞週刊》以學生家長名義致電長沙市教育局基礎教育處,該處一位工作人員表示該政策“沒有那麼特殊”,本身高層次人才子女數量很少,不會對普通考生的升學和錄取造成影響。高層次人才子女同樣需要參加中考,考試試卷與普通考生一致,最終錄取時會結合成績和政策做相應安排。今年3月最新一批公示的《長沙市第42批高層次人才分類認定名單》顯示,共94名獲公示者中,有B類1人,C類12人,D類81人。
中國教育科學研究院研究員儲朝暉對《中國新聞週刊》表示,“單列”是一個與特殊照顧、特權相關的詞,是不普惠的,從整體來看會影響教育公平。“主要看這是不是一個公共產品,是公共產品就會佔用統招名額,而不是主管部門説不佔用就不佔用。”
此前,長沙市就已對高層次人才子女予以教育優待保障。2022年,長沙市人民政府官網發佈《長沙市爭創國家吸引集聚人才平台若干政策(試行)》 ,提出A、B、C類高層次人才子女,可在市屬中小學校、幼兒園選擇就讀入園,D類高層次人才子女就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根據人才意願和實際情況,相對就近統籌安排。

來源:長沙市教育局官網
檢索公開信息可以發現,全國多地均有出台針對高層次人才子女教育的優待政策。如2024年9月,廣東湛江市教育局發佈高層次人才子女教育優待實施辦法,指出A、B、C 類高層次人才持卡人子女報考普通高中學校達到志願所在學校投檔分數線的,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儲朝暉認為,長沙市中考實行“高層次人才子女單列”與其他地市推行的高層次人才子女的教育優待政策沒有本質不同。對公共產品不應採用這種特殊方式,未來應對相關政策做出清理和改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