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市通報中,被免職的“三河市委主要負責人”是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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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廊坊市人民政府網站消息,針對三河市“廣告牌匾禁用紅藍黑底色”等問題,廊坊市聯合調查組經初步核查,媒體反映的主要問題基本屬實。目前已對三河市委主要負責人免職處理,並責成三河市委、市政府深刻反思,汲取教訓,全面整改。
如同每次一樣,很多微信羣裏就再一次發出了一個問題:市委主要負責人是誰?當網友做出這一提問時,有些網友應該是真的不知道,有的網友是要表達對通報表述不清晰的態度。
具體來説,上述通報裏的“三河市委主要負責人”就是指三河市委書記。
在通報中以“市委主要負責人”指代“市委書記”,倒也不是廊坊市的“原創”,而是部分官方通報的“慣例”。
比如,安徽滁州滁河水體污染事件當中,滁州市委通報的表述也是:“目前,全椒縣委主要負責同志已被免職,並對相關責任人進行調查。”
之所以説這只是部分官方通報的“慣例”,是因為不少官方通報是不用“市委主要負責人”、“市委主要負責同志”指代市委書記,直接“指名道姓”的。
官方通報,以官方名義正式發佈,想要表達的就是官方鮮明的態度,並涉及到對相關責任人的處理決定。
從理解上的便利和態度上的誠懇角度來説,官方通報不用指代,不搞遮遮掩掩、雲山霧罩,而是直接“指名道姓”、有一説一,反而可以取信於民。
真誠能夠帶來真實的溝通。
(作者陳良飛系澎湃新聞政治新聞部總監、港澳台新聞部總監,高級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