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稱收養女嬰10年仍是“黑户”,河北武安:待查明棄嬰來源後按程序辦理
guancha
“我2015年撿到的女嬰小丫(化名),現在已經10歲了,但至今無法上户口,還是黑户。”4月16日,河北邯鄲武安市女子黃麗向澎湃新聞反映説。
黃麗自稱是撿拾到小丫的,但也承認當初沒有報警。
根據民政部、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等部門發佈的《關於進一步做好棄嬰相關工作的通知》的規定,公民不得自行收留和擅自處理。公安機關要做好查找棄嬰的生父母和其他監護人的工作,對仍查找不到生父母和其他監護人的棄嬰,經主管民政部門審批後,辦理正式進入兒童福利機構的手續。兒童福利機構應持棄嬰入院登記表、公安機關出具的棄嬰撿拾證明等相關材料,及時到當地公安機關辦理户籍登記。
小丫缺少了前述程序,也就無法辦理户口登記,導致讀書沒有學籍,無法參保、乘車等。
4月16日,武安市公安局回覆澎湃新聞稱,將在黃麗的配合下,積極開展棄嬰來源的深入調查,在查清來源後,取得當事人的進一步配合完成政策規定的相關工作,再報請上級户政部門予以審批,爭取早日完成對該棄嬰的户口登記。
武安市民政局工作人員表示,公民發現棄嬰,應第一時間報警,經公安部門查找生父母,確實查找不到,會由民政部門兒童福利機構先收治養育、辦理落户。然後,才能辦理收養手續。該局將和派出所溝通,推進此事。

涉事女嬰小丫的百日照。 黃麗提供
女子稱撿到“棄嬰”沒報警無法上户
今年47歲的黃麗,初中文化,2007年喪偶,至今未再婚。
4月16日,黃麗向澎湃新聞反映,2015年7月21日傍晚七八點,自己幹完活,沿309國道步行回家,忽然聽到孩子哭聲,發現國道邊有一個打開的紙箱,裏面是一個用毯子包着的嬰兒。紙箱裏放着一張紙條,寫着“2015年7月21日”,她猜測是嬰兒生日。打開毯子,是個帶着臍帶的女嬰。
“我喪偶後一直單身,當時年紀也挺大,很想要這個女嬰。如果是個男嬰,可能我就不會要了。”思考後,黃麗把女嬰抱回了家。
黃麗喪偶後一直住在孃家,她和父母商量後,父母也同意收養女嬰。
黃麗表示,當時,自己的手機沒有拍照功能,所以未拍照;當時也無第三人在場,因此無人能證明此事。不過,數天後,她曾向一村幹部説明此事,因此村委會知道此事。至於村委會有無報警,她不清楚。
澎湃新聞多次致電前述村幹部,電話無人接聽。
黃麗承認,自己撿到女嬰未立即報警,是擔心女嬰被帶走。四天後,她曾帶女嬰去醫院洗過一次澡,護士還給女嬰處理了臍帶。
黃麗還稱,撿到女嬰的次年,聽到村裏普查的廣播,她抱着女嬰到村委會做了登記,當時户籍民警還説,孩子名字含生僻字,其他沒説什麼。
如今,小丫已經10歲,讀小學四年級,至今沒有户口。
2021年7月,為解決小丫上學問題,轄區派出所為黃麗開具了《情況説明》:黃麗撫養小丫(女,2015年7月21日出生)至今,由於沒有小丫的《出生醫學證明》、《收養登記證》等手續,目前未能登記户口。

為解決涉事女孩上學問題,轄區派出所曾出具其未能登記户口的情況説明。 黃麗供圖
2023年9月29日,村委會開具《證明》稱,黃麗2015年撫養了一個女孩,一直在村內居住。2021年9月至今因小孩上學在某生活區居住。
黃麗告訴澎湃新聞,數年前,為給孩子上户口,她曾到民政部門諮詢,被告知需公安機關出具孩子系棄嬰的證明,而公安機關表示上户口需要辦理民政部門的收養手續。這些年,為孩子上户口的事,她多次找派出所和村委會。
因為是“黑户”,小丫至今沒有學籍、無法辦理新農合醫療保險,甚至無法乘坐客車和火車。談及這些問題,黃麗很無奈:“總不能讓孩子一直‘黑户’吧?”
黃麗對澎湃新聞稱,小丫的身體上沒有什麼明顯特徵,她願意對小丫是自己所撿的説法負法律責任。不過她也承認,小丫的來源是否存在法律問題,她也不敢完全確定。
公安:積極開展對該棄嬰來源的深入調查
4月16日,武安市民政局工作人員告訴澎湃新聞,黃麗應屬私自收留棄嬰,此事(以前)是否經過公安機關准許,他們不清楚。
澎湃新聞查詢到民政部、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公安部等部門2013年5月發佈的《關於進一步做好棄嬰相關工作的通知》,該通知規定,公民發現棄嬰後,要第一時間向所轄社區居民委員會或村民委員會通報,及時依法向當地公安機關報案,不得自行收留和擅自處理。
公安機關要做好查找棄嬰的生父母和其他監護人的工作,對查找不到生父母和其他監護人的,出具棄嬰撿拾證明,送民政部門指定的兒童福利機構臨時代養並簽訂協議。兒童福利機構要及時發佈尋親公告,公告期滿後,仍查找不到生父母和其他監護人的,經主管民政部門審批後,辦理正式進入兒童福利機構的手續。兒童福利機構應持棄嬰入院登記表、公安機關出具的棄嬰撿拾證明等相關材料,及時到當地公安機關辦理户籍登記。
《通知》還規定,已私自收留棄嬰的個人,收留人有收養意願且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收養法》及相關法律政策規定的,依法辦理收養登記。收留人有收養意願但不符合相關法律政策規定的,收留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應當動員其將棄嬰送交當地兒童福利機構撫養,同時為收留人看望棄嬰、奉獻愛心、開展志願服務提供優先和便利條件;若收留人堅持自行撫養又符合家庭寄養條件的,當地兒童福利機構可與其簽訂家庭寄養協議,並參照《家庭寄養管理暫行辦法》指導和監管。
16日,武安市民政局工作人員告訴澎湃新聞,前述《通知》仍在施行。公民發現棄嬰,第一時間應該報警。經公安部門查找生父母,確實查找不到,會移交民政部門兒童福利機構,先收治養育。查找生父母有時間限制,包括抽血化驗做DNA比對,看是不是被拐賣兒童。最後確定查找不到,公安機關會給民政部門出具一個證明。然後,兒童福利機構按程序對孩子進行集中養育,根據相關規定辦理落户,在此期間,還要發佈尋親公告。以後若經評估,孩子可以被收養,在被收養前,還要再次發佈尋親公告。
該工作人員表示,她會聯繫黃麗核實相關情況,看其是否符合收養條件等。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規定,收養人應當同時具備下列條件:(一)無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二)有撫養、教育和保護被收養人的能力;(三)未患有在醫學上認為不應當收養子女的疾病;(四)無不利於被收養人健康成長的違法犯罪記錄;(五)年滿三十週歲。
黃麗表示,自己無犯罪記錄,身體也健康。目前住在父母名下的房裏,父母住在老家。以前孩子小,為了照顧孩子沒有工作,五六年前她開始擺早餐攤。
4月16日15時40分,黃麗告訴澎湃新聞,前述武安市民政局工作人員已聯繫她瞭解了情況,表示會和派出所溝通,推進此事的解決。
武安市民政局工作人員向澎湃新聞證實了前述情況。其表示,當年沒有走查找生父母等程序,“現在也是可以的”。
該工作人員表示,經過初步瞭解,黃麗沒有自己的固定房產,做的生意也不穩定,評估其收養能力較弱。不過,這並非最終結果。
據其介紹,武安是縣級市,兒童福利機構已移交給邯鄲市,如果要統一養育,會先送到邯鄲市的兒童福利機構。收養的前提必須有送養方,棄嬰一般是兒童福利機構作為送養方。所有收養行為都要進行評估,屆時將由邯鄲市的兒童福利機構和該機構轄區民政部門對黃麗是否可以收養進行評估。
當年獲悉黃麗收養女嬰後,為何沒有采取相應措施?4月16日,澎湃新聞多次致電村主任,未獲有效信息。
武安市委宣傳部發給澎湃新聞的武安市公安局的材料則顯示,根據《邯鄲市户口登記管理工作規範實施細則》,經反覆調查工作仍未找到被撿拾棄嬰親生父母的,應當憑相關材料,將棄嬰户口登記在本縣(區)社會福利機構集體户或社區公共集體户。黃麗要求將棄嬰户口登記在其名下,不符合政策規定和要求。
“我們將會在黃麗的配合下,積極開展對該棄嬰來源的深入調查,在查清棄嬰來源後,取得當事人的進一步配合完成政策規定的相關工作,再報請上級户政部門予以審批,爭取早日完成對該棄嬰的户口登記。”前述回覆表示。
對此,黃麗向澎湃新聞表示,自己的確曾要求將小丫的户口直接登記在其名下。如今,她只希望儘快解決小丫的户口問題,會配合公安機關按照法律規定推動解決此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