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山西“訂婚強姦案”,中國婦女報連發三評
guancha
近日,備受關注的山西“訂婚強姦案”二審公開宣判,“駁回上訴,維持原判”的裁定引發廣泛討論,圍繞該案,本報連發三篇評論文章,強調此判決是對錯誤觀念的法治糾偏,呼籲保護受害人不受二次傷害,重申保障婦女權益的司法意志堅定不移,引發廣泛關注。
一評:山西“訂婚強姦案”判決是對錯誤觀念的法治糾偏
備受關注的山西“訂婚強姦案”塵埃落定,二審“維持原判”的判決,體現了法治思維對“訂婚就有性權利”“彩禮捆綁權利”等錯誤觀念的滌盪。
這一案件能夠引發如此廣泛關注,很大程度上是因為其“衝突性”——傳統婚戀觀念與現代法治思維產生的激烈碰撞。不少人潛意識裏認為,訂婚之後雙方關係便有了特殊的“親密許可”,這種錯誤觀念,在此案中體現得淋漓盡致。應該明確的是,訂婚固然值得尊重,但個體的人格尊嚴和合法權益更應該得到尊重,這是紅線,也是底線。
試想,如果默認“訂婚就有性權利”“彩禮捆綁權利”,那一定會形成一種非意圖性後果:一些人會在婚戀關係中肆意踐踏他人權利,以習俗之名行違法之事,女性被侵犯、傷害將不可避免。因此,無論是訂婚還是彩禮,都不能簡單異化為“交換”,更不能理解為權利出讓,婚姻狀態或婚約關係均不構成豁免暴力的理由。
每一次錯誤的“等號”,都是對法律的挑戰和對人性的考驗。山西“訂婚強姦案”的判決,不僅是對個案的正義守護,更是對錯誤觀念的法治糾偏,它從婚約風俗、性別平等、價值觀念等多個角度告訴我們每一個人:在任何情況下,都要尊重個人的合法權益。
二評:保護受害人不受二次傷害
山西“訂婚強姦案”被害女性終於等到了法律的公正判決,但案件背後二次傷害的問題同樣應該引起重視。
這起案件自曝光以來,便引發了社會各界的廣泛關注與激烈討論。案件中的諸多細節,如雙方的戀愛關係、訂婚背景、事發經過等,都成為公眾爭論的焦點。然而,在關注案件本身的法律定性與判決結果時,我們絕不能忽視案件中對受害者的保護。
從事件發生的那一刻起,被害人便陷入了痛苦的深淵。除了遭受身體上的侵害,還承受了巨大輿論壓力。應該説,被害人在遭受性侵後選擇站出來,通過法律途徑維護自己的權益,需要巨大的勇氣。
此時此刻,社會各界應當給予被害人充分的善意、支持與保護,而不是讓其在尋求正義的道路上再次受傷。人肉、造謠、網暴,都是“在傷口上撒鹽”,是對被害人的二次傷害,既不人道也涉嫌違法,應該立即停止。
如今,案件已經定分止爭,別再讓二次傷害發生。網絡不是法外之地,網絡侵權要承擔法律責任。
三評:保障婦女權益的司法意志堅定不移
基於完整的證據鏈條,山西“訂婚強姦案”得到公正判決,彰顯了保障婦女權益的堅定司法意志。
女性擁有按照自己意志決定性行為的權利,這是法律賦予的不可侵犯的權利。與婦女發生性行為不能違背其意志,與雙方是否訂婚,甚至是否存在婚姻關係都無關。因此,構不構成強姦罪犯罪,是否違背婦女意志是關鍵要素。
在該案中,司法機關始終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面對輿論壓力,通過翔實的證據和嚴謹的法律論證作出公正判決,維護了法律尊嚴和婦女權益。
應該説,針對該案判決,存在不同聲音,甚至出現一些惡意揣測。但可以明確的是,輿論不會導致法律“失焦”,更不會削弱司法維護婦女權益的堅定意志,試圖通過製造輿論動搖這個意志是不可能的。同時,反對有人利用此事挑動性別對立,應該在法律、倫理和社會文明的準則之上,凝聚男女平等的共識和行動。
對婦女權益的保障,就貫穿在一個個具體的個案處置中。而保障婦女權益不僅是司法機關的職責,更需要全社會形成尊重和關愛婦女的良好風尚。唯有摒棄陳舊落後觀念,堅守法治思維,尊重個體的獨立人格和自主權利,才能構建一個對女性和所有人更友好的社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