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5萬元一個男嬰!上官正義舉報有人在網上非法販嬰,“中介”收入每次幾千元
guancha
“一個孩子8.5萬元。”4月28日,在江蘇丹陽一起販買嬰兒的交易現場,齊魯晚報·齊魯壹點記者卧底調查。

此前,打拐志願者上官正義向記者反映,他在社交平台發現中介“最初”涉嫌參與販嬰。完成現場取證後,記者和上官正義一起向丹陽市公安局舉報,當地警方表示將針對相關情況進行調查。
中介在社交平台涉嫌多起販嬰
上官正義已經對這名中介卧底多日。上官正義告訴記者,他在社交媒體上發現,有一個名為“最初”賬號,經常在“抱養小孩”的相關話題下公開評論“還要不要”等詞彙。
4月24日,上官正義以有“收養意向”聯繫到了“最初”。“最初”告訴上官正義:“剛出生一個禮拜的男寶,8萬補償,在貴陽。”他自稱是這名貴陽男嬰父親的朋友,還發來一段男嬰的視頻,並提出漲價到8.6萬元。
在溝通過程中,“最初”又改口表示,這個男嬰是其前女友的閨蜜所生,由他幫助尋找所謂的“領養人”。

但在4月25日晚,“最初”突然告知,這名男嬰已經被人抱去了。
隨即,“最初”稱還有資源。她(指前女友)説成都還有一個男寶,四川還有一個女寶。他表示這些都是其前女友告知。
為了獲取上官正義的信任,他還發來與所謂前女友(微信名為“.”)的聊天截圖,大致內容為溝通抱養孩子。“.”問“最初”,聯繫到了嗎?“最初”回覆,“都是要女孩子。”
上官正義告訴記者,“我懷疑他是在網上販賣孩子,於是進一步接觸。為了證明自己,他表示之前有成功。”
8.5萬元一個男嬰,中介稱自己每次收入幾千元
4月28日中午,記者與上官正義在江蘇丹陽見到了中介“最初”。在這裏,“最初”原計劃會完成一個男嬰的交易。根據“最初”提供的《預防接種證》等信息,這個男嬰出生於2025年1月24日。他表示,孩子是湖北的,這家人有3個孩子,養不起了。
就在26日上午,“最初”發來一段男孩視頻,並表示這孩子要8.5萬元,在丹陽。他説:“如果要,準備好協議,簽完協議,你們付錢,然後寶寶你們帶走。”
“開車去,坐飛機坐高鐵不安全,為大家考慮。”他還提醒交易流程,“到時候,你們簽好協議後,錢給我就行。你們也不要留對方的聯繫方式,以後也不要有什麼來往。這反正也不是什麼好事情。”他表示會與朋友一起來,並帶着上官正義一起去見孩子,然後進行交易。

28日上午,臨近交易,“最初”稱,對方要求漲價三千元。他反覆確認是否帶了協議和現金,“莫名有種不踏實的感覺。”
中午,2點左右,只有“最初”一個人出現。他將記者和上官正義帶到30公里外,“孩子媽媽在那上班,去見孩子。”溝通中,他透露,“這個孩子是從短視頻平台上發現的,就是搜相關話題。”他還稱自己是94年的。“不知道前女友是啥時候開始做的。我每次有幾千元中介費。”
介紹孩子的上線為“前女友”
為核實交易流程,上官正義問及對方有沒有成功的協議模板。“最初”發來一張《送養收養協議》,表示這是上次客户自備的協議模版。
上官正義問他:“為什麼沒有把錢寫上去呢?”“最初”回覆:“錢怎麼可能呢?都是私下現金,買賣你想吃牢飯?”
“最初”還透露,前段時間去深圳龍崗交易,成功了一個,9萬元,是個女孩,買家是江蘇南通的。“最初”表示,為了“安全”,他和朋友開車去的深圳,返回時乘坐飛機。他還發來了自己的機票以及聊天記錄,聊天記錄中顯示,給“最初”介紹孩子的仍是“前女友”。

上官正義告訴記者:“根據這些線索可以推斷,那位前女友應該是負責搜尋‘送養人’,聯繫後,再讓‘最初’尋找買家。‘最初’應該是所謂前女友的下線。這兩人均有涉嫌拐賣的嫌疑。”
一直到28日下午4點,“最初”稱,一直聯繫不上孩子父母。齊魯晚報·齊魯壹點記者與上官正義就該情況向丹陽市公安局舉報,並提交所掌握的線索。丹陽市公安局正在針對相關情況進行調查。
中介涉嫌在社交平台上買賣孩子?律師解讀
在社交平台上涉嫌非法買賣孩子,那麼中介、買賣雙方、以及平台,需要承擔什麼法律責任?
濟南市青聯委委員、山東隆湶律師事務所主任李富民表示,根據《刑法》相關規定,中介明知買賣雙方意圖拐賣或收買兒童,仍居中撮合、提供幫助(如發佈廣告、聯繫交易),則可能構成拐賣兒童罪或收買被拐賣兒童罪的共犯,根據實際參與程度定罪量刑。同時,若介紹行為導致兒童權益受損,可能需承擔民事賠償責任,包括如返還交易款項、賠償精神損害等。
賣方以出賣為目的,通過社交平台發佈信息、聯繫買家等,實施販賣行為,涉嫌拐賣兒童罪。買方明知是被拐賣兒童仍然收買的,則構成收買被拐賣的兒童罪。若收買後未虐待兒童且不阻礙解救,可不追究刑事責任;但若收買後又轉賣,則轉化為拐賣兒童罪,從重處罰。
此外,根據《網絡安全法》第47條規定,網絡運營者發現用户發佈違法信息時,應立即停止傳輸並採取消除等處置措施。若平台未履行審核義務,可能面臨被責令整改、罰款,甚至暫停業務的法律風險,同時需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針對網絡販嬰屢禁不止,李富民建議,第一,通過立法明確平台未履行審核義務的連帶責任,並加大對偽造證件、虛假親子鑑定等“洗白”產業鏈的打擊力度。
第二,通過技術手段強化平台監管義務。平台需建立“暗語庫”,通過AI識別技術屏蔽違規內容,並對私信、評論區等隱蔽渠道加強監控,對疑似販嬰信息進行人工複核,並建立快速舉報通道。
第三,通過信息核查系統阻斷身份“洗白”。建立出生醫學證明電子化平台,與户籍系統聯網,實現跨省核驗,杜絕黑中介偽造證件,防止被拐兒童通過虛假親子鑑定落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