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大行同時公告:將不再設立監事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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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9日,工商銀行、農業銀行、中國銀行、建設銀行、交通銀行五家國有大行披露的董事會決議公告顯示,五家銀行董事會均通過了修改公司章程並撤銷/不再設立監事會的相關議案,相關議案尚需提交銀行股東大會審議通過。

5家銀行董事會決議截圖,由上至下分別為:工商銀行、建設銀行、農業銀行、中國銀行和交通銀行。 微信公眾號“長安街知事”
此外,招商銀行也發佈公告稱,不再設置監事會。
2024年7月,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正式施行,其中規定:股份有限公司可以按照公司章程的規定在董事會中設置由董事組成的審計委員會,行使本法規定的監事會的職權,不設監事會或者監事。
2024年12月,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發佈《關於公司治理監管規定與公司法銜接有關事項的通知》明確,金融機構可以按照公司章程規定,在董事會中設置由董事組成的審計委員會,行使公司法和監管制度規定的監事會職權,不設監事會或者監事。
澎湃新聞報道稱,早在2023年初,已有銀行業人士向該媒體表示,國有行不再設立監事長一職,或突出派駐組職能。從人事安排來看,2022年下半年至今年1月,五大國有銀行監事長先後因工作變動、年齡等原因辭職。此後,五大行均未再設置監事長一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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