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省政府原黨組成員、副省長楊子興被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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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微信公眾號“最高人民檢察院”6日消息,甘肅省政府原黨組成員、副省長楊子興涉嫌受賄、利用影響力受賄一案,由國家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指定,由陝西省渭南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近日,渭南市人民檢察院已向渭南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楊子興享有的訴訟權利,並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檢察機關起訴指控:被告人楊子興利用擔任甘肅省定西市委副書記、市長,定西市委書記,甘肅省委組織部常務副部長,甘肅省政府黨組成員、副省長等職務上的便利以及利用本人職權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離職後,利用原擔任甘肅省政府黨組成員、副省長等職權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為他人謀取不正當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利用影響力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楊子興(資料圖)
據公開資料顯示,楊子興,男,漢族,1959年10月出生,甘肅古浪人。1984年8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76年3月參加工作。西北師範大學中文系漢語言文學專業畢業,文學學士。北京大學公共管理碩士,經濟師。
1976年03月——1978年09月,甘肅省武威中壩公社插隊知青;
1978年09月——1982年07月,西北師範學院中文系漢語言文學專業學習;
1982年07月——1989年12月,甘肅省林業廳辦公室幹事、省委農工部、省農委幹事;
1989年12月——1993年03月,甘肅省兩西指揮部、省扶貧辦辦公室副主任;
1993年03月——1996年11月,甘肅省扶貧辦(兩西指揮部)辦公室主任;
1996年11月——2000年05月,甘肅省扶貧辦(兩西指揮部)副主任(副指揮)、黨組成員(期間:1997年9月——1999年7月蘭州大學國際經濟法專業研究生課程進修班學習);
2000年05月——2000年09月,甘肅省隴南地委委員;
2000年09月——2004年04月,甘肅省隴南地委委員、地區行署副專員;
2004年04月——2004年12月,甘肅省隴南市委常委、地區行署副專員,市政府籌備工作領導小組副組長;
2004年12月——2005年03月,甘肅省隴南市委副書記;
2005年03月——2005年04月,甘肅省定西市委副書記;
2005年04月——2005年07月,甘肅省定西市委副書記、代市長;
2005年07月——2008年02月,甘肅省定西市委副書記、市長;
2008年02月——2008年05月,甘肅省定西市委書記;
2008年05月——2010年03月,甘肅省定西市委書記、市人大常委會主任(2007年2月——2008年7月北京大學公共管理專業學習,獲公共管理碩士學位);
2010年03月——2013年11月,甘肅省定西市委書記;
2013年11月——2015年06月,甘肅省委組織部常務副部長(正廳長級);
2015年06月——2018年01月,甘肅省人民政府副省長、黨組成員。
2024年6月12日,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消息,甘肅省政府原黨組成員、副省長楊子興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正接受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值得注意的是,楊子興是二十大後甘肅省“首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