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在明重審延至選後,若當選能否免於受審引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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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聯社報道,5月7日,首爾高等法院刑事審判第7庭接受韓國共同民主黨總統候選人李在明方面申請,將李在明涉違反《公職選舉法》案重審首次庭審日從原先的本月15日推遲至大選後的6月18日。
法院表示,此舉旨在確保選舉活動機會公平、審判公正。
韓媒稱,若李在明成功當選,其是否可暫不受刑事責任追究備受關注。
韓國《憲法》第84條規定了韓總統的刑事起訴豁免權,除非在職總統發起內亂或叛國,韓國法院在總統任內應暫停對其進行刑事起訴。假設李在明當選總統,法院能否繼續審理其違反《公職選舉法》一案,取決於如何界定“刑事起訴”的範圍。
韓聯社分析,部分觀點傾向於採取狹義解釋,鑑於“刑事起訴”的詞典釋義為“對刑事案件提起公訴”,其覆蓋範圍應該侷限於對全新刑案的起訴行為。據此,即使李在明當選總統,也要繼續接受法院對其以往案件的審理,即下月18日須出庭受審。
但司法界不少觀點從廣義的角度看待“刑事起訴”,認為其覆蓋從檢方提起公訴到要求法院對被告人處以刑罰的全過程。若李在明當選總統,法院應該暫停對其所涉刑案的審理程序。
韓國法院行政處處長千大燁4月30日在出席國會法制司法委員會全會時表示,如何解釋《憲法》第84條,原則上應由各審判庭判斷。據此推測,若李在明6月3日當選總統,各法庭或自主決定是否會繼續審理該案。
此外,首爾中央地方法院刑事審判第33合議庭7日將大莊洞·慰禮新城建設項目弊案、柏峴洞開發貪腐案、城南足球俱樂部贊助案的下一次庭審日推遲至6月24日。該案庭審原定於本月13日和27日進行,李在明方面當天向法院提交了庭審延期申請後,法院予以批准。
另一方面,共同民主黨正在國會推動修改《刑事訴訟法》和《公職選舉法》,爭取李在明當選總統之後,法院暫停其所涉地產弊案等刑事案件的審判程序,檢方對其違反選舉法案給予免訴。
民調機構Realmeter5日發佈的一項調查顯示,假設共同民主黨前黨首、總統候選人李在明、國民力量黨總統候選人金文洙、改革新黨候選人李俊錫形成三者對決格局,李在明、金文洙和李俊錫的支持率分別為46.6%、27.8%、7.5%。
假設李在明、無黨籍總統候選人初步人選韓德洙、李俊錫形成三者對決格局,李在明、韓德洙和李俊錫的支持率分別為46.5%、34.3%、5.9%。
政黨支持率方面,共同民主黨支持率為42.1%,,較上一次調查下降4.7個百分點;國民力量支持率為41.6%,較上一次調查上升7個百分點。兩黨支持率差距時隔六週重返誤差範圍之內。
另外,51.5%的受訪者支持實現政權輪替,較上一次調查下降5.3個百分點;42.8%支持由國民力量繼續執政,較上一次調查上升5.1個百分點。兩者差距從兩位數收窄至一位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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