澤連斯基批准美烏礦產協議
guancha
據烏克蘭國家通訊社當地時間5月12日報道,烏克蘭最高拉達(議會)網站顯示,烏總統澤連斯基簽署了關於批准《美烏重建投資基金成立協議》的法律。
據悉,美國與烏克蘭於4月30日完成礦產協議簽署。
5月1日,烏政府在網站上公佈了與美國簽署的《美烏重建投資基金成立協議》文本。
協議明確烏克蘭有權在本國領土、領海、專屬經濟區和大陸架範圍內劃定區域,用於自然資源勘探和開發。文件特別指出,協議涵蓋烏克蘭境內多種礦產資源,以及石油、天然氣和其他經雙方協商確認的礦物或碳氫化合物。
協議規定,烏克蘭應得收益為所有特許權使用費(租賃費)、許可費和產量分成協議款項的50%。這些收入來自烏克蘭國家機關在《有限合夥協議》生效後發放的新許可證或特別許可,涉及自然資源資產的勘探、生產、開採、開發、加工、精煉或其他利用行為。
協議要求烏克蘭各授權機關在頒發礦產資源使用許可證時,必須附加條款——持證方每次進行融資時,須根據《有限合夥協議》向合夥方提供相應投資信息。即便未來烏克蘭通過新立法或修訂法律,政府仍需繼續為基金及其有限合夥方提供不低於本協議規定的優惠待遇。
烏克蘭政府承諾當本國法律與協議存在衝突時,以本協議規定為準。政府不得以國內法為由拒絕履行協議義務。
5月8日,烏克蘭最高拉達(議會)以338票批准通過該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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