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犯強姦罪教師出獄後辦教培機構?柳州地方回應
guancha
5月15日,柳州魚峯區教育局通過微信公眾號發佈闢謠聲明:
近日,網上出現“犯罪老師在柳州開設教育機構”的一些信息,引發社會關注。我局高度重視,迅速聯合相關部門開展調查核實。現將情況通報如下:
經核查,在全國校外教育培訓監管與服務綜合平台及廣西市場監管准入一體化平台等,沒有發現註冊法人為“李某星”,註冊名為“A夢教育”的培訓機構。我局、區司法局、公安局、街道社區實地入户核實也未發現“ A夢教育”相關辦學場所。
經入户核查,當事人李某星聲稱只是口頭表示過想開設教培機構,並未實際開辦,刑滿釋放至今未從事過教培行業的相關工作。
我局將聯合相關部門持續加強對校外培訓機構的常態化監管,嚴把校外培訓從業人員入口關,對無證辦學、違規經營等行為保持“零容忍”,依法依規嚴肅處理。歡迎社會各界共同監督及時投訴舉報。
教育局監督舉報電話:0772-3163324。
舉報郵箱:[email protected] 。
網絡不是法外之地,希望廣大網民不信謠,不傳謠。

此前據大皖新聞報道,5月13日晚上,有網民發佈消息稱,柳州市一名曾有違法犯罪記錄的老師李某某服刑出獄後,開辦教育機構,引發關注。對此,5月14日,大皖新聞記者聯繫當地教育部門獲悉,目前正在核實此事。
記者從中國裁判文書網查詢發現,此前廣西壯族自治區柳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刑事裁定書顯示,李某某身為人民教師,與所教的未成年學生髮生性關係,行為構成犯強姦罪,刑期至2024年11月30日止。禁止被告人李某某在刑罰執行完畢之日或者假釋之日起五年內從事相關未成年人的教育、培訓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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