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與證監會聯合發佈綱領性文件,築牢投資者保護“安全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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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第七個“5·15全國投資者保護宣傳日”活動上,最高人民法院與中國證監會聯合發佈了《關於嚴格公正執法司法 服務保障資本市場高質量發展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該文件以“投資者保護”為核心,旨在構建全鏈條保護體系,回應市場對嚴懲違法違規、提升投資者獲得感的迫切需求。
此次文件以“投資者保護”為核心,從司法協同、執法規範、制度完善等維度構建全鏈條保護體系,回應了市場對嚴懲違法違規、提升投資者獲得感的迫切需求。
近年來,最高人民法院已制定多項司法解釋和綜合性文件,以適應資本市場改革發展的實踐需求。《指導意見》全面總結了人民法院審判執行工作和資本市場監管執法工作的實際情況,提出了23條意見,旨在嚴格公正執法司法、保障資本市場改革發展。意見涉及總體要求、投資者保護、市場參與人規範、司法行政協同及組織實施保障等五個方面:
一是聚焦投資者保護,站穩人民立場。依法打擊欺詐發行和財務信息披露造假,完善虛假陳述民事賠償責任制度。常態化開展證券糾紛代表人訴訟,便利投資者依法維護自身合法權益,降低投資者維權成本。
二是規範市場參與人行為,塑造良好市場生態。推動證券期貨基金經營機構迴歸本源、穩健經營。完善多層次資本市場司法規則,支持行業自律組織依法履職,保障資本市場高水平制度型開放,淨化資本市場生態,防範化解資本市場風險。
三是強化司法行政協同,凝聚發展合力。推進完善糾紛多元化解機制,推動“抓前端、治未病”走深走實。強化會商和信息共享工作機制,做好司法程序與行政監管程序的銜接,全面提升司法審判執行與行政監管處罰工作質效。
四是完善組織保障,切實提升審判能力與監管能力。加強金融審判隊伍建設,堅持政治引領,始終馳而不息抓好黨風廉政建設。優化金融案件管轄機制和審理機制,強化金融審判機制和雙向交流培訓機制,持續提高監管執法的規範化和法治化程度。
下一步,最高人民法院和中國證監會將共同做好《指導意見》的落實工作,不斷夯實資本市場司法保障的制度基礎,優化和完善司法與監管協同工作機制,持續提高監管執法的規範化和法治化程度,為資本市場改革發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服務和保障,服務金融強國建設和中國式現代化大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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