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歐盟指控廣告違規,TikTok最高面臨年營業額6%的罰款
刘媛媛

5月16日,觀察者網獲悉,社交媒體應用TikTok週四被歐盟科技監管機構指控違反歐盟在線內容規則,其母公司字節跳動可能面臨最高達全球營業額6%的罰款。
綜合路透社和美國政治新聞網報道,歐盟執行機構認為,TikTok在廣告庫的設置和信息披露方面未能遵守《數字服務法案》(DSA)規定的相關義務,即發佈一個廣告資源庫,該資源庫旨在讓研究人員和用户檢測詐騙廣告。
《數字服務法》要求在線平台加強打擊非法和有害內容,並提供廣告相關信息,而TikTok在此方面或“存在不足”。
歐盟科技事務主管亨娜・維爾庫寧(Henna Virkkunen)在一份聲明中稱:“在線廣告的透明度——誰付費以及如何定位受眾,對維護公共利益至關重要。”
歐盟委員會表示,該公司未提供有關廣告內容、目標用户及廣告支付方的必要信息。去年2月啓動調查後,已向TikTok方面發送了初步調查結果。
但此次認定旨在正式通知TikTok目前的合規問題,尚未構成最終結論。如果最終確認TikTok違規,歐盟委員會可能會作出正式裁定,並處以最高達其全球年度營業額6%的罰款。
按照此前The Information的報道,字節跳動2024年國際營收(TikTok為主)達到390億美元,由此計算,這筆罰單可能高達23.4億美元。
對此,TikTok發言人表示,公司“正在核查委員會的調查結果”,並繼續“致力於履行《數字服務法案》的義務”。
發言人稱,“儘管我們支持該法規的目標,並會繼續完善我們的廣告透明度工具,但我們不同意委員會的部分解讀,同時需要指出的是,相關指導意見是通過初步調查結果而非明確的公開指導方針傳達的”、“公平的競爭環境和一致的執法至關重要。”
值得一提的是,TikTok是繼埃隆・馬斯克的X平台後,第二個因違反《數字服務法》收到歐盟委員會警告的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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